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课《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第2框《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中职专用】《职业道德与法治》同步课堂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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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课《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第2框《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中职专用】《职业道德与法治》同步课堂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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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职业道德与法治
教学课件
基础模块
第四单元 遵守法律规范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也是美好生活的保障。遵守法律规范,学会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也是个人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新时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应当成为我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前言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规范人们的民事活动,保障人们的民事权利。学习本课,我们将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懂得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增强依法处理民事关系的意识。
导语: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第二框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01
民法保护人身权
02
民法保护财产权
民法保护人身权
第二框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第一部分
阅读与思考
分析以上事件分别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人身权利?
小张的照片未经允许被影楼用作宣传海报。
小李的电话号码被人恶意公布到网上,引来无数骚扰电话。
小王考试成绩好,但被人污蔑为抄袭所得,名誉受损。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人身权的含义和分类
含义: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自己的身份、身体或人格而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专属权利)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产生)
注意: 自然人:姓名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
分类: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当一个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知识拓展
什么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如: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如: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致残。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如:甲故意将自己的传染病传给他人,致病。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案例分析
演员吴京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2020年6月,吴京得知战狼品牌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战狼槟榔”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战狼槟榔”在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吴京认为,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令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其系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两方之间并无合作。2021年7月0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上述公司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000元。
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姓名权、肖像权。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姓名权、名称权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节选 )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思考:该案例说明民法保护我们的哪一项人身权利?
微视频
“葛优躺”侵权官司6年544起,葛优几乎全胜获赔759余万。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肖像权
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民法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按法律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情形除外。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两个要件: 1.未经本人同意;2.以营利为目的。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节选 )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思考:什么是荣誉?关于荣誉权和名誉权的使用,法律有哪些要求?
微视频
《军事报道》“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侵害名誉案宣判。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名誉权、荣誉权
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民事主体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
民法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荣誉权
名誉权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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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有时候,我们的聊天记录、信件或日记会被他人擅自翻看,或许他们是出于关心,并无恶意。但每个人的隐私权都受法律保护,我们可以要求他们尊重我们的隐私权。
在银行柜台业务办理大厅或机场安检大厅,地上画着一条黄线,即“一米线”。在黄线外等待的客户与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之间应该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这条线既避免了大家挤在一起干扰工作秩序,也避免了隐私泄露,形成了个人隐私的防线。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隐私权
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思考:网友泄露周海媚病例侵犯了她的什么权利?
微视频
民法保护财产权
第二框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第二部分
阅读与思考
为什么人们不敢去争抢市场上的兔子?
财产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这个故事讲述的是:野地有一只兔子引来百人争抢,而市场上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擅自去拿,甚至连盗贼都不敢去争抢。
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谁抓到,其所有权就属于谁。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2. 民法保护财产权
财产权的概念及分类
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民法的保护:每个人的财产权都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犯他人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对财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社会经济生活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财产权的分类: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享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在内的财产权。
2. 民法保护财产权
物权的概念及分类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特权的种类:物权有多个种类,其中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依民法行使,受民法保护。
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如:房子、树木)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籍、床、汽车)
动 产

相关链接
房屋是典型的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准,因此,房屋买卖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才能完成所有权变更。
除不动产之外的大部分财产都属于动产,如手机、手表、单车等。一般的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变更通过交付完成,无须登记。
2. 民法保护财产权
债权的概念及分类
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分类:因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债权。
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
债权还可以因无因管理等产生。
民法保护:民法规定了债务人的责任,保障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相关链接
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的管理。
小兰养的宠物狗走失了,被相邻社区的王阿姨好心收养了。收养期间,宠物狗生病,王阿姨带它到宠物医院看病,花了不少钱。后来小兰找到了宠物狗,把狗领回了家。王阿姨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她有权让小兰偿还她因为照顾宠物狗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
2. 民法保护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分类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民事主体对自己创作或研发的作品、发明、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
分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民法保护:对智力成果进行法律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
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
微视频
最高法:发布五件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冰墩墩、雪容融涉及的知识产权
2. 民法保护财产权
继承权的概念及内涵
继承权: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遗嘱而取得他人遗产的权利。
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民法保护:民法保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利益。
相关链接
法定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配偶
子女
父母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知识概括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启思导行
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学校举办“民法知识大家谈”活动。
分组检索与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相关的民法条文或民事案例,在班级进行分享。
感谢您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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