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做好领队服务(教案)-《导游业务》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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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做好领队服务(教案)-《导游业务》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模块二 熟悉导游业务规范
任务三 做好领队服务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领队出行前业务准备
熟悉出国前说明会的要点内容
掌握领队服务工作的程序
了解领队工作总结
2.能力目标
做好领队出行前业务准备
组织、策划、开好出国前说明会
能够圆满完成领队服务工作
做好领队工作总结
二、教学重点难点
本任务的教学重点:服务准备;全程陪同服务;总结工作
本任务的教学难点:全程陪同服务
三、课时分配
根据教学基本要求,本任务应授课时数为8学时,建议课时分配如表所示:
课程内容 讲授课时数
服务准备 2
全程陪同服务 3
总结工作 1
实训拓展 2+课外活动
四、主要概念
1.领队
领队又称“随团服务员”,是取得领队资格、受组团旅行社委派、从事组队业务的工作人员。
领队的事务性工作
领队的事务性工作具体包括请游客填写并收回征求意见表;详细填写“领队小结”,整理反映材料;协助旅行社处理遗留问题;结清账目,归还物品;等等
五、课外案例
案例
2010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案例分析: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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