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学案(含答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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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学案(含答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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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学 习 任 务 核 心 素 养 课标要求
1.描述与分类: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形式。 2.解析与论证:正确认识自愿原则。 3.预测与选择:根据不同条件,选择合同形式,更好地参与经济活动。 4.辨析与评价:签订合同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 1.政治认同:提高合同意识与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参与社会生活。 2.科学精神: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协商的过程中合理确定双方利益。 3.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4.公共参与:做一个有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公民。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议题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
一.合同
1.合同的含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别提醒】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之间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宜此规定。合同,仅指狭义的合同,即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
【想一想】有人认为,合同体现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对合同自由是没有一定限制的。请阐明你的观点。
提示:由于合同主体谈判能力与地位的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也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例1】甲乙系邻居,乙每周末都要在家练钢琴,因甲的孩子6月要参加高考,为此甲与乙订立了一份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乙周末去某琴行弹钢琴、甲负责付费的口头合同。对此说法错误的是(  )
A. 订立该合同需要甲乙双方平等协商
B.该合同中乙的权利是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周末不在家弹钢琴
C.负责乙去某琴行弹钢琴的费用是合同中约定的甲的义务
D.该合同应该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订立
【例2】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  )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因为放暑假,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存放在乙家D.甲鱼塘的鱼跳进了乙鱼塘
【例3】关于合同主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自然人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B.法人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C.国家行政机关不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D.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债权人,另一方为债务人
2.合同与生活的关系——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3.种类——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拓展】除此之外,《民法典》还列举了其他典型合同: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4.自愿原则:合同种类繁多,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特别提醒】
1.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2.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3.自愿也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确立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它不仅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原则,而且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充分尊重主体的自由和权利的新的法治原则。
【例4】有时一份合同要经历反反复复的要约与承诺才能最终得以成立。这体现了(  )
A.我们要有合同意识
B.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真实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订立的过程
C.合同的订立过程比较复杂
D.合同的订立大有学问,马虎不得
5.重要作用: 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另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6.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例5】张某与宋某签订买卖协议,将一套家具转让给宋某,约定两天后取货。第二天,张某以更高价格将该套家具卖与陆某,陆某当即付了部分货款并取走了货物。第三天,宋某到张某家中提货,知道实情后与张某发生争执。本案中( )
A.张某与陆某间的家具买卖合同未能生效 B.张某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
C.宋某和陆某两人都没有取得家具的所有权 D.陆某因付清全款与张某共享家具所有权
议题二| 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要约 承诺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条件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①承诺的主体只能是受要约人。 ②承诺的内容是同意要约,它强调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承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为新要约。 ③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效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①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②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③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失效的情形 ①要约被拒绝。 ②要约被依法撤销。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 ①承诺撤回。 ②承诺逾期。 ③要约方没有认可其承诺。
【特别提醒】:
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
要约撤回≠要约撤销。二者的区别在于时间的不同,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出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案例1】甲于2019年6月4日向乙发出愿以1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10套某电视剧DVD光盘的电子邮件,乙复电提出购买20套,因电视剧热播,逾期一个月,乙未得到消息,与甲发生争议。
探究1 (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是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承诺?为什么?
提示: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为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符合要约的要件。而要约邀请其目的在于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种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探究2 (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乙的复电构成承诺吗?
提示:乙的复电不构成承诺。乙的复电改变了甲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由10套变成20套,构成新的要约。
【例6】钱某邀请孙某在酒店商谈合建影院事宜,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并希望孙某马上表态。孙某经过深思熟虑,第二天作出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有效,合同尚未成立 B.承诺无效,合同成立
C.承诺无效,合同尚未成立 D.承诺有效,合同成立
【例7】某珠宝店门口悬挂醒目标语“假一罚十”,王女士花2000元从珠宝店买了一块和田玉,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玉属于假冒产品,王女士要求珠宝店“假一罚十”。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假一罚十”为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假一罚十”内容具体明确,应视为要约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王女士可以申请撤销 D.“假一罚十”属格式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2.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有效情形: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情形: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想一想]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例8】.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王某要求退还该车遭李某拒绝,遂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李某的合同已经成立 ②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有效
③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没有成立 ④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议题三| 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
(1)口头形式
①含义: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④适用情况及举例: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例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
(2)书面形式
①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③缺点: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④适用对象及举例: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3.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例9】如图漫画说明(  )
