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公民基本权利 教案(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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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公民基本权利 教案(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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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1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
课题 公民基本权利
教学目标(内容框架)
法治意识、; 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教学重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学难点 人身自由。
教学过程(表格描述)
教学环节 教学过程 设计意图
第一环节: 导入 师生互动:早上,小云爸爸妈妈去上班并且妈妈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已退休领取养老金的爷爷奶奶去公园散步,小云去上学。 从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小云上学,体现她享有受教育权; 妈妈当选人大代表,体现她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爸爸妈妈上班,体现他们享有劳动权; 爷爷奶奶领取养老金,体现他们享有物质帮助权。 通过生活实例导入,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快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顺利进入本课内容的学习。
第二环节 新授课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观察图片回答问题: 1.思考: (1)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2)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债务。 (二)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监督权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及图片)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教师可以层层设问,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学生发散思维的能力。
第三环节: 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观察图片回答问题: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表现?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案例:事件背景:广州白云机场有一拾荒者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地扔在拾荒者的脸上,该拾荒者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乘客侵犯了拾荒者的什么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公民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人格尊严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 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 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及侵权表现? 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 根据提示填写下表: (三)住宅权不受侵犯 观察图片回答问题: 下列图片侵犯了公民哪项基本权利? 住宅不受侵犯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捕和非法侵人公民住宅。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案例分析:安徽一投递员鲍某,打起用自己天天经手的信件换钱的主意。为此,他专门私拆寄给县政府、县委和纪检等部门的举报信件,不仅如此,鲍某还将3封举报县教育局副局长和7封举报县法院副院长的信件提供给被举报人以换取钱财。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2月7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鲍某被判刑的法律依据你知道吗? 在什么情况下,谁有权对通信进行检查?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学生通过观察图片和分析案例来判断各种权利,加深对权利意识的理解。
第四环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一)财产权 探究与分享 一天,警察小郑在执勤时听到有个女士高喊:“快抓住那个人!他抢了我的皮包。”只见前方一个男子抱着一个皮包在街头飞奔。为了尽快追上那个男子,小郑拦下一辆摩托车,出示警察证件,说:“您好!我是警察,前面有人抢劫,我想借用您的车追人,可以吗 谢谢配合!”车主二话没说把车给了小郑,小郑飞身上车,一踩油门,追了上去,很快抓获那个男子,并把他带回公安局。处理完公务后,小郑把摩托车还给车主,向他表示感谢,并告知车主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和领取相应补偿。 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财产权 财产权的宪法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二)劳动权 观察图片回答问题: 劳动的重要性是什么? 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三)物质帮助权 探究与分享 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说明我国公民享有什么权利? 物质帮助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物质帮助权的具体表现?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四)受教育权 观看视频:什么是受教育权? 教育的意义? 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国家如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五)文化权利 新闻链接:1月8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82岁的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泽山,89岁的国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侯云德,共同获得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2000年正式设立至今,已有29位科学家获奖。每位获奖者奖金500万元人民币。 文化权利包括哪些? 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文化权利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学生通过对违法事例的分析,认识到竞争中不能蛮干、不讲原则,尤其要遵守法律。通过出示法律和漫画展示,使学生更加直观地认识
第五环节: 其他权利 此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本课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及宪法是怎样保护的,知道了这些基本权利的重要性,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权利意识,能够在社会中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总结提升。
板书设计
公民基本权利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 政治权利和自由 (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公民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 (
财产权
劳动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教学反思
本节课内容较为单一,从三个方面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起来并不难,但理解起来有难度,很多权利名词较为抽象,不利于学生理解;但结合教材中的例子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能够当堂掌握。另外关于公民的权利,学生的学习兴趣较大,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强,给本节课的学习提供了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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