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共18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共18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18张PPT)
珍惜婚姻关系
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有效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1)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
(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婚的条件和方式:
1.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 离婚限制: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权利的保护)
(
【重点突破三】 离婚的条件和方式
3.方式:
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1)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有效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离婚
(1)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 (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①双方父母同意的姨兄妹登记结婚
②女方与未婚生子的男方登记结婚③男20周岁,女22周岁登记结婚
④女方因贪图财产与男方登记结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张森和宋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仅一个月,宋琳发现张森隐瞒了患有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的事实。本案中( )A.宋琳可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B.因张森患病不宜结婚,婚姻无效C.宋琳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D.如宋琳认可该事实,则婚姻有效
3.2020年10月李某与江某经人介绍认识,2021年3月18日二人登记结婚。两个月后江某向妻子坦白其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关于本案正确的是( )①李某若要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则必须在2022年3月18日前提出②李某若要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则必须在2022年5月18日前提出③若婚姻被撤销,李某无权请求江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④若婚姻被撤销,李某有权请求江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4.22周岁的莉莉和18周岁的芳芳是同胞姐妹,两人容貌相似。2020年4月,芳芳偷拿莉莉的身份证与男友刘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活在一起。下列关于此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①芳芳偷拿身份证,以冒用的方式侵犯了莉莉的肖像权②芳芳与刘某的婚姻无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可以协议处理③在法律上莉莉与刘某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合法有效④芳芳要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得早于20周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村民曾某与李某于2018年2月登记结婚,次年8月女儿出生。李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经常打骂、凌辱曾某母女,甚至禁止曾某外出。2021年初,曾某偶然知悉李某婚前已身患艾滋病且长期服药,遂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侵犯了曾某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②曾某有权请求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调解③李某打骂、凌辱曾某及其女儿的行为不属于家庭暴力④曾某提出的准予其离婚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夫妻人身平等关系的要求与表现:
地位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要求 指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是“均等”P54相关链接) 主要体现 人身关系的平等 内容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方式 (1)约定原则: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
(2)约定内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7,2016年11月,李某向王某借款130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但李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多次催讨均未果。2020年12月,李某与其妻赵某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部分约定:双方名下现有存款、共有房产、共有车辆全归赵某所有。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上述财产处置。法院很可能判决( )A.赵某需用离婚分得的财产清偿该债务
B.李某与赵某的离婚为恶意串通,离婚协议无效C.王某起诉时间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 D.王某只能要求李某清偿债务
8.2020年5月,刘某以购买机器设备为由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并让江某冒充自己妻子黄某在《家庭成员同意借款意见书》上签字,借款到期后刘某本息未还。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将刘某与黄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本案中( )①由于黄某并不知情,50万元债务属于刘某的个人债务②即使黄某没有签字,50万元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若能证明50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银行或许能胜诉④黄某若不想承担债务,须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珍惜婚姻关系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