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件(共3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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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件(共3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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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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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目标实现
合同的履行(关键)
合同的签订(前提)
合同目标的实现过程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思考: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还是享有权利?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强调正确履行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例:装修时严格使用合同约定的建材品牌;按时按期支付工程款
(2)诚信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例:特殊情况房东提前通知租客搬离、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要保护患者的隐私等
P29相关链接: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例:(买卖二手房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接物业水电卡等)
(4)绿色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注意:①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
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拒绝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只履行合同的部分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是对合同义务的违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某想将孩子送到国外游学,便与宣传自己有“访问联合国大使、体验国外家庭生活”等游学项目的H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并交费用4.5万元。在游学途中,只有“游”的项目,没了“学”的环节,双方发生纠纷。据此,我们可以判定(   )
A.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
B.H服务公司违反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C.H服务公司违反诚信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D.H服务公司的宣传属于要约,不具法律约束力
C
请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评价保险公司的做法?
(1)保险公司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从而使赵某的权益得到完全实现,坚持了全面履行原则。
(2)一方当事人由于对疾病性质存在认识错误,所以没有主张足额赔付。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发现了问题,积极履行了重要情况的告知义务,并基于诚信原则给予了足额的赔付。
(3)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理赔,履行了协作履行原则。保险公司的做法值得肯定。
【探究与分享】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赵某只申请了患精原细胞瘤疾病的赔付5000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属于恶性肿瘤,还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材料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
解析:当事人因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交易价格而产生争议,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产生分歧。
【探究与分享】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合同条款: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
实现合同的关键——履行合同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的内容
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义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的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就不同。
【相关链接】一般条款≠必备条款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数量这三样(如:我要买一只烤鸭),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刚出锅的、中等大小的等)。
4、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
(2)要求: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内涵 (核心)
2.原则
3.关键
4.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P29
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
(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新】:应当始终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明确合同内容——了解合同的一般条款P29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能变更: 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P29
某拍卖公司发布拍卖公告,定于一周后拍卖10件玉器藏品。刘先生看到公告后,于指定日期前往该公司参加拍卖会,经过多轮举牌应价,终以7万元价格拍得一件心仪的古玉藏品,但在收货时发现该公司隐瞒了藏品有瑕疵的事实。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
①刘先生的举牌应价属于承诺
②该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
③该拍卖公司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④该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公司的公告属于要约邀请;①错误。
②:现场拍卖的报价行为属于要约,多个竟拍者的举牌应价行为属于新的要约,拍卖公司的落槌行为属于承诺;②错误。
③④: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该拍卖公司隐藏该藏品有瑕症的事实,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公司的公告属于要约邀请。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D
2022年1月1日,小王与李某协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王向李某购买一套总价为180万元的商品房,小王当场支付了120万元的首付,并约定2022年3月下旬过户并支付尾款。因疫情反弹,当地房价大幅下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小王要求退还首付并拒绝支付尾款。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应当支付尾款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②因房价大幅下跌,小王可免除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③小王必须继续履行约定,否则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④小王可与李某协商,通过变更合同等方式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本案中小王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根据合同履行的原则,小王应当支付尾款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①符合题意。
②:价格下跌是可预知的,并不能作为小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条件,更不能免除其义务,②错误;
③:小王应继续履行约定,否则违反了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如果小王坚决不履行合同,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选项表述是片面的,③错误。
④:面对市场价格波动,合同双方可以就某些条款平等协商,变更合同,以切实履行相关义务,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B
2022年7月5日,张某向赵某发微信“我要购买1000顶户外帐篷,200元/顶,7月10日前送达,货到付款”。赵某回复“价格没问题,需款到发货”。次日,张某微信转账全部货款,赵某随即准备发货。但当天雷击导致帐篷全部烧毁,无法按时送达。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22年7月6日
B.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口头合同
C.双方合同关系的内容是1000顶帐篷
D.可以免除赵某的违约责任和合同义务
【详解】A: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张某向赵某发微信“我要购买1000顶户外帐篷,200元/顶,7月10日前送达,货到付款”,而赵某回复“价格没问题,但需款到发货”。“次日,张某微信转账全部货款,赵某随即准备发货。”说明合同成立的时间是7月6日,A正确。
B: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书面合同,不是口头合同,B错误。
C:1000顶帐篷是合同的标的物,不是双方合同关系的内容,C错误。
D:但当天雷击导致帐篷全部烧毁,无法按时送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赵某的违约责任,但免责不等于免除义务,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D错误。
故本题选A。
A
1、违约责任的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补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2、违约责任的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多个)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者只能选其一)
注意:
1.违约金能够弥补损失的,一般不能再主张赔偿损失。
2.违约金与定金罚则(条款)不能并用。
3.若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给付定金一方可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返还定金。
违约金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的能力)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才赔偿)
一般针对质量问题,守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约定,不管有无损失)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 定金需要预先给付)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易错易混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原则上仅指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赔偿。违约救济的原则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选一)。
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
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哪一方违约了,都是返还给付方定金+赔违约金。
易错易混
违约金和定金
注意:定金≠订金
违约金 定金
含义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法律 效力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他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区分违约金和定金
注意:定金≠订金
【知识拓展】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定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 (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
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要求
4、违约行为的免责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思考:合同违约,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注意1:对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如果当事人能够预见却没有预见,或
者没有尽最大努力克服或避免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注意2:不可抗力的免责是可以免除,而不是应该免除。如果仍旧有
能力履行的,则可以继续要求其履行义务。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事由:由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全面理解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含义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
自然事件(天灾)
社会事件(人祸)
及时通知对方
及时提供有效证明
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
范围
当事人的义务
效力
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客观情况
知识拓展
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
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义务,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判断】以下情形,如果违约能免责吗?