A.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B.口头合同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C.签订书面合同就不会发生合同纠纷
D.口头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2】王某想购买一套二手房,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王某,由于是别人赠送,王某不好意思让房东写成文书,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全部或部分搬走了。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有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对于房东承诺赠送的物品,应该在合同中进行说明。
探究1 (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提示: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要约,购房者不反对合同即成立。此合同的形式为口头合同,其内容为赠与合同。
探究2 (预测与选择·公共参与)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示:签订书面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详细约定,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例10】关于书面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签订的合同 
②它通常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③事先将交易内容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就可以完全地避免纠纷的发生 
④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例11】甲公司传真告知乙公司:到货进口红酒20箱,每箱1200元,其他条款如旧例,欲购请于5日内答复我方。乙公司当日即发出信函:完全同意你方提出的条件。后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对此评价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传真为要约邀请,不具备法律效力B.乙公司发函为新要约,邀请甲公司正式签订合同
C.乙公司承诺已生效,合同成立 D.该合同不是书面合同
【例12】.甲公司在得知某办公大楼消防工程招标信息后,与乙公司合作并以乙公司名义中标承接上述工程。中标后,由乙公司将消防工程当中的部分转给甲公司施工。因双方关系较好,未订立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在收到工程款后拒不支付甲公司的工程款,故甲公司起诉至法院。对于甲公司而言,诉讼中最为不利的因素是(  )
A.和乙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 B.甲公司没有实际履行义务
C.和乙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合同 D.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保留证据
课后练习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合同关系的有(  )
①应甲的请求和归还承诺,乙借给甲人民币10万元 ②小王与所在单位签订生产任务管理责任书 
③张某的公司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处罚决定书  ④A、B两公司就产品供货的时间重新达成一致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甲将自己的家庭财产投保,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与保险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②甲订立的是书面合同 
③如有意外,甲财产受损,符合投保范围,保险公司应依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④甲与保险公司订立的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因为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定的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3. 某商场打出广告标语:“本商场即将转让,现降价促销,件件100元,数量有限,欢迎选购。”该商场的广告属于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新的要约
4.双方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下列不属于承诺的是
①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拍卖人的拍定
③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
④小李给小王去函,提出以单价2580元出售冰箱200台,小王答复若承诺单价2480元,购买200台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5.2019年10月20日,H商场接到L厂商出售某种零部件的要约,有效期至11月1日,H商场于10月21日电复:“如能将每件零部件价格降低30元即可接受”。对此,L厂商没有答复,H商场于10月28日再次致电L厂商表示接受其10月20日要约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商场10月28日的去电是新要约,合同没有成立
B.H商场10月28日的去电为承诺,合同已成立
C.H商场10月28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合同没有成立
D.L厂商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合同已成立
6.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在承诺有效期内又表示同意的,应视为(  )
A.要约邀请 B.变更承诺 C.承诺有效 D.发出新的要约
7.甲欲卖给乙、丙或丁一台电视,价格500元,乙收到消息后没有做任何表示和回应;丙收到消息后,当即回复甲表示愿意购买;丁直接将500元汇给甲。那么(  )
A.乙的行动视为默认承诺 B.丙的行为构成承诺
C.丁没有向甲作出回应,因此其行为不属于承诺 D.甲与乙、丙、丁买卖合同关系均不成立
8.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号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
C.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
D.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
A.甲乙公司达成协议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10.甲乘坐无人售票公共汽车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甲有乘车意图,但合同未成立 B.甲乘车时合同即成立
C.甲乘车并完成投币行为,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D.即使上车并完成投币也不能认为合同成立
11. 张某出门走亲戚,上了朋友李某开的中巴车,李某热情地拒收车钱。但上车不久后便因李某超速行驶发生车祸,张某上臂摔断,在医院治疗花费5 000余元。对于张某的损失,李某(  )
A.不应赔偿,因张某没交车钱
B.应该全部赔偿,因为两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
C.应该部分赔偿,因为张某没有尽到乘客应尽的交费义务
D.不应赔偿,但李某可以以朋友身份适当支付张某的医药费
12.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合同的是(  )
A.共享单车租用合同 B.生活用品零售合 C.政府建设工程合同 D.亲朋小额借款合同
1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信件载明了日期),5月4日信件寄至甲商场,适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5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件内容,遂于5月6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日期(  )
A.5月1日 B.5月4日 C.5月5日 D.5月6日
14.下列关于书面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
A.书面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B.书面合同可以有形地将合同权利予以明确
C.电报不是书面合同 D.书面合同可以有效地避免纠纷的发生
15.俗话说“一诺千金”,指(  )
A.承诺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承诺到达要约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要特别慎重 D.承诺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
16.初中生小伟放学途中遇一书摊,上面竖着一招牌:清仓处理,新书全部10元一本。小伟掏10元钱买了一本《追风筝的人》,回家后发现是盗版书。于是,小伟折回找到摊主李某,要求退还该书。本案中
A合同成立,李某是要约人,小伟是受要约人 B合同无效,李某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合同无效,因为小伟不具备买书的民事行为能力 D合同有效,因为小伟和李某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17.初中生小吴沉迷网游,急需用钱购买游戏装备。吴父藏有清代青花瓷器一件,小吴以为是仿品,便以1万元卖给了网吧老板田某。不久,吴父知道了此事,向田某索回青花瓷器,遭到田某拒绝。据此,小吴的卖青花瓷器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
A成立,无效 B未成立,因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 C成立,有效 D未成立,由吴父承担违约责任
18.张先生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写好是花苑景园小高层803房,但到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时才发现不是花苑景园的房子,而是相邻的房子,周围环境较差。王先生交了1万元定金,已签订了合同。材料中的合同(  )
①属于有效合同  ②属于购买合同,是无效的 
③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是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违反了自愿原则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19.王教授到某大学作报告。在报告厅的张贴栏中公告某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陈某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陈某的行为看法正确的是
A.陈某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王教授新著的意思表示
B.陈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王教授的行为属于要约,陈某的行为属于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陈某最后确认 D.陈某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王教授和陈某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20.生活中,人们常说消费要保留好发票,这是因为
A.发票属于书面合同的重要凭证 B.没有发票就说明买卖双方没有建立合同关系
C.口头合同具有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发票可以为处理纠纷提供有力凭证
D.保留发票可以减轻合同违约的责任
二、非选择题
21.2019年10月1日,孟某从朋友乔某处租借一台录像机,为其亲戚进行结婚典礼录像。因碍于情面,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孟某因保管不慎致使录像机丢失,于是购买了一台二手录像机送还乔某,但乔某不同意,要求孟某赔偿其一台相同品牌、型号的新录像机。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庭。
(1)孟某与乔某之间以什么形式的合同确立租借关系?这种合同有什么局限?
