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共19张PPT)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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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共19张PPT)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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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9张PPT)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要求(限制):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P35案例分析: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思考: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给我们什么启示?
③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①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②云某是基于客观事实对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
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小云追加的评论中如果有诽谤、低毁的,则构成侵权。
(1)民法对名誉权的限制:
3、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① 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不需同意也不必付费)。
②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除非禁用,无需同意、应当付费)。
③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① 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同意、不必付费、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②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除非禁用,无需同意、应当付费、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软件是否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若允许则不侵权,不允许则构成侵权。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规网站下载自己使用不够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P36探究与分享】
案例1: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
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为什么?
提示:
① 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 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虽CD是自己购买,但未获得歌曲的表演权,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是一种间接获利行为,构成侵权。因为不属于合理使用。
傅某和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本案被告傅某加盖违规建筑前阳台(宽90公分),未与原告李某进行沟通便侵占了李某的空间,致使李某房间终日没有阳光照射,长期处于阴暗无光的环境,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患上轻度抑郁症。故李某以与傅某多次沟通均无果为由起诉法院。
断一断:你认为法院该怎么断?为什么?
法院审理认为,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傅某在其南北外墙上搭建阳台,给李某的人身、财产安全等造成影响,故李某要求傅某拆除搭建的阳台,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1.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必要性: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P37第一段)
(2)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P38第一段)
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2.相邻关系的实质和主要类型:
【知识拓展】
(1)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与相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
(2)所谓“相邻”,并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
(1)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主要类型: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 ,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P38-1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P38-1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P38-2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P38探究分享: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堂小结:
1、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2、相邻关系的实质和类型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C
2、近年来随看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侵害知识产权的案例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下行为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是( )
①郭老师借用知网上的硕博士论文在课堂上进行讲授
②李某未经王某同意把其发表的文章略作修改后进行发表
③某网站未经张某同意将其著作放入网站资源库,并通过付费下载收取费用
④高中生韩某在写作文时借用杜甫的经典诗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3、甲新建房屋,开心入住。谁知好景不长,隔壁乙在相邻通道内饲养了一箱蜜蜂。蜜蜂四处排泄,趋光乱飞,蜇伤家人甲让乙将蜂箱搬走,但乙表示本地人多为养蜂户,以养蜂为生;况且蜜蜂不受他主观控制,他也无可奈何。甲为维护自身权益,将乙诉至法院。在本案中( )
①蜜蜂蜇人属于不可抗力
②蜜蜂蜇人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处理邻里关系都应当遵循当地习惯
④乙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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