⑴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⑵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司机概不负责。
⑶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单方面解除合同
小试牛刀
◆黄某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回来后黄某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返还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 姜某乘坐高铁,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持有该座位车票的乘客要求他腾出座位。姜某称:“谁规定一定要对号入座 ”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姜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曹某从商店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机身经常出现发热问题,手机还偶尔因过热出现黑屏。曹某找商店协商解决,被商店拒绝后,曹某提起诉讼,要求商店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
思考: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1)案例一: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单方违约,旅行社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费用,但是精神损失赔偿不在违约责任承担范围,不支持这一诉求。
(2)案例二:姜某霸占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已经侵犯该座位享有人的权利,该座位也不属于姜某与运输公司的运输合同条款内容,理应让出。所以不支持姜某方诉讼请求。
(3)案例三:曹某与商店构成买卖合同,商店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履行合同的关键
4.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违约责任的含义
2.违约责任的实质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违约行为的免责
二、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课堂小结
1.(2021·浙江·高考真题)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但这不是双方的约定,单车所属公司不应当退还调度费,排除①。
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排除②
D
2.(2020·浙江·高考真题)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必须满足不可预见性,且不可控制,必须属于客观情况,司法实践中,传染性疾病“疫情”并没有纳入“不可抗力”的范畴,A排除。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B错误。
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这属于履行不能,而不是履行迟延,D排
C
3.2022年4月,王某与甲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三个月内交齐十万元定金并以2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5月,开发商通知王某,由于整体房价大幅上涨,房屋价格上调至22000元/平方米。对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价上涨属于不可抗力,甲开发商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开发商违背诚信原则,应按认购协议履行合同义务
③甲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定金罚则赔偿二十万元
④如果买卖双方协商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该项曲解了定金罚则的运用。定金罚则应该是双倍返还定金(即返还定金10万,另赔偿10万),而不是在定金基础上再赔偿20万,③错误。
④:王某与甲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甲开发商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如果买卖双方协商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④正确。故本题选C。
C
4.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定于2020年3月20日乙向甲交付货物,约定违约金10万元,甲向乙交付定金5万元。后乙未能如期交付,致甲财产损失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向甲交付货物
B.甲可向乙主张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C.乙应当向甲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8万元损失
D.甲可要求乙赔偿8万元损失并返还定金5万元
【详解】A:继续履行需要同时具备守约方有要求和违约方有能力继续履行两个条件,本案中条件不明,继续履行不合适,A排除。
B: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二者选其一,B错误。
C:通常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起到弥补损失的作用,违约金能够弥补损失的一般不能再主张赔偿损失,本案中甲的财产损失8万元,此时乙应当向甲支付违约金10万元足够弥补甲的财产损失,乙不用再赔偿8万元损失,C错误。
D:乙违约给甲造成损失,甲可以主张赔偿损失8万元,定金是甲给付乙担保自己守约的,现甲守约而乙违约,甲要求乙返还定金乙应当返还,D正确。
故本题选D。
D
5.2020年6月,W公司通过网络邀请王教授为其录制名称为“旅游学概论”的教学视频,并约定了线下教学使用场景。2021年7月,王教授发现自己录制的旅游学教学视频出现在W公司网上软件平台公开售卖的专升本课程中,售价为800元每套。对此,王老师向W公司提出异议,王老师认为W公司超出合同约定,侵犯了其著作权并造成损失。本案中( )
①W公司已经获得王教授的授权,享有“旅游学概论”教学视频的著作财产权
②王教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W公司停止侵害,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③W公司侵犯了王教授拥有的“旅游学概论”教学视频的著作权
④W公司的行为对王教授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损害,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w公司仅获得线下特定场所教育使用权,并不享有该教学视频的著作财产权,①不选。
②:是否要支付违约金要看他们订立的合同是否有这一条,②观点不科学。
③④:w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王教授的著作权,使其合法权益受到实质损害,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D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其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①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②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③制裁后果不同,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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