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0张PPT)第一节 国际旅游者的法律地位1第二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2第三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3第四节 外国旅游者入出境检查制度4一、国际法规定的法律地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互惠待遇优先权管理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外国旅游者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我国允许外国旅游者在中国投资、经商,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外国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也受中国法律保护。同时,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二、我国规定的法律地位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具体规定了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外国人入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外国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二、我国规定的法律地位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概述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截至2011年2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已达140个。 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证件,以证明其国籍、身份和出国目的。 护照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签证是一国外交、领事或公安机关或由上述机关授权的其他机关,根据外国人要求入境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在其所持证件(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简单的说,签证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我国的签证主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是发给申请入境的外国人。 截至2009年7月中外互免签证协议国家已达67个,中国公民持护照前往有关国家短期旅行通常无需事先申请签证。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由中国驻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的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主要证件。旅行证分为一年一次有效和两年多次有效两种。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出入境通行证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持该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注明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的,可为其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公民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为其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三、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办理1234普通护照的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签证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的办理 中国公民出入境的主要证件——护照和旅行证由持证人保存、使用。除公安机关和原发证机关有权依法吊销、收缴证件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证件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四、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管理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如因情况变化,护照、证件上的记载事项需要变更或者加注时,应当分别向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或者说明材料。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由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四、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管理(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出境情形五、中国公民出境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五、中国公民出境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 中国公民违反《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中国公民包括旅游者非法出境、入境的(2)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 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的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旅游。 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六、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全国入境旅游的业绩、出国旅游目的地的增加情况和出国旅游的发展趋势,在每年的2月底以前确定本年度组织出国旅游的人数安排总量,并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各组团社上年度经营入境旅游的业绩、经营能力、服务质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每年的3月底以前核定各组团社本年度组织出国旅游的人数安排。六、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组团社应当为旅游者办理前往国签证等出境手续并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领队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领队证。领队在带团时,应当佩戴领队证。组团社应当按照核定的出国旅游人数安排组织出国旅游团队,填写名单表。组团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组团社向旅游者提供的出国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报价不得低于成本。组团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组团社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六、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团队领队应当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并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旅游团队领队在带领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组团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时,领队应当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组团社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六、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者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严禁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者因滞留不归被遣返回国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其护照。 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并服从旅游团队领队的统一管理。一、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概述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有利于发展国际交往,中国政府制定了《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0年4月被重新修订。凡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均适用于本法。(三) 保护外国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原则(四) 遵守中国法律的原则一、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概述(一) 主管机关许可的原则(二) 指定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的原则外国人入出我国国境、居留、旅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二、外国人入出境的有效证件 护照是主权国家(一国政府)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等合法的身份证件,以其证明该公民的国籍、身份及出国目的。凡出国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护照,以备有关当局查验。护照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二、外国人入出境的有效证件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身份和所持护照的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根据需要次数和时间限制,分别发给长期、短期签证,一般是一次出入境有效。三、外国人入出境证件管理 中国政府在国外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申请的机关,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中国政府在国内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四、外国人在中国居留与住宿管理 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 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 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 在中国居留或者停留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必须随身携带居留证件或者护照,以备外事民警查验。四、外国人在中国居留与住宿管理 持标有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外国人居留证有效期可签发1年至5年,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必须每年一次在指定的时间到居住地的公安局缴验外国人居留证。四、外国人在中国居留与住宿管理 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非开放地区住宿还要出示旅行证。 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五、外国人入境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1)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 ①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②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③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④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 ⑤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⑥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 活动的。五、外国人入境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 (2)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 ①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②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③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五、外国人入境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 (1) 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1日,处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 000元,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五、外国人入境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 (3) 对不按要求缴验居留证,不随身携带护照或者居留证件;或者拒绝民警查验证件的外国人;未经批准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4) 对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五、外国人入境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 (5)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签证、证件的外国人,在吊销或者收缴原签证、证件并没收非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边防检查一关四检安全检查海关检查一、海关检查 海关检查是对出入境的货物、邮递物品、行李物品、货币、金银、证券和运输工具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征收关税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保护本国经济发展查禁走私和违章案件,防止沾染病毒菌的物品入境而采取的检查措施。二、边防检查 边防检查是为了保卫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而对出入国境的人员等进行的检查。边防检查的内容包括:护照检查、证件检查、签证检查、出入境登记卡检查、行李物品检查、交通运输工具检查等。根据《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我国的边防检查工作由公安部主管。三、安全检查 中国海关和边防站,为保证旅游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禁止携带武器、凶器、爆炸物品,采用通过安全门使用磁性探测检查、红外线透视、搜身开箱检查等方法,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检查。四、卫生检疫 为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身健康,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并在我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五、动植物检疫 为了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间义务,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设立动植物检疫机关,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thanks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