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旅游监督管理 课件(共25张PPT)- 《旅游法教程(第五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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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旅游法教程(第五版)
旅游法与旅游法治建设
1
目录
Contents
旅游法教程
旅游法的一般理论
2
旅游者概述
3
保护旅游者的相关法律制度
4
旅游公共服务
5
旅游安全
6
旅游资源法律制度
7
旅游经营者
8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10
旅游合同
11
旅游价格法律制度
12
竞争法律制度
13
旅游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14
旅游监督管理
15
旅游纠纷及其解决
16
旅行社法律制度
9
第十五章
旅游监督管理
学习目标
本章导言
监督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旅游监督管理是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在旅游行业、旅游领域的体现,主要指旅游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依法对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进行监管、维护公平有序旅游市场秩序的过程。本章主要就旅游监督管理的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手段、机制以及旅游执法和旅游行政处罚作简要介绍。
1.了解旅游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与权限
2.了解旅游监督管理的主体、对象、手段
3.理解旅游监督管理几种常见机制
4.理解旅游行政执法及其原则、主体
5.掌握旅游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与程序
第十五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一)旅游主管部门及其设置
1.旅游主管部门的概念、特征
旅游主管部门是我国各级政府管理旅游业的行政机关。
旅游主管部门的特征是:行使国家行政权;机构设置、权利(力)义务的内容来源于相关法律规定;是独立的组织;有明确编制和固定的工作人员;以国家拨款作为其主要经济来源。
2.旅游主管部门的设置
(1)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
(2)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
(3)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与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的关系
一、旅游主管部门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二)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1. 权利(力)与职权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拥有下列主要职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理权、行政监督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行政机关运用的主要行政手段有:制定规范和发布命令、禁令;编制和执行计划、规划;实施行政许可;征收税费和给予财政资助;调查统计和发布信息情报;处理和裁决争议、纠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裁决;签订行政合同;提供行政指导。
一、旅游主管部门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二)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2.文化和旅游部涉及旅游的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5)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一、旅游主管部门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二)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2.文化和旅游部涉及旅游的主要职责
(7)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
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国性、跨区域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1)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旅游主管部门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二)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文化和旅游部门是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管旅游业的职能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当地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规定其职责。
一、旅游主管部门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三)旅游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
1. 概念
旅游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指旅游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2.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指旅游主管部门针对不特定的对象,预先做出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指旅游主管部门针对特定的人或事,做出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二者的区别: ① 效果不同 ② 适用范围不同 ③ 形式不同
一、旅游主管部门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一)监督管理与旅游监督管理
1.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行政机关是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2.旅游监督管理
旅游监督管理是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在旅游行业、旅游领域的体现,主要指旅游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依法对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进行监管、维护公平有序旅游市场秩序的过程。
(二)旅游监督管理的主体
旅游监督管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主体是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价格、商务、公安等旅游相关主管部门是旅游监督管理很重要的间接主体。
二、旅游监督管理及主体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一)旅游监督管理的依据
在国家层面,旅游主管部门实施旅游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包括《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部门规章和一些配套规范性文件。地方层面,主要依据是各地制定的旅游条例及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其他旅游相关管理部门实施旅游监督管理的依据除《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外,最常用的还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旅游监督管理的依据、对象和主要内容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二)旅游监督管理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1. 旅游监督管理的对象
监督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旅行社、导游、领队以及非法从事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还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景区、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
2.旅游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1)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相应的执业资
(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
(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执业行为规范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三、旅游监督管理的依据、对象和主要内容
第一节 旅游监督管理概述
四、旅游监督管理的手段
监督检查
01
行政处罚
02
处理投诉
03
信用公示
04
社会监督
05
行业自律
05
第二节 旅游监督管理机制
旅游综合监管的主要体现形式是综合执法。综合执法即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政府对部门执法权限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只能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是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不可以决定事业单位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形式之一是整合同一部门内多机构的执法力量,集中为一支队伍行使本部门执法权;综合执法形式之二是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7支队伍的组建就是这种形式。
一、旅游综合监管
第二节 旅游监督管理机制
(一)旅游联合监管的含义
旅游联合监管是旅游及相关主管部门在不改变既有职能权限的前提下,联合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制和方式。
(二)地方旅游条例的规范
《云南省旅游条例》第39、40条
《海南省旅游条例》第63条
二、旅游联合监管
第二节 旅游监督管理机制
(一)旅游监管协同的含义
旅游监管协同,是旅游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或者自身执行职务会增加行政成本或降低行政效率的,向与已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监管协助的请求,被请求的旅游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提供职务上的帮助,以支持请求机关实现其监管职能的机制。
(二)旅游协同监管机制
(1)跨地区旅游的协同、联动执法
(2)在两个地区的旅游部门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应当加强执法协作,从执法经济和
效率的角度出发,协议由最适合管辖的旅游部门管辖,另一个旅游部门予以配合。
(3)旅游主管部门之间应当共享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
三、旅游监管协同
第三节 旅游行政执法
(一)旅游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1.旅游行政执法的概念
旅游行政执法,指旅游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等单位和个人,使国家旅游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
2.旅游行政执法的特征
一是执行性,即执行和实施旅游行政法律、法规。
二是主动性。即行政执法是旅游主管部门的主动行为,不是被动管理和服务。
三是具体性。即指行政执法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不是抽象行政行为。
四是行业性。即执法类别属于旅游方面的行政执法活动。
一、旅游行政执法及主体
第三节 旅游行政执法
(二)旅游行政执法的原则
一、旅游行政执法及主体
合法性原则
01
合理性原则
02
程序正当原则
03
高效便民原则
04
诚实守信原则
05
权责统一原则
05
第三节 旅游行政执法
(三)旅游行政执法的主体
一、旅游行政执法及主体
职权执法
01
委托执法
02
授权执法
03
第三节 旅游行政执法
二、旅游行政处罚的管辖
地域管辖
01
级别管辖
02
移送管辖
03
共同管辖和指定管辖
04
转移管辖
05
第三节 旅游行政执法
(一)旅游行政处罚适用的含义
旅游行政处罚的适用指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旅游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执法案件的活动。
(二)适用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依法选择适用单处、并处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一般法)原则
三、旅游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三节 旅游行政执法
(一)旅游行政处罚的程序
1. 立案和调查
2. 告知和听证
3. 审查和决定
(二)旅游行政处罚的执行
旅游行政处罚的执行,指旅游主管部门为使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而进行的活动。旅游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包括当事人的自动履行、行政机关的主动执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旅游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执行
思考题
1. 旅游主管部门如何设立?如何理解其权利和职权?
2. 如何理解旅游监督管理的主体、对象和依据?
3. 旅游监督管理的手段有哪些?如何创新监管手段?
4. 旅游监督管理机制有哪些?
5. 如何理解旅游行政执法的原则?
6.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7. 旅游行政处罚的主体有哪几种?
8. 旅游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本章结束
第十五章 旅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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