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

资源简介

(共35张PPT)
温故知新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P43三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目录
01
法定继承顺序
02
遗嘱继承重意愿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1.科学精神:认识继承关系和债务清偿,理解继承权的取得根据,掌握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重点) 分析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掌握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难点) 2.法治意识:明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要求,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3.公共参与:树立尊重家庭成员遗嘱意愿的家庭责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熟知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学习目标
法定继承顺序
01
01
03
继承的含义和继承制度的意义? (P46)
02
继承关系、继承的要求和债务清偿?(P46)
阅读教材P46-47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自主学习
04
继承权的取得根据?(P46)
05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P47)
继承的做法与意义?(P47)
一、法定继承顺序:
1、继承的含义:
2023年7月5日天后李玟惊传骤逝。她生前身家累积约40亿台币(约合人民币9亿元)。媒体报道称,由于李玟先前已传出和丈夫分居,并且生前没有子女,传遗产将交由她的母亲与两个姐姐作为第一继承人来继承。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P46一
赃物、赃款≠遗产
2、继承制度的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P46一
一、法定继承顺序:
3、继承关系:
在李玟遗产案中是继承人,谁是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
继承权
死者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P46一
李玟的母亲与两个姐姐是继承人,李玟是被继承人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注意
一、法定继承顺序:
4、继承的要求:
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
王大叔去世后,留下套房产,他的四个子女把这套房产变卖后,把售房款平分了,仍然在世的母亲把他们告上法庭,认为子女们把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也分掉了。四个子女很不理解父亲去世我们继续赡养母亲,母亲怎么还要遗产呢?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后继承)P46二
遗产的认定
一、法定继承顺序:
5、债务清偿:
老王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50万元的货车搞运输,还没来得及偿清贷款,就不幸因车祸去世了,他的儿子依法继承了这辆货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来,银行找到老王的儿子,告诉他必须偿还老王留下的债务30万元。老王的儿子很不解:父亲的债务,为什么让自己来还?
老王的儿子能不能只继承财产不偿还债务?
如果老王欠的债务有70万,该如何继承?
原创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P46三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P46三
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一、法定继承顺序:
4、继承的要求: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后继承)P46二
5、债务清偿: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P46三①-②
继承权的取得根据有哪些?
P46三①-②
一、法定继承顺序:
6、继承权的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哪种继承方式优先?
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注意
P46四①-②
一、法定继承顺序:
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老张有3个子女,其中大儿子早已去世,但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张夫妇。老张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但是,他的孪生弟弟却声称,自己也拥有老张遗产的继承权。二儿子也声称,大儿媳是外人,不应该继承老张的遗产;小女儿已经嫁多年,也不能继承老张的遗产。为此,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
材料涉及到了哪些取得继承权的方式?老张的小女儿、弟弟和大儿媳能不能分得老张的遗产?为什么?
一、法定继承顺序:
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条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特点)P47一
必须是正在进行时,前妻(夫)不算。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
一、法定继承顺序:
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老张有3个子女,其中大儿子早已去世,但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张夫妇。老张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但是,他的孪生弟弟却声称,自己也拥有老张遗产的继承权。二儿子也声称,大儿媳是外人,不应该继承老张的遗产;小女儿已经嫁多年,也不能继承老张的遗产。为此,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
老张的小女儿、弟弟和大儿媳能不能分得老张的遗产?为什么?大儿媳因尽心照顾老张夫妇能不能因此多分得一部分财产?
能,老张的小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张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P47一
一、法定继承顺序:
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P47相关链接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条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特点)
P47一①-②
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P46相关链接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绝对丧失继承权
相对丧失继承权
假如老张的小儿子曾经虐待老张并在生病期间从不照顾、探视,小儿子能否继承老张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顺序:
8、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①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P47二
P47二①-②
遗嘱继承重意愿
02
01
03
遗嘱的含义? (P48)
02
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P48)
阅读教材P48-49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自主学习
04
遗嘱的类型及效力?(P48)
遗嘱的意义?(P49)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P48一
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
老张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这属于处理遗产的哪种方式?还有哪些方式?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P48一
你如何看待独居老人的遗赠行为?游先生能获得房产吗?为什么?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和遗赠有什么共同点?
①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P48一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P48一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P48
③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P48相关链接
P48①-③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3、遗嘱的类型及效力:
(1)遗嘱的类型:
(2)遗嘱的效力: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
②代书遗嘱
③打印遗嘱: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录音录像遗嘱 ⑤口头遗嘱
⑥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 否则无效。P48二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②继承人、受遗赠人;
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3、遗嘱的类型及效力:
如果有多份遗嘱该如何处理?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3、遗嘱的类型及效力:
(1)遗嘱的类型:
(2)遗嘱的效力:
P48二(1)-(2)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
②代书遗嘱
③打印遗嘱: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录音录像遗嘱 ⑤口头遗嘱
⑥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 否则无效。P48二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P48二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4、遗嘱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P49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小组讨论: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小组讨论: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赠与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赠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4、遗嘱的意义: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小组讨论: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①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课堂小结
薪火
相传

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继承的含义和继承制度的意义
继承关系、继承的要求和债务清偿
继承权的取得根据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遗嘱的含义
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遗嘱的类型及效力
遗嘱的意义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1.科学精神:认识继承关系和债务清偿,理解继承权的取得根据,掌握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重点) 分析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掌握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难点) 2.法治意识:明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要求,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3.公共参与:树立尊重家庭成员遗嘱意愿的家庭责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熟知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学习目标
1、2023年3月,赵某书写的遗嘱表明其婚前存款30万元由母亲李某继承10万元、妻子陈某继承20万元,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女儿赵某红继承。赵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李某没有其他子女,一直由赵某夫妻赡养。2023年5月赵某去世后,陈某作为儿媳继续赡养李某。2024年3月李某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妻子陈某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母亲李某不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③儿媳陈某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
④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课堂练习
B
依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妻子陈某、母亲李某都是赵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正确,②错误。④正确,赵某立遗嘱表明,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女儿赵某红继承,赵某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只有资格处置自己的那一部分,所以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赵某妻子拥有房屋另外50%的所有权。
③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儿媳陈某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
2、小李常年在外经商,对年老体弱的父亲老李不管不问,也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关心。老李的生活起居一直由他一个去世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感谢其多年的照顾,老李将自己房子赠与江某,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后来老李去世,小李得知房子被父亲赠与江某后,认为江某肯定是欺骗或者胁迫自己父亲签订的合同,想要回房产,诉至法院。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本案赠与活动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房子
②江某对老李履行了赡养的义务,有权获得该房屋
③老李按自己意愿将房子赠与江某符合民法基本原则
④小李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通过诉讼要回房子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课堂练习
C
①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本案赠与活动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房子。
②错误,江某不属于继承人,江某对老李没有赡养的义务。
④错误,老李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但如果小李没有证据证明江某是通过欺骗或者胁迫自己父亲签订的合同,则其通过诉讼要回房子的诉请无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3、尚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夫妇俩各自写下遗嘱,明确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对方继承。尚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女儿小尚由前妻抚养,平时经常看望尚先生夫妇。天有不测风云,尚先生夫妇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尚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
B.小尚只能继承其父亲尚先生的遗产
C.女儿小尚是尚先生和王女士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D.尚先生的前妻和女儿小尚都是尚先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课堂练习
C
A错误,小尚是尚先生的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
小尚既是尚先生的女儿,也是王女士的继女,所以小尚是尚先生和王女士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小尚也可以继承王女士的遗产,B错误,C正确。
D错误,尚先生的前妻不是尚先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谢谢大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