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 】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共51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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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 】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共51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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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1张PPT)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障各类
物权
第一框
1
3
2
4
政治认同
认识到国家对合法财产的保护,激发人们创造财产热情,进而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中。
公共参与
国家对合法财产进行保护,因而要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实现自我价值,积极参与公共生活。
法治意识
通过各种案例分析和学生自主探究,明确要依法行权,而当自身权利受到损伤时,要能够合法维权。
科学精神
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析和研究,认识到如何合法保护自身财产,明晰物权的取得方式,增强科学精神。
学习目标
定分止争—所有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01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思考1: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谁 取得的决定条件是什么?为什么陶某付了款却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
思考2:陶某最终能否阻止其嫂子分割房产的要求?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探究1 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决定条件是什么?为什么陶某付了款却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
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陶某某取得所有权。虽然妹妹支付了房价,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探究2 陶某最终能否阻止其嫂子分割房产的要求?
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人身权
身份权
债权
······
民事权利
人格权
股权
财产权
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知识产权
财产权
民事权利一览
人身权
民事权利
财产权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有恒产者有恒心。
必须健全财产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
财产权制度概述
作用: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p13)
财产制度
健全
财产制度
确定
财产归属
促进财产
的流通使用
保护
财产权
保护劳动
保护发明创造
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激励创业创新
财产权制度概述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p13)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
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财产权制度概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p13)
财产权的含义及种类
【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2.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情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物权编”,引起了某小区群众的热议。下面是其中的部分观点:
结合上述群众的热议,谈谈你对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物权编” 的直接作用就是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我要投入更多资金到自己的生意中去,大干一场!
企业老板老王:
财产权可不仅仅有“物权”,还包括债权、知识产权等。我的业务主要是关于物权的,有关“物权”的问题可以随时问我哦!
科研人员小刘:
“物权编” 是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我要用自己的专利创办一家公司,为科技强国作出更多贡献!
国企高管张总:
“ 物权编”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做出了专门规定,有利于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专职律师赵叔:
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④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如果银行钱数少了,概不负责?如果银行钱数多了呢?是不是也是概不负责?
银行在柜台上告示储户“离柜不认”的举动属于单方行为,在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叫作格式条款,但是这种格式条款明显对储户有不公平之处。
即便这项霸王条款毫无法律依据,储户和银行还是处在不平等的两端,储户要维权更加困难。物权保护坚持平等原则,但是现实中执行起来却……
含义与分类: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p13)
基本原则及要求: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p13)
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p14)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动产:除了不动产以外的物。(p13)
01 定分止争—所有权
P12探究与分享: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财产归属
所有权:定分止争
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 、 、 和 的权利。
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教材P14 探究与分享:
“一房多卖”房子的所有权归谁?
王某
丁某
刘某
支付房款、入住;
未过户
完成过户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登记
登记
01 定分止争—所有权
王某应退还购房款、
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取得房子所有权
教材P14 探究与分享:
“三折”的电脑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但该案中,该全新电脑以三折出售、远低于市场价格,对于这一明显不合情理的交易,陈某不符合善意取得(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卖方不是所有权人)的要求,因此,陈某对该笔记本不享有所有权。
交付
01 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付了钱购买某件物品,卖家将该物品交付,这个人就取得了该物品的所有权。
汽车属于动产,为何买二手车也需要登记过户?
01 定分止争—所有权
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p13)
所有权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使用: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收益: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如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社交媒体账号、数字货币、网络游戏装备等虽然只存在于网络世界,并不是物,但它们越来越广泛地进入我们的生活,也能让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它们的价值。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p14)
虚拟财产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p14)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特殊情形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p14)
特殊情形
【提示】怎样理解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p15)
共有财产
物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财产权
·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 国家、集体、私人所有
· 取得方式:登记;交付
· 不动产
· 动产
☆ 物权法定原则
☆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基础性
法律制度)
(最基本)
· 共有(家庭、夫妻、合伙)
他物权
(物尽其用)
物尽其用—他物权
02
新知讲解
思考1:材料中小华家享有的财产权有哪些?这些财产权的性质是什么?
思考2:宅子被征用,他提出的赔偿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小华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经商,他也跟着到城里念书。为方便生活,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因新建公路从他家经过,基于宅子被征用受到的损失,他提出了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⑴小华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自物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
⑵小华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华家宅子被征用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但赔偿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物权
他物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抵押权
· 质 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
物尽其用
处分?
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分类: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用益物权:对他人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保护他物权的意义: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和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p16)
他物权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农村土地
集体所有
农民:
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权
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意义和作用?)
含义: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如何维护: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p16)
土地承包经营权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2)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p16)
宅基地使用权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3)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体现:生活中,这些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p17)
建设用地使用权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
类型 主体 客体 权利人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权,长期占有和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 商品房购买者 国家所有的土地 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以及所有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担保物权
债权人
债务人
第三人
抵押
质押
抵押权、质权
财产
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担保物权
抵押 质押
财产或物的范围 动产、不动产 动产
是否转移占有 无需转移财产 转移财产
权利效力 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力就是抵押权、质权。(p17)
注意:在抵押法律关系中,享有抵押权的人为抵押权人(亦即债权人),提供抵押财产的人为抵押人,供作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财产。
担保物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p17)
抵押 质押
区别与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
联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物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财产权
·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 国家、集体、私人所有
· 取得方式:登记;交付
·不动产
·动产
☆ 物权法定原则
☆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基础性
法律制度)
(最基本)
· 共有(家庭、夫妻、合伙)
知识结构
他物权
(物尽其用)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课堂练习
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二人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底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丁主张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解析】本案中,经过正常转让的是房屋,而不是瓷瓶,所以瓷瓶的所有权还是归原物主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A正确,B错误。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错误。发现埋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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