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旅游饭店法律制度 课件(共27张PPT)- 《旅游法教程》同步教学(重庆大学·2022)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六章旅游饭店法律制度 课件(共27张PPT)- 《旅游法教程》同步教学(重庆大学·2022)

资源简介

(共27张PPT)
第六章
旅游饭店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了解旅游饭店的设立程序。
掌握旅游饭店的治安管理制度。
掌握旅游饭店对住宿客人的义务。
旅游饭店的设立需要具备法定的条件,履行法定的程序,方可营业,接待客人。旅游饭店在运营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饭店的相关法律制度,如治安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等。在运营中,旅游饭店享有必要的权利,应履行法定的义务。违反国家关于旅游饭店的法律、法规、规章,旅游饭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旅游饭店的设立制度
01
02
旅游饭店的设立条件
旅游饭店的设立程序
旅游饭店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以“间(套)/夜”为计费单位向客人提供住宿服务的企业。实践中,有的旅游饭店附带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但住宿服务是旅游饭店业的核心业务,其他服务属于配套服务。
旅游饭店能够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项目,需要具有一定数量的房间,且需要具备一定的服务设施。
只有符合国家关于设立旅游饭店的相关条件,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旅游饭店才可以正式营业,接待客人住宿。
一、旅游饭店的设立条件
获得建设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
通过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消防许可
获得公安管理机关的特种行业许可
获得政府卫生管理机关的卫生许可
获得其他方面的行政许可
二、旅游饭店的设立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办人可采用网上申请或到属地公安分县局申请的方式。
(二)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当受理。
(三)审查
审查标准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的要求是:申办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
实质审查是通过实地查看,查验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的安全条件。
(四)许可时限
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累计不超过10日。由于特殊原因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延长次数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五)决定和送达
对符合开办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填写《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说明不予批准理由、不服决定的权利救济的途径及时效,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送达方式送达申办人。
第二节 旅游饭店的运营管理制度
01
02
03
旅游饭店的治安管理
旅游饭店食品安全制度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
一、旅游饭店的治安管理
(一)治安管理的依据和主管部门
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依据是《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各地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
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管行政部门是各地的公安机关。
(二)饭店业的治安特点
旅游饭店易被违法犯罪分子作为藏身落脚之地
旅游饭店容易发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旅游饭店容易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三)饭店业常见的治安问题
违反旅游饭店开业审批制度,擅自开设、改建旅游饭店
不能严格执行旅游饭店安全管理制度,治安漏洞较多
忽视对旅游饭店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验证登记制度
财物保管制度
来访登记制度
情况报告制度
二、旅游饭店食品安全制度
旅游饭店的功能之一,是为住店客人及其他来店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由此,旅游饭店的餐饮服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旅游饭店的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旅游饭店在餐饮服务中,应自觉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旅游饭店在餐饮服务中应遵守下列制度:
食品安全标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添加药品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三、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
(一)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概述
目前,我国对旅游饭店开展星级评定的标准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该标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星级划分及评定依据
旅游饭店的星级制度以“星”来标志饭店等级,以“星”来标示旅游饭店的软、硬件水平。旅游饭店星级分为五个级别,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旅游饭店的档次越高。
(三)旅游星级饭店的申报
饭店星级评定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经评定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饭店,由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颁发相应的星级评定证书和标志牌,星级标识使用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
(四)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机构及权限
1.国家星评委
国家旅游局设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全国星评委”),是负责全国星评工作的最高机构。
国家星评委的职能:统筹负责全国旅游饭店星评工作;聘任与管理国家级星评员;组织五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授权并监管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
2.省级星评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省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省级星评委依照全国星评委的授权开展工作。
3.地区星评委
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旅游局设地区星评委。地区星评委在省级星评委的指导下,参照省级星评委的模式组建。地区星评委可由地方旅游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旅游饭店协会负责人等组成。地区星评委的办事机构可设在当地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科)或旅游饭店协会。地区星评委依照省级星评委的授权开展工作。
(五)旅游星级饭店的星级管理
饭店星级标志应置于饭店前厅最明显的位置,接受公众监督。
饭店星级证书和标志牌由全国星评委统一制作、核发。标志牌工本费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每块星级标志牌上的编号,与相应的星级饭店证书号一致。每家星级饭店原则上只可申领一块星级标识牌。
星级饭店如因更名需更换星级证书,可凭工商部门有关文件证明进行更换,同时必须交还原星级证书。
(六)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程序
1.申请
2.推荐
3.审查与公示
4.宾客满意度调查
5.国家级星评员检查
6.审核
7.批复
8.申诉
9.抽查
(七)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复核及处理制度
星级复核的目的是督促已取得星级的饭店持续达标,其组织和责任划分完全依照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
星级复核分为年度复核和三年期满的评定性复核。
全国星评委委派2~3名国家级星评员同行,以明察或暗访的方式对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检查。
被限期整改的,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被取消星级的饭店,自取消星级之日起一年以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
第三节
旅游饭店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01
02
03
旅游饭店的权利
旅游饭店的义务
旅游饭店的法律责任
一、旅游饭店的权利
旅游饭店在接待客人时,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有权依法收取费用;有权要求客人赔偿损害的物品、设施。同时,在特定情形下,旅游饭店也有权拒绝接待客人,有权对客人的财物留置。
旅游饭店的权利:
(一)在特定情形下有拒绝接待旅客的权利
(二)留置住宿客人物品的权利
(三)财产权
(四)经营自主权
二、旅游饭店的义务
旅游饭店对旅客的义务,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饭店在经营活动和服务过程中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违反上述义务,旅游饭店依法应向旅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旅游饭店的义务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地方性旅游条例、地方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等。
旅游饭店的义务:
(一)保障旅客安全
(二)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
(三)尊重旅客的隐私权
(四)提供真实信息
(五)主动接受检查
(六)提供相关信息
(七)依法纳税
三、旅游饭店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因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由此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因故意、过失而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
指因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且不够刑事犯罪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超范围经营
指旅游饭店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法定许可,擅自经营国家要求必须取得许可方可经营的业务。
2.销售假冒产品
旅游饭店为顾客提供的酒水、饮料等应符合国家规定,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3.违法设置户外广告
4.食品不符合卫生
5.噪声污染
谢谢观看!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