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七 食品安全、住宿和娱乐场所管理法律规定 课件(共47张PPT)- 《旅游政策与法规》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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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七 食品安全、住宿和娱乐场所管理法律规定 课件(共47张PPT)- 《旅游政策与法规》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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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7张PPT)
项目七 食品安全、住宿和娱乐场所管理法律规定
项目纲要
任务一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旅游政策与法规
任务二 住宿管理法律制度
任务三 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
任务一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舌尖上的安全
2014年6月,记者对杭州市区德克士、肯德基、麦当劳、星巴克的部分门店冰块样本进行送检,结果肯德基冰块细菌总数浓度超国家卫生标准40倍。肯德基还曾被曝出炸鸡用油4天一换、豆浆为转基因食品、使用过期肉等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近几年,有关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也层出不穷。
请问:你知道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规定吗?
任务一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一、概述
(一)食品和食品安全的含义
1.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一、概述
(二)食品安全的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三)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
1.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2.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国务院卫生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度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规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四)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五)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生产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七)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査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八)食品召回制度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九)特殊食品严格管理制度
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识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十)民事赔偿优先制度
违反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十一)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制度
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即使消费者购买后尚未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仍可要求生产经营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含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即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发生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事故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做出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和法律责任
1.事故单位的应急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履行报告、通报义务。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3.采取行政处理措施。一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二是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三是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四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基础作业:
1.完成学案整理
2.完成课后的即测即评
拓展作业:
1.分小组学习,根据所学知识对课前导入案例进行讨论分析;
2.搜集整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案例及处理措施,学习群内分享。
任务二 住宿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家外之家”安全吗?
2016年4月3日晚,女网友弯弯在如家旗下北京望京798和颐酒店遭陌生男子尾随挟持、强行拖拽、掐脖……,整个过程持续6分钟。酒店安保人员未阻止,保洁人员只是看着,多人围观,最后被路过的女房客出手相救,男子逃走。
4月6日下午,如家酒店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女生和颐酒店遇袭事件最新进展。如家酒店集团在声明中表示,通过对各方面情况的核查,北京望京798和颐酒店在事件处理中的确存在安保管理松散、顾客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请问:旅游住宿业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任务二 住宿管理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饭店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三、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一)旅游住宿业的含义
旅游住宿业,是指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及多种综合服务的行业。在旅游业基本要素中,旅游住宿业十分重要。在我国,旅游住宿业的业态形式包括旅馆、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客栈等。
一、概述
(二)旅游住宿业的发展
1.客栈时期
2.大饭店时期
3.商业旅馆时期
4.新型旅馆时期
二、饭店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饭店经营者的权利
1.向旅客收取费用的权利
2.合理拒绝接待旅客的权利
3.制止旅客在饭店内不良行为的权利
4.要求旅客遵守饭店规则的权利
5.要求旅客赔偿合理损失的权利
1.旅客已满,无客房可租;
2.旅客的行为违反饭店的合理规则;
3.旅客自身状态不适合于住店;
4.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下;
5.旅客从事赌博、卖淫、盗窃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6.旅客无力或者拒绝支付饭店费用;
7.旅客被饭店列为黑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饭店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二)饭店经营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义务
2.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
3.保障旅客财产安全的义务
4.尊重旅客隐私权的义务
1.未按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三、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旅馆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1.含义。旅馆,是指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提供住宿必需的用品和设施,并有服务人员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酒店、招待所、客栈、培训中心、度假村、公寓式酒店、农家乐、民宿以及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足疗、按摩等经营场所。
2.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馆的治安管理,适用本条例。
三、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制度
(二)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责
1.旅馆开办中的治安管理
申请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治安安全条件:
①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
②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居民身份证读取设备等住宿信息采集、上传设施;
③具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治安防范设施,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应当有健全、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④有治安保卫机构或者治安保卫人员;
⑤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⑥工作人员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外籍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治安保卫人员无涉黄、赌、毒、恐等被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记录;
⑦除家庭式旅馆外,旅馆与居民住宅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位于同一建筑内的,应有相对独立的楼层或者区域,共用公用通道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居民的同意;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制度
(二)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责
2.旅馆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1)旅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旅馆接待住宿必须登记
(3)旅馆应当在前台、出入口、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
(4)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①住宿人员拒不提供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以及境外住宿人员身份证件种类和真伪难以辨别的;
②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物品的;
③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
④旅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基础作业:
1.完成学案整理
2.完成课后的即测即评
拓展作业:
1.分小组学习,根据所学知识对课前导入案例进行讨论分析;
2.搜集整理饭店经营者违约的的相关案例,学习群内分享。
任务三 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扰民的KTV
近日,某辖区派出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小区一楼的网点房内新开了一家KTV歌厅,噪音很大,影响到了居民生活。派出所派民警处理,发现该KTV并没有办理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遂给予处罚并取缔。
请问:KTV歌厅可以设立在小区网点房内吗?
任务三 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一)娱乐场所的概念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娱乐场所具有下列特点:是营业性的,以营利为目的;是对公众开放的,不包括家庭或单位的娱乐活动;是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不涵盖电影院、剧院等观赏场所;适用范围是歌舞、游艺等场所的经营活动。
一、概述
(二)娱乐场所管理部门及其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一、概述
(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性规定和法律责任
禁止性规定: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度
(一)娱乐场所设立的限制性规定
1.人员的限制
2.娱乐场所设立地点的限制
3.娱乐场所边界噪音标准的限制
4.娱乐场所设立面积的限制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二、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度
(二)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程序性规定
1.程序性规定
(1)申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核查、检查和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听证。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
(4)备案。娱乐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二、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规则
1.禁止性规定
(1)禁止内容。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士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违反国家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禁止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活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三)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规则
2.娱乐场所的营业规则
(1)文明执业
(2)限定营业时间
(3)公平交易
(4)建立巡查制度
二、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度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四)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制度
1.警示记录公开制度
2.信息通报制度
3.信用监管制度
4.及时处理举报制度
二、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度
基础作业:
1.完成学案整理
2.完成课后的即测即评
拓展作业:
1.分小组学习,根据所学知识对课前导入案例进行讨论分析;
2.搜集整理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的相关案例,学习群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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