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1张PPT)第十五章 入出境知识第三节 海关对入出境游客所携物品的规定第三节 海关对入出境游客所携物品的规定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二、禁止入出境物品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一)烟酒来往我国港、澳地区的游客免税烟草制品限量: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酒1瓶(不超过0.75升)。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港、澳地区的游客,免税烟草制品限量:香烟40支或雪茄5支或烟丝4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不准免税带进。其他入境游客,免税烟草制品限量: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酒2瓶(不超过1.5升)。对不满16周岁者,烟酒禁止携带。(二)旅行自用物品非居民游客及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游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像机、手提式摄像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超出范围的或单价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物品,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海关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游客应在回程时复带出境。游客在海外购买了音像制品(如录音带、录像带、唱片、电影片、VCD光盘等)和印刷品(如书报、刊物、图画等)也必须申报和交验。若藏匿不报,海关将按规定处理。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三)金、银及其制品游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入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若超过50克,应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的数量核放。携带或托运出境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新工艺品),海关验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特种发货票”放行。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四)外汇游客携带外币、旅行支票、信用证等进境,数量不受限制。游客携带500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入境,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入境申报的数额核放。游客携带外币现钞金额等值5000美元至1万美元出境,海关凭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查验放行。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五)人民币游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限额2万元。超出限额的禁止出境。(六)文物、字画文物指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字画也称书画,系书法和绘画的合称。中国政府禁止出境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珍贵文物是指国家馆藏一、二、三级文物;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指有损国家荣誉、有碍民族团结、在政治上有不良影响的文物;一般文物是指1795年(清乾隆六十年)以后的、可以在文物商店出售的文物。游客携带文物入境,如需复带出境,请向海关详细报明。游客携带出境的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需经中国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鉴定。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七)中药材、中成药游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国外的,总值限人民币300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元;——寄往国外的中药材、中成药,总值限人民币200元;——寄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00元。进境游客出境时携带用外汇购买的、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海关凭有关发货票和外汇兑换证明放行。麝香、犀牛角、虎骨以及超出上述规定限值的中药材、中成药不准出境。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进出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一、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二、禁止入出境物品(一)禁止入境物品(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物品。(4)各种烈性毒药。(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物或其他物品。二、禁止入出境物品(二)禁止出境物品(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3)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