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 旅游交通运输法律规定 课件(共61张PPT)- 《旅游政策与法规》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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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 旅游交通运输法律规定 课件(共61张PPT)- 《旅游政策与法规》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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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1张PPT)
项目八 旅游交通运输法律规定
项目纲要
任务一 航空运输法律制度
旅游政策与法规
任务二 铁路运输法律制度
任务三 道路运输法律制度
任务四 水路运输法律制度
任务一 航空运输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航空公司该不该赔
刘先生一家搭乘某航空公司航班由郑州飞往上海。到达上海虹桥机场后,刘先生发现托运的四件行李中,一个装有贵重物品的纸箱不见了,遂办理了行李遗失登记手续。在之后与航空公司交涉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刘先生向上海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
刘先生诉称,遗失的纸箱内存放有价值7万余元的名贵手表和金银饰品,另有2万元的借据以及学历证明等重要证件,要求航空公司赔偿上述经济损失及因补办证件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1.9万余元,共计近11万元。
请问:航空公司应该赔偿刘先生的损失吗?
任务一 航空运输法律制度
一、航空运输法律法规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航空运输法律法规
1.《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从事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3.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对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
1.知悉购票人有关信息。购票人应当向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必要个人信息以及旅客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拒绝运输的情形:
①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运输的旅客或者物品;
②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
③未经安全检查的行李;
④办理乘机登记手续时出具的身份证件与购票时身份证件不一致的旅客;
⑤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制定运输总条件
运输总条件至少应包括:
①客票销售和退票变更实施细则;
②旅客乘机相关规定,包括婴儿、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重病患者等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
③行李运输具体要求;
④超售处置规定;
⑤受理投诉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2.保护旅客个人信息
承运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得泄露、出售、非法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旅客个人信息。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3.销售时告知航班主要服务信息
①承运人名称,包括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②航班始发地、经停地、目的地的机场及其航站楼;
③航班号、航班日期、舱位等级、计划出港和到港时间;
④同时预订两个及以上航班时应当明确是否为联程航班;
⑤该航班适用的票价以及客票使用条件,包括客票变更规则和退票规则等;
⑥该航班是否提供餐食;
⑦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税、费;
⑧该航班适用的行李运输规定,包括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等。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4.出票后告知行程重要内容
①本规定第15条第1款所列信息;
②旅客姓名;
③票号或者合同号以及客票有效期;
④出行提示信息,包括航班始发地停止办理乘机登记手续的时间要求、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等;
⑤免费获取所适用运输总条件的方式。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5.录入和保存客票销售相关信息
1.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应当将购票人提供的旅客联系方式等必要个人信息准确录入旅客订座系统
2.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3.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6.提供客票变更和退票服务
1.自愿变更: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非自愿变更:经被签转承运人同意,为旅客办理改期或签转,不得收取变更费。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7.有关信息告知
旅客办理乘机登记手续时,承运人应当将旅客姓名、航班号、乘机日期、登机时间、登机口、航程等信息准确、清晰地显示在登记凭证上。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8.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承运人应当针对旅客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对旅客健康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9.提供行李托运服务
1.建立托运行李监控制度;
2.将旅客的托运行李与旅客同机运送;
3.行李延误到达的,及时通知旅客;
4.行李延误、丢失或损坏的,应出具行李运输事故凭证。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0.航班超售问题处理
1.超售信息告知规定;
2.征集自愿者程序;
3.优先登机规则;
4.被拒绝登机旅客赔偿标准、方式和相关服务标准。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1.旅客投诉处理
1.设置投诉受理电话等渠道;
2.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工作;
3.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结果;
4.投诉记录至少保存3年。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2.信息报告
1.承运人应当将运输总条件进行备案;
2.运输总条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基础作业:
1.完成学案整理
2.完成课后的即测即评
拓展作业:
1.分小组学习,根据所学知识对课前导入案例进行讨论分析;
2.搜集整理各航空公司超售处理的相关案例,学习群内分享。
任务二 铁路运输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退票要收退票费吗
2019年8月4日9:40左右,受持续暴雨影响,成昆铁路埃岱至凉红站间窄板沟隧道K306处发生泥石流导致线路中断,成都铁路12306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8月10日至30日,共14个车次的列车将停运或调整。
请问,旅客购买了该车次的车票该如何退票?
