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1张PPT)旅游法教程(第五版)旅游法与旅游法治建设1目录Contents旅游法教程旅游法的一般理论2旅游者概述3保护旅游者的相关法律制度4旅游公共服务5旅游安全6旅游资源法律制度7旅游经营者8导游管理法律制度10旅游合同11旅游价格法律制度12竞争法律制度13旅游相关税收法律制度14旅游监督管理15旅游纠纷及其解决16旅行社法律制度9第十二章旅游价格法律制度学习目标本章导言提供旅游公共服务是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本章在提出相关公共服务、旅游公共服务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介绍了旅游公共服务的基本情况,以及旅游公共服务的主要类型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信息等。旅游安全服务在专章介绍。1. 了解价格与价格体系2. 了解《价格法》的适用范围3.理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规定4. 理解国家对价格的管理5. 掌握经营者的定价行为第十二章 旅游价格法律制度第一节 旅游价格概述(一)价格问题的提出一、旅游价格问题经营者和旅游者存在利益冲突01政策性强02旅游服务定价的难度03第一节 旅游价格概述(二)我国旅游价格中存在的问题一、旅游价格问题广义狭义1.旅游收费与服务严重不符2.价格欺诈3.低价竞销行为第一节 旅游价格概述(一)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 表现。价格受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如果价格过度地偏房价值,便会出现通货膨账或市场疲软。政府则可以通过政策和法律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使价格趋于合理和稳定。(二)价格体系价格体系,指价格的种类和各种价格之间相互关系的总称。二、价格与价格体系广义狭义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府定价等按宏观经济调控划分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商品的地区差别价格、商品的季节性差别价格按商品流通过程或流通环节划分工业品价格、农产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邮政电信价格、建筑产品价格、饮食服务价格等按国民经济部门划分第一节 旅游价格概述(一)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于1998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整个价格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其他有关价格的法规、规章都必须以《价格法》为依据。三、我国的价格立法广义狭义从狹义的角度而言,价格法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价格法律。广义的价格法,是国家用来调整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狭义第一节 旅游价格概述(二)《价格法》立法目的及其适用范围1. 立法目的《价格法》第1条规定了该法的立法目的: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2. 适用范围《价格法》第2条规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价格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即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即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1)空间效力。适用于中国境内全部领域,包括我国的全部领土、领海、领空以及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的一切领域。(2)适用对象。是价格行为,包括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的价格行为。具体指定价、管理、监督、调控价格的行为;价格评估、价格鉴证等价格行为。广义上的价格体系包括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其他牛立要素价格。《价格決》将价格的范围限定在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三、我国的价格立法第二节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一、经营者定价原则(1)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市场价格。(2)遵循市场规律,依照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第二节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自主定价权0102政府指导下定价权检举、控告侵犯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0403试销价格的定价权(一)权利第二节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二)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A2.明码标价B3.不得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C第二节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规定求偿权01参与定价权02监督权03第三节 国家对价格的管理(一)定价范围《价格法》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作了必要的限制,政府在必要时对以下商品和服务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3)白然空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共事业价格;(4)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二)定价程序1.征询意见2.听证会制度3.公布和调整一、政府定价行为第三节 国家对价格的管理由于稳定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所以,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政府通过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为了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 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菩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如果出现市场价格总水平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政府可采取临时在全国或部分地区范围内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不过,当规定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况消除后,应山及时解除这此措施。二、国家调控价格总水平第三节 国家对价格的管理(一)价格主管部门及职权政府的各级价格检查机构是具有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之职权的机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2)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3)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三、价格监督检查第三节 国家对价格的管理(二)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经营者必须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和其他资料。政府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政府部门的价格工作人员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況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机密。(三)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社会价格监督指广大公众,包括企业内部职工对价格的监督。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均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與论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三、价格监督检查第三节 国家对价格的管理(一)经营者的法律责任(1)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2)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3)违反价格法的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质、销毀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磨、销毁的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5)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虛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途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四、法律责任的确定第三节 国家对价格的管理(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 《价格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政府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末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四、法律责任的确定思考题1. 怎样理解价格和价格体系?2.什么是价格法?怎样理解价格法的立法目的和调整对象?3. 怎样理解价格对旅游市场的影响?我国旅游市场主要存在哪此价格问题?4.经营者应当依照哪些原则制定价格?经营者在定价中有哪些权利义务?5. 消费者在价格问题上享有哪此权利?旅游者是否应当享有这此权利?6.什么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应当如何制定价格?7.怎样理解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与服务的范围?8.违反价格法应承抇哪此法律责任?本章结束第十二章 旅游价格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