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学案(含答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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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学案(含答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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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2课时)
模式:PADDPADD 学科:思想政治 课型:新授课 设计人:高二政治组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标要求:1、理解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2、明确法律对结婚与离婚的规定。
一:课前检查反馈和问题指导(7分钟)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4、法定继承范围与顺序
5、继承的原则 6、遗嘱怎样才有效?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二:教授新课
知识点一:珍惜婚姻
环节1:精讲留白 提升思维(Presentation)——8分钟
什么是结婚?P51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P51
3.如何正确对待婚姻?P51
4.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什么是世代亲等计算法?P52
5.履行婚姻登记程序的原因?P52最后一段
6.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P52
7、同居关系及法律后果?P52
环节2:独立学习 内化知识(Assimilation)+环节3:有效讨论 外化表达(Discussion)—10分钟
(基础训练)参见课本P50探究活动
(发展提升)参见后面课堂巩固1-3题
环节4:师生对话 总结建模(Dialogue)
根据训练,识记理解上述知识
知识点二:离婚要慎重
环节1:精讲留白 提升思维(Presentation)——8分钟
1.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P52最后一段
2.离婚限制(P53相关链接)
3.离婚方式(P53第一、二段)
环节2:独立学习 内化知识(Assimilation)+环节3:有效讨论 外化表达(Discussion)—8分钟
(基础训练) 辨析: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当事人从宣判离婚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发展提升)参见后面课堂巩固-5题
环节4:师生对话 总结建模(Dialogue)——1分钟
【知识拓展】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二)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意: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课堂巩固(发展提升)
1.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泛指适龄男女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平等自愿结合,应取得医学、伦理、政治、民法等层面的认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关于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结婚是夫妻双方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法律规定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②爱情是婚姻关系的铠甲,法律是婚姻关系的灵魂③我国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④结婚不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甲在大学期间与乙谈恋爱,感情很好,双方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甲带母亲去乙家,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后,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此门亲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  )
①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②不能申请登记结婚 
③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后才可结婚 ④无须父母同意就可结婚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3.尹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红。两人一见如故,双方家长也对这段感情十分满意,尹某向准岳父万某转款彩礼及结婚物件购置费用共18万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尹某无意间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精神疾病。尹某一时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万某返还彩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当事人同居期间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④因为双方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婚姻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李某和赵某2020年结婚,2023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假设李某正在怀孕,法院不得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
②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
③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
④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 李某与刘某2022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刘某定期回娘家并长期居住。2023年8月,李某无意中得知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定期回娘家实为住院治疗。为此,李某马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本案中( )
A.因婚姻登记已经超过一年,法院不会支持李某诉求
B.因李某知道此事尚未超过一年,法院会判决二人离婚
C.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法院会支持李某诉求,李某刘某可协议解决同居期间所得
6.(2018·浙江卷)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参考答案:CDBDDB
辨析: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当事人从宣判离婚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由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宣判离婚时,并没有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判决生效时,才解除夫妻关系。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6.2 夫妻地位平等
课标内容要求:1、理解夫妻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平等的含义。 2、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一:课前检查反馈和问题指导(7分钟)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如何正确对待婚姻?
3、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4、离婚自由的限制是什么?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二:教授新课
知识点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环节1:精讲留白 提升思维(Presentation)——8分钟
1.夫妻关系:P54第一段
(1)确立: (2)内容:
(3)核心:
(4)平等的表现:
(5)平等的实质: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P54第二、三段
(1)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
(2)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环节2:独立学习 内化知识(Assimilation)+环节3:有效讨论 外化表达(Discussion)—10分钟
(基础训练)教材P54探究与分享
(发展提升)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2)请运用有关法律与生活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
环节4:师生对话 总结建模(Dialogue)
知识点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环节1:精讲留白 提升思维(Presentation)——8分钟
1. 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P55-1
(1)特点:
(2)内容:
(3)财产的确定:
2. 夫妻共同财产 P55-2
(1)共同财产包括:
(2)处理原则:
3. 夫妻个人财产 P55相关链接2
(1)个人财产包括:
(2)处理原则:
4. 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P56一段
(1)内涵:
(2)形式:
(3)债务处理:
5.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P56末段
环节2:独立学习 内化知识(Assimilation)+环节3:有效讨论 外化表达(Discussion)—8分钟
(基础训练)判断:
1.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都应共同承担。(  )
3.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是不可以变更的。(  )
(发展提升)探究与分享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环节4:师生对话 总结建模(Dialogue)——1分钟
【知识拓展】
1.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②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③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3)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4)婚前个人存款:
①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②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③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3、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通常是指下列财产: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
(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等
(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金、奖杯、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
(6)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的书籍、工具等专用财产
(7)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课堂巩固提升题目:(承载独立学习 内化知识+环节3:有效讨论 外化表达)
1. 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到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为此遭到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享有人格、身份、地位的平等权,但只有女孩可随母姓
③李芳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很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应当辞职回家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温某有权决定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夫妻双方应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A.①④ B.③④ C.②③ D.②④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属于共同财产的是( )
①甲方的婚前财产 ②甲乙婚后的工资
③乙婚后购买的衣服 ④婚后甲乙共同的投资收益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4.(2018·浙江卷)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5.(2020浙江)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6.(2019浙江)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7.(2022浙江6月,36,3分)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8.孟先生与叶女士结婚前,贷款购置房产一套。婚后,孟先生向岳母霍某借款60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借款用于还贷,但其实是自行挥霍;房产证上加叶女士名字的承诺也未兑现。后双方离婚,霍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孟先生偿还借款及利息。本案中( )
① 借款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债务
② 借款如只有孟先生的签字,属于个人债务
③ 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
④ 借款如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属于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参考答案:BDDC ADDC
(发展提升)探究与分享1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王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
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发展提升)探究与分享2
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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