任务二 铁路运输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概述
(一)铁路运输的含义
铁路运输是以铁道为交通线、旅客列车为交通工具、机车为动力的现代化交通旅游运输方式。
铁路客运的优点主要包括:运载能力大、票价低廉、在乘客心目中安全性较强、途中可沿途观赏风景、乘客能够在车厢内自由走动和放松、途中不会遇到交通堵塞以及对环境的污染较小等。
一、概述
(二)铁路的类别
1.国家铁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
2.地方铁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
3.专用铁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
4.铁路专用线,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
1.旅客运输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包括:①依照规定收取运输费用;②要求旅客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规章制度,保证安全;③对损害他人的利益和铁路设备、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消除危险和要求赔偿。
2.行李、包裹运输承运人的义务包括:①按规定收取运输费用,要求托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和铁路规章制度。对托运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物品拒绝承运。②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给他人或承运人造成损失时向责任人要求赔偿。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旅客运输承运人的义务包括:①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和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②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保证列车正点到达;③对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身体损害进行赔偿,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旅客随身携带;④物品的损失予以赔偿。
2.行李、包裹运输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包括:①为托运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输条件,将行李、包裹安全、及时、准确运送到目的地;②行李、包裹从承运后至交付前,发生灭失、损坏、变质、污染时,负赔偿责任。
基础作业:
1.完成学案整理
2.完成课后的即测即评
拓展作业:
1.分小组学习,根据所学知识对课前导入案例进行讨论分析;
2.搜集整理有关铁路运输优惠政策的相关案例,学习群内分享。
任务三 道路运输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危险的驾驶员
2012年4月22日上午9点25分许,江苏沿江高速公路常熟市董浜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7人当场死亡,6人经过抢救无效死亡,21人受伤。苏州警方通报,事故原因为客车驾驶人王振伟严重疲劳驾驶、操作失当所致。警方还查明,王振伟20日晚吸食冰毒后,至22日晨发车前休息不足4小时,“4.22”事故发生后其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
除了驾驶人王振伟吸毒、疲劳驾驶,调查还发现,肇事大客车逾期未检,持有的省际包车证系违规审批发放。王振伟在上海益流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已有两个月,但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建立驾驶人档案,对其身心状况和违法情况不掌握、不审核。
请问:经营道路运输的企业应当遵守哪些义务?
任务三 道路运输法律制度
一、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一)道路客运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1.概念: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
2.适用范围: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一、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二)道路客运的类别
1.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2.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由包车用户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3.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
1.车辆临时调用
2.实名制管理
3.查验客票
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春运期间、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
应当实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免票儿童除外
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不得允许其乘车。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按许可从事经营活动
1.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
2.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径路线运行;
3.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沿途揽客;
4.应当凭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运行;
5.其线路一段应当在车籍地设区的市,单个云词不超过15日。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2.客票补办
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3.依法经营
1.不得强迫旅客乘车;
2.不得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
3.不得甩客,不得敲诈旅客;
4.不得适用低于规定的类型等级营运客车承运;
5.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4.依法承载
1.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2.客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5.遵守运价规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6.公示有关信息
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车辆外部喷印企业名称或标识,在车厢醒目位置公示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7.提供良好乘车环境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8.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9.加强管理和人员培训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0.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报送信息
基础作业:
1.完成学案整理
2.完成课后的即测即评
拓展作业:
1.分小组学习,根据所学知识对课前导入案例进行讨论分析;
2.搜集整理道路运输事故的相关案例,了解造成事故的原因,学习群内分享。
任务四 水路运输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东方之星”号翻船事故
2015年6月1日21时32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当航行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沉,造成442人死亡。
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是一起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
调查组还查明,“东方之星”号客轮抗风压倾覆能力虽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船长及当班大副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在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
请问:水路运输企业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任务三 道路运输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概述
(一)水路运输的概念
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一、概述
(二)水路运输的类别
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
1.监测水路运输市场
2.依法载运
3.査验乘船凭证
交通运输部队水路运输市场进行监测,分析水路运输市场运力状况,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经营者应当拒绝携带或者托运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的旅客乘船。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按许可从事经营活动
1.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保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2.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资格;
3.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涂改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2.依法载客
1.水路运输经营者应该按照船舶营业运输证标定的载客定额、载货定额和经营范围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不得超载;
2.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客货船或者滚装客船载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运旅客,但按照相关规定随船押运货物的人员和滚装车辆的司机除外。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3.公布有关信息
1.应当向社会公布国家规定的不得随船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清单;
2.应当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可之日起60日内开航,并在开航的15日前通过媒体在该航线停靠的各客运站点的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
3.应当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运行;
4.变更班期、班次、票价的,应当在变更的15日前向社会公布;
5.停止经营部分或者全部班轮航线的,应当在停止经营的30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4.依法提供客票
1.应当向旅客提供客票;
2.鼓励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网售票;
3.应当以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不得对相同条件的旅客实施不同的票价,不得以搭售、现金返还、加价等不正当方式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并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低于客票载明的舱室或者席位等级安排旅客;
4.应当向旅客明示退票、改签等规定。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5.为特殊旅客提供优待服务
应当按有关规定为军人、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学生、老幼病残孕等旅客提供优先、优惠、免票等优待服务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6.依法经营
1.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禁止以不合理的运价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
2.为招揽旅客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客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7.确保运输
1.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知识和技能的乘务人员;
2.保持船上服务设施和警告标识完好;
3.为老幼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无障碍服务;
4.在船舶开航前播报旅客乘船安全须知;
5.及时向旅客播报特殊情况下的禁航等信息。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承运人的义务
8.依法告知说明
1.不适宜乘坐客船的群体;
2.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3.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4.未向旅客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5.可能危及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基础作业:
1.完成学案整理
2.完成课后的即测即评
拓展作业:
1.分小组学习,根据所学知识对课前导入案例进行讨论分析;
2.搜集整理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管理制度的相关案例,学习群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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