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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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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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学习目标】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教学重难点】1.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2.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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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3.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4.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5.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6. 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7.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为什么?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②学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①小壮父母。小壮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1)方式(9):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最常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如拿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如将他人手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赔偿损失 如将他人手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例如:如在外造谣、诋毀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特点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承担责任的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注意:1、.既侵权又违约,行为人不能同时承担两种责任,受损害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请求对方承担责任。(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因违约造成对方人格权严重损害的情形,才可以请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
2.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并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3、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注意】①普通诉讼时效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②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③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1.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在司法实践中,有几种特殊情形要注意:
①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起算。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给予对方的恩惠期(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2016年10月8日,王先生、李女士因经商需要,急需资金,便向梁女士借款50万元,约定年利率6%,写明还款日期为2017年10月8日。假如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其诉讼时效最迟为( )
A.2019年10月8日 B.2019年10月9日
C.2020年10月8日 D.2020年10月9日
解析:写明还款日期为2017年10月8日,应从2017年10月9日开始算的三年内,即2020年10月9日,D符合题意,A、B、C排除。
D
2.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①【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②【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权利人提起诉讼、提出履行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16年2月1日,小马向老王借款3万元,并约定于2016年6月30日归还。之后,老王被自己单位派往国外工作,直到2019年7月才回国。在国外期间,老王通过QQ数次向小马催讨过所借款,但小马因故未还。老王回国后在再次催讨无果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马归还3万元的借款。据此,法院将()
A.予以登记立案,但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B.不予登记立案,也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C.予以登记立案,并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D.不予登记立案,但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C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故意
过失
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一)、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过错侵权责任的的含义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如:点着火把往别人房屋上扔。)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如认为放个烟花不会把房子烧了)
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过错都要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小,承担民事责任就小点)
方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身为医生的邻居吴某好言劝阻,二人发生语言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平和、并无不当,与老人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一审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此案的看法。
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方某在小区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进行劝阻,自觉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是应当鼓励的行为。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身为医生的吴某好言劝阻与方某出电梯后的猝死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江歌被杀案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6年11月3日凌晨,陈世峰预谋杀害刘鑫而来到公寓内,案发时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并将门反锁,阻断了江歌唯一的逃生路径。陈世峰逃离现场后,刘鑫明知江歌的受害状态却未予救助,最终导致江歌因失血过多死亡。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28日,江歌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向法院起诉江歌的闺蜜刘鑫,立案成功。最终2022年2月刘鑫被判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江歌案中,并未主动实施伤害的刘鑫,为何会被判决予以赔偿?
(1)江歌的合法权益(生命、身体、健康权)受到了损害
(2)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刘鑫主观具有明显过错。
(3)明知江歌的受害状态却未予救助,最终导致江歌因失血过多死亡。
在江歌案中,刘鑫并未主动实施伤害江歌为何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有损害的事实
----主观上存在过错
----存在因果关系
思考:有过错要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或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但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呢?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二).特殊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动物园如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如果能证明自己已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可减轻或不承担侵权责任。
游客赵某在某野生动物园游览时不听劝阻下车,以致于被动物咬伤,动物园要担责吗?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推定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易燃、易爆、剧毒)
教育机构
动物园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堆放人
行为人
所有人、管理人
施工人
医疗机构
所有人、管理人
我们是清白的!
该案的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1年9月,王某停放于小区单元楼下的轿车天窗被楼上坠落的电钻钻头砸坏,花费修理费三千余元。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排查排除了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此案谁应该承担责任( )
A.该楼栋全部住户
B.该楼栋三楼住户
C.该楼栋三楼及以上的住户
D.王某自己
C
(2)无过错侵权责任
区分开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也不要求受害人证明行为人有过错,也不允许行为人主张自己无过错而请求免责,只要行为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认定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这种责任也称为严格责任,适用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加重行为人责任,及时救济受害人。)
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
接受劳务一方
生产者
机动车一方
污染者
经营者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案例分析:
究竟是驴主人赔偿,还是和狗主人共同赔偿?
提示:①老李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担。
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老李的驴是因为被旁边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后才踢坏小车所致,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比较项 特点 使用情形
过错 责任 一般过错
过错推定 责任
无过错 责任 无过错 责任
知识拓展: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我的员工,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动物园动物伤人 /林木倾倒伤人/建筑物脱落伤人(除了倒塌)、因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遭受损害的
行为人自身主观过错
判断: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5.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4.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1.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2.生产者产品责任
3.环境污染责任
4、5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1、2、3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课堂检测
下面进入:
1、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解析】“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说明唐某自身也有告知消费者防止损坏风险的义务。“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表明了姚某的真实意思在不同意这项交易。“不慎将手镯摔断”,表明姚某侵犯了唐某的财产权。 A混淆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B恢复原状要注意被损害的物是否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性。C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D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违背了民法公平原则。
C
2、“茶颜悦色”奶茶店经营者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败诉,落旗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是(  )
①消除危险,停止侵害
②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③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④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C
3. 李先生养了一只宠物狗,某日牵狗绳遛狗时,行人王先生不小心踩到狗爪,宠物狗受惊咬伤王先生。在本案中
A.李先生在遛狗时主观上存在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B.李先生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C.李先生不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D.王先生行为使宠物受惊咬伤自己,李先生不承担侵权责任
C
【解析】李先生在遛狗时主观上没有过错,A项排除;即使李先生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B项排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因此,李先生不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C项正确,排除D项。
4.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 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 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 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 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故D项正确。
5.(2022·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A
解析: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举证责任倒置
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由被告方负责举证,证明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着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案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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