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4张PPT)第十章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学习目标:了解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机构、法律。熟悉旅游者出入境的环节。掌握旅游者出入境应办理的有效证件种类及基本程序,外国旅游者在华停留、住宿管理基本制度。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基于国家主权原则,国家针对旅游者出入境的活动所实施的管理而形成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国家出入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理,任何国家都没有准许外国人随意入境的一般义务,外国人也没有要求他国准许其随意入境的权利。旅游者进出我国国境,应当遵守我国进出境管理法律制度,接受海关、边防等检查。0102030405中国公民出入境的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外国或地区的入境许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的权利、义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制度中国公民境外保护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的证件《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其他旅行证件包括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等。二、中国公民前往外国或地区的入境许可签证指主权国家的有权机关因外国公民申请入境而审查,对符合进入本国境内法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允许其进入该国国境的许可证明,一般通过在外国人护照所持有效证件(如护照)上盖印的方式体现。签证办理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时,除非该国与中国政府签订有签证互免协议或者目的地国家单方面给予中国公民免签证待遇外,中国公民还应该获得拟前往旅游目的地所在国家的签证。签注办理根据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现状,我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对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实施签注制度。三、中国公民出入国境的权利、义务(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权利出境权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入境权国际法原则要求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回国权。救济权救济权是指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出境、入境权利受到国家公安机关非法限制时,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办理我国合法的出入境证件申请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入境许可手续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三)中国公民出入境的限制及法律责任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四)中国公民违反出入境法律的法律责任中国公民在出境入境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下列类型:①持有、使用非法出入境证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②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③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④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证件签发机关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⑤中国公民在出境入境时,未经批准进入口岸的限定区域或者进入后不服从管理,扰乱口岸管理秩序的;污辱边防检查人员的;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登陆、住宿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四、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制度(一)出国旅游目的地审批制度国家对出国旅游目的地实行审批制度。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旅游。(二)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制度该制度的内容包括: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以下简称名单表),在下达本年度出国旅游人数安排时编号发给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给组团社;组团社应按照核定的出国旅游人数安排组织出国旅游团队,填写名单表,经审核后的名单表不得增添人员等。(三)团队出国旅游出入境制度旅游团队出入境时,应当接受边防检查站对参团人员护照、签证、名单表的查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旅游团队可以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按照该国有关规定办理落地签证或者免签证入境。旅游团队应当从国家开放口岸整团出境、入境。在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的,组团社应事先向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备案。旅游团队出境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分团入境的,随团领队应及时通知组团社,组团社应立即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备案。五、中国公民境外保护(一)领事保护1.领事保护的概念领事保护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者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保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领事保护的基本原则国籍原则合法原则有限原则3.领事保护的常见情形发生恐怖袭击、严重自然灾害、政治动乱等突发事件时,需要及时向中国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撤离。中国旅游者在海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安排适当人员听取情况,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与旅游者的家人、亲属联系。中国旅游者在驻在国被羁押或监禁时,根据请求前往探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视情形反映其要求,或进行必要交涉;非法出境的旅游者被所在国查获时的回国手续办理,中国护照在海外遗失、被盗或被抢,也需要给予一定的协助。(二)自我保护办理合法的出国手续了解旅游目的地国的基本国情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了解领事保护的要求和方法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律制度外国人入境许可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停留、住宿管理制度外国旅游者入出境的法律责任一、外国人入境许可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而具有其他国家国籍、无国籍的人。外国人进入中国国境,离开中国国境,都应持护照办理签证,接受边防检查机关查验后,方可入境、出境。(一)签证签证是一国政府允许外国人进入本国国境的法定证明。外国人进入中国,必须向中国政府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二)签证的种类签证可以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四类。(三)办理签证的部门我国办理签证的部门有外交机关和公安机关。(四)签证的登记项目签证的记载事项,是指签证机关在签证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证页所登记的内容,包括当次签证的有关信息和持证人的有关信息两个方面。(五)签证的办理程序签证的办理程序是指外国人向我国签证机关办理签证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总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办理签证的一般程序包括如下内容:签证申请人应当向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外国人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六)签证的延期、换发和补发(七)不予签发签证(八)免于签证的情形根据双边协定免签、落地签证。持有效居留证件免签。过境免签。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外国人出入境管理(一)外国人入境管理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一个主权国家没有准许外国人入境的义务。主权国家根据其对外政策、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考虑,有权自主决定外国人进出本国国境的条件、程序及法律责任。同时,为了规范外国人进出境的管理,主权国家一般都会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外国人进出国境的条件、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定。(二)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情形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可能危害中国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三)外国旅游者出境管理外国人不准出境的情形: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三、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停留、住宿管理制度(一)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停留制度外国旅游者到中国旅游,应遵守签证标注的停留期限。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旅游者需要超过免签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停留证件。年满十六周岁的外国旅游者在中国境内停留,应当随身携带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外国旅游者在中国境内停留,不得从事与停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并应当在规定的停留期限届满前离境。(二)外国旅游者在中国境内住宿管理制度外国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住宿,应遵守《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外国旅游者住宿的不同情形,对住宿接待者设定了不同的义务与要求。四、外国旅游者入出境的法律责任在中国境内,外国旅游者如有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外国旅游者违法行为的性质、影响及损害,违法者应承担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绝大多数情况下,外国旅游者会因其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如警告、罚款、拘留,直至被遣送出境。第三节出入境检查制度海关检查边防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一、海关检查海关是国家设置的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在出入境旅游中,海关主要是对旅游者携带的物品、行李、交通工具(如旅游者自带的汽车、游艇等)等进行监管。外国旅游者入境海关检查中国旅游者出境海关检查二、边防检查各国政府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与国土安全,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都会设立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构,对进出国境的人和物品进行检查。公安部门在各口岸设置边防检查站,执行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职责。外国旅游者入境时的边防检查中国旅游者出境的边防检查三、卫生检疫出入境卫生检疫也称为国境卫生检疫,是指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国家稳定和公共卫生秩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在我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依法对出入境的人员、船舶、车辆、飞机以及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邮包、货物等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以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综合措施的行政执法活动。四、动植物检疫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动植物检疫机关有权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行检疫检查。谢谢观看!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