(2)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为什么?
22.徐女士欲购买何先生位于北京朝阳区市价为420万元的某商品房。双方签订了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200万元,剩余220万元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支付。因该套房屋不是何先生的唯一住房,依照北京市相关规定,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经协商,双方又签订了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总价款约定为300万元,以此来减少需要缴纳的税款。
(1)运用合同订立程序的知识,分析两份合同是否成立?
(2)运用合同效力的知识,分析两份合同是否有效?
1.C [①④正确,这两项分别反映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和变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属于合同;②③不符合题意,这两项不是平等主体间签订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不属于民事合同关系。]
2.A [保险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订立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所以④说法错误。]
3.A。该商场打出的广告标语,内容具体,价格明确,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故为要约。A正确。
4.B。①中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不是承诺,因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而不能向要约人之外的第三人作出;③中受要约人作出的是逾期承诺,在法律上视为新的要约;④中小王的答复,应视为新的要约;只有②是承诺。故选B。
5.B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对方后,就可以进入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做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H商场10月28日的去电为承诺,合同已成立,B符合题
意。]
6.D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拒绝要约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失效。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在承诺有效期内又表示同意的,应视为发出新的要约,故选D项。
7.B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乙的行为不能视为承诺,就不能与甲构成合同关系,A项错误;丁虽没有回复,但构成行为承诺,C项错误;甲与丙、丁可形成合同关系,B项正确,D项错误。
8.D。甲公司向乙水泥厂发出要约,要约载明货到付款,表示对方可以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该承诺生效时间为发货时间, D说法正确。A、B、C说法均错误,排除。
9.D [依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成立,
如果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有先后顺序,以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
10.C [当事人可以以口头、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乘坐无人售票的公交车,只要完成了自动投币,就表明我们已与公交公司达成了客运合同,无需再订立口头、书面形式合同。]
11.B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张某即便没有买票,也是经李某允许而上车,因此两人之间同样签订了运输合同,李某应承担张某受伤的全部损失。
12.C [政府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涉及的金额大,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不是口头形式的合同,C符合题意。口头合同可以用在一些金额比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共享单车租用、零售、熟人间的小额借款等,A、B、D都可能采用口头合同的形式。]
13.答案A解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14.C [A、B、D三项均是对书面合同的正确表述。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这些均为书面形式,故选C项。]
15.答案C解析承诺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所以,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选C项。
16.A。从合同订立角度分析,本案中李某竖着的招牌:清仓处理,新书全部10元一本,属于要约,小伟则属于受要约人,A正确;本案中李某卖盗版书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与小伟的买卖协议无效,应没收其违法所得,B、C、D排除。
17.A [小吴作为初中生,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将该瓷器卖给了网吧老板田某,因此,售卖青花瓷器行为所产生的合同是成立的,但是当事人在售卖该瓷器时认为这只是一个仿品,而实际却不是,因此,这不是小吴真实意思的表达,该合同无效,A正确。B、D两项合同均未成立,可排除;C合同成立,但无效。]
18.B [材料中的合同是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19.D。陈某并无订立合同之意,在签字簿上面签名并非买书的意思表示,故选D。
20.C。人们消费往往订立的是口头合同,发票作为买卖合同凭证,可以为处理纠纷提供有力凭证,C正确。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一般不涉及书面合同,排除A。消费即表示双方合同关系成立,B错误。保留发票与违约责任的减轻之间没有关系,D错误。
21.【答案】(1)孟某和乔某的租借关系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确立的。口头合同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局限。
(2)①启示:订立书面合同非常必要,我们应当树立合同意识。②书面合同的订立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另外,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
22.[解析] 第(1)问,解答此题的关键是审题。根据合同的订立程序可知两份合同均成立。具体分析如下: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徐女士与何先生对房屋的价款、交付方式等做出了有效的要约和承诺,因此合同成立。第(2)问,设问要求运用合同效力的知识,分析两份合同是否有效,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回答时可以从订立合同的具体要求入手。
[答案] (1)①两份合同均成立。②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徐女士与何先生对房屋的价款、交付方式等做出了有效的要约和承诺,因此合同成立。
(2)①第一份合同是有效合同,合同订立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房屋价格、合同履行方式的外在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是一致的。②第二份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订立时双方以避税为目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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