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6张PPT)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自主预习1.为什么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4. ★★★特殊侵权责任(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阅读教材P32-34,梳理以下知识。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探究与分享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①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②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注意】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③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例题: 李某到某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惊吓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该餐厅(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李某的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D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P32-1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2)注意问题: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各种侵权行为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 物权(相邻权)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人身财产安全隐患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和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不存在赔钱 财产所有权(1)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考法注意及解读(2)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考法注意及解读(3)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考法注意及解读(4)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考法注意及解读易混易错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变形 财产损害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人身损害的情形(5)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考法注意及解读(6)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考法注意及解读(7)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考法注意及解读易混易错知识拓展: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原因特点责任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注意: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VS违约责任(合同履行)相关链接: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内容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损害他人财物的承担方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阅读33页相关链接,尝试连一连。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侵权责任没有可能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C当堂练习2018年3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3年1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你认为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参考分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案例分析13、诉讼时效:(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13岁(2020年)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知识拓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第二目侵权行责任中的情理法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侵权责任(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损害事实——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被撞车辆受损,车主受伤②主观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嫌弃对方车速慢,路怒症车主直接开撞③因果关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于路怒症车主直接开撞导致对方车辆损坏,身体受伤,存在因果关系。(谁举张、谁举证)知识拓展:故意或过失故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过失: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注意: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杰和小涛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杰故意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涛的父母对小杰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5万元。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答案 (1)小杰的行为构成侵权。(2)小杰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小杰和小涛在打斗过程中,小杰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②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小杰故意踢中小涛腹部。③民事主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P34方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好言劝阻,二人发生语言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杨某的行为方式平和、并无不当,与老人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一审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谈谈你对此案的看法。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吴某好言劝阻与方某出电梯后的猝死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方某在小区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进行劝阻,自觉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是应当鼓励的行为。探究与分享: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含义: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林木折断致人损害、高空抛物等。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责任理解: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高空坠物,全楼赔偿BY YUSHEN常见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推定责任承担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堆放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行为人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施工人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医疗机构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所有人、管理人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含义: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BY YUSHEN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监护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接受劳务一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生产者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一方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污染者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经营者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区分开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两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比较项 特点 举例过错责任 一般过错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 人格受辱、财产毁损等 我就来说说你错哪儿了,你这儿错了那儿错了哪哪儿错了…过错推定责任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你说你没错?你哪儿没错?证据在哪儿说明你没错?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别说了你,千错万错都是你的错,这锅你甩不掉了…知识归纳:对比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无过错侵权责任: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强化练习王红骑着电瓶车行驶在城区的路上,旁边是刘园经营的商店,商店门口蹲着刘园饲养的大黄狗。大黄狗忽然扑向王红,使王红受到惊吓,在躲闪中摔倒在地致使右肩关节脱位,右臂损伤,住院治疗共花费1573元。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因刘园没看管好自己的狗造成王红伤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刘园养的狗造成王红受伤,无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C.如果刘园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D.王红因惊吓受到了伤害,不是刘园直接造成的不应承担责任B强化练习D陆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带着骡子途经某街道时,骡子突然将后方驶来的骑行二轮电车的董某踢倒,造成董某摔伤。董某要求陆某赔偿损失,陆某认为是董某驾驶电车追尾骡子导致事故发生,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董某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300元。对陆某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按照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陆某必须承担侵权责任B.骡子踢人属于不可抗力,陆某不成该承担侵权责任C.按照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陆某必须承担侵权责任D.陆某如能证明对骡子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对个人的意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对某些群体的意义: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③ 对社会各方、对社会的意义: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课堂小结权利保障于法有据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承担民事责任已经获得物质补偿的就不能够要求获得精神补偿。( )【答案】×。提示: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既获得物质补偿又获得精神赔偿。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提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 )【答案】×。提示: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4.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提示: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断课堂检测1.被告张某帮人碾米回家,途经本村一桥,将碾米后剩下的砻糠倒掉并点燃后回家。当日下午,未满12岁的女孩钱某带着年仅2岁的表弟陈某,骑自行车上桥时不慎跌入仍在煨着的砻糠堆内,两人不同程度烧伤。事后,陈父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被告张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过程中( )A.张某犯了无过错责任B.张某的过错与孩子烧伤存在因果关系C.陈父对损害无责任D.陈父应对事件承担无过错责任【答案】B【解析】B:张某点燃砻糠是导致孩子烧伤的原因,B符合题意;ACD:张某和陈父均存在过错,A、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课堂检测2.2022年4月10日,吴大爷在某食品超市购物,准备离开时,超市安检闸门突然发出警报。超市员工周某怀疑吴大爷携带了未付钱的商品,遂将其拦住。周某上前以拍手臂、捏裤袋等方式对吴大爷进行搜身,此时有围观群众在一旁观看。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超市安检闸门突然发出警报是因为吴大爷携带的钥匙扣上带有磁扣,而非携带了未付钱的商品。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此事必然会使吴大爷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②周某搜身行为存在过错,其行为已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③周某侵犯吴大爷隐私权,应当对侵犯原告隐私权承担责任④周某系食品超市员工,该超市应当对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①:材料中指出超市员工周某怀疑吴大爷携带未付钱的商品,遂对其进行搜身,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吴大爷的合法权益,可能会使吴大爷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但不是“名誉必然会受损”,故①不选。②④:材料中超市员工周某对吴大爷进行搜身,该搜身行为存在过错,其行为已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吴大爷的合法权益,而周某系食品超市员工,该超市应当对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②④正确。③: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对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扰的具体人格权,而题干中周某对吴大爷进行搜身侵犯了其名誉权,而非隐私权,故③不选。故本题选D。课堂检测3.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出行,途中遇渗水井口,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张某受伤。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事故地点道路的管理者A部门赔偿其各项损失23万余元。法院通过现场勘查,查明事故地道路宽约13米,视野宽阔,事故发生时渗水井口井框与道路高度差约10cm,存在安全隐患。本案中( )①除非A部门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对张某损伤承担责任②因张某权益受损伤,不管A部门有无过错,均应对张某承担责任③井口与张某受伤有因果关系,A部门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④张某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对自身受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解析】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除非管理者A部门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对张某损伤承担责任,①正确。②:如果管理者A部门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则不对张某承担责任,否则,就要对张某承担相应责任,②排除。③: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张某与A部门之间不是合同当事人。井口与张某受伤有因果关系,A部门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排除③。④:材料中,“查明事故地道路宽约13米,视野宽阔”,这说明张某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对自身受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课堂检测4.重度精神病人甲在妻子乙的陪同下外出散步,顽童丙(12岁)上来挑逗甲,并激怒了甲,甲上前追打丙,乙竭力劝阻无效,结果甲还是赶上去打伤了丙,致丙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尽了主要的监护义务,但仍需要承担部分补偿责任B.甲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可以少承担侵权责任C.甲实施了侵权的行为,乙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D.丙的挑逗与甲的追打构成因果关系,甲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答案】C【解析】C:重度精神病人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侵权行为,需要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C正确。A:乙作为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不是补偿责任,A不选。B:甲的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乙来承担,不能减少,B说法错误。D:丙的挑逗与甲的追打构成因果关系,但是甲侵犯了丙的人身权利,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D不选。故本题选C。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