2.2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2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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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2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消费税法










主讲人:


CONTENT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Amount of sales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复合计税
销售额、销售数量
计税方法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啤酒、黄酒、成品油
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60%
80%
30%
价外费用
增值税
销售额
包含消费税税额
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01 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60%
80%
30%
价外费用
增值税
销售额
包含消费税税额
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结论: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含消费税。
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税额
全部价款
消费税
含消费税。
不含增值税,
增值税
01 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计算题
答案:7.08万元
销售实木复合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54+6)÷(1+13%)×5%=7.08(万元)
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生产实木复合地板70万平方米,销售给甲企业22万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额154万元、送货收入6万元(运输业务不单独核算)。
要求: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税率5%)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不征收消费税
只是收取押金(酒类产品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
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01 从价定率计税——包装物的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移送使用数量
销售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收回的数量
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
销售应税消费品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02 从量定额计税——销售数量的确定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石脑油1吨=1385升 溶剂油1吨=1282升
润滑油1吨=1126升 燃料油1吨=1015升
航空煤油1吨=1246升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02 从量定额计税——计量单位的换算
=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
卷烟
应纳税额
白酒

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03 复合计税
计算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21年12月:
(1)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520元; 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
(2)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520÷1.13
× 20%+9040÷1.13×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1
2
3
03 复合计税
计算题
答案:333万元
应纳消费税=600×250×60×36%÷10000+600×0.015
=324+9=333(万元)
光荣卷烟厂按60元/条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600标准箱M牌号卷烟给某卷烟批发公司。请计算光荣卷烟厂应纳消费税。
(1箱卷烟=250条,比例税率消费税为56%、36%,定额消费税为150元/箱)
03 复合计税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Calculation of tax payable on consumption tax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用于
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缴消费税
用于
其它方面:
移送使用时缴消费税
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奖励
馈赠
赞助
广告
在建管理部门
在建非生产机构
职工福利
在建工程
样品
集资
多选题
答案:ABCD
以上选项均属于应税消费品用于其它方面,要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白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客户
B.葡萄酒厂将自产的葡萄酒用于连续生产酒心巧克力
C.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D.汽车制造厂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工厂内部的行政部门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生产资料、消费资料
纳税人
投资入股
抵偿债务
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生产资料、消费资料
纳税人
投资入股
抵偿债务
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只有上述三种情况按最高价缴纳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增值税无此规定,按平均价格计税。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自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等其他方面视同销售的,
1
2
3
按照纳税人当月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按照纳税人上月或最近月份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特殊情况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销售额按顺序确定
从价定率征收
从量定额征收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类型
消费税:从量征收与售价或组价无关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成本利润率使用情况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 ÷(1-比例税率)或
=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比例税率)
计算题
答案:7850元
应纳消费税: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12×2000×(1+10%)+1000] ÷(1-20%)×20%
=6850(元)
(注:组价中包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0+6850=7850(元)
某酒厂2021年12月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节日前夕发放职工,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
要求:计算应纳消费税。(白酒消费税成本利润率为10%)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
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
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
单位
个人
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卷烟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销售时纳税
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销售量来征收消费税,即复合计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11%) +销售数量×250元/箱
卷烟销售额
其他商品销售额
分开核算
未分开核算
一并征收消费税
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生产
批发
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卷烟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地点
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
分公司
单选题
甲公司
卷烟批发企业
每箱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3000元。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元。
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300箱
零售专卖店150箱
个体烟摊50箱
 A.130000
  B.286000
  C.336000
  D.840000
答案:C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3000×(150+50)×11%+(150+50)× 250=336000(元)
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卷烟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每量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130万元
零售
超豪华小汽车
进口(生产)
征收消费税
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超豪华小汽车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批发
征税范围: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
乘用车
中轻型商用客车
按消费税税率10%征收
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超豪华小汽车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零售
进口(生产)
批发
征收环节: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0%
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超豪华小汽车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经销商
零售商
应纳税额=生产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税率+10%)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
消费者
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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