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旅游服务合同 课件(共43张PPT)- 《旅游法规(第二版)》同步教学(劳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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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旅游服务合同 课件(共43张PPT)- 《旅游法规(第二版)》同步教学(劳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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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3张PPT)
旅游法规
目 录
第一章 旅游法概述
第二章 旅游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旅行社法律制度
第四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第六章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第七章 旅游住宿管理法规制度
第八章 旅游景区的法律制度
第九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规制度
第十章 旅游投诉管理
目 录
2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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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一节 旅游服务合同概述
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第五节 违约责任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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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旅游服务合同概述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概念
是指旅行社为旅游者组织、安排旅游活动,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旅游服务,通过协议规范旅游活动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目的在于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秩序。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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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旅游服务合同概述
二、旅游服务合同的分类
包价旅游合同
旅游代订合同
旅游咨询合同
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者提供招徕、组织等多项旅游服务而签订的总价支付合同。
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旅游者支付代办费用的合同。
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合同。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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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旅游服务合同概述
三、旅游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
自愿、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章
78
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一、旅游服务合同订立的含义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是指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做出意思表示、达成合意,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
《旅游法》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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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旅游者主体要适格
订立旅游合同的旅游者必须是合格的当事人,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是经过其法定监护人授权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必须加盖法人公章或经其授权对外有合法效力的公章;或其法人代表亲自签署
旅游者是自然人
旅游者是团体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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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2.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应尽的义务
对合同内容说明的义务
提供行程单的义务
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应载明相关信息
尽到告知义务,包括旅游中的风险,旅游目的地的法律、习俗等
包括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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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二、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程序
当事人订立旅游合同的过程也就是对内容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流程是:要约→承诺→订立。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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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二、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
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旅游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旅游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要约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
(1)要约须以缔结旅游合同为目的。
(2)内容具体明确。
(3)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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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二、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
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
生效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为准
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不得随便反悔
如果要约被及时撤回、撤销或被对方拒绝,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要约的约束条件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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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二、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程序
2.要约邀请
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如寄送的价目表、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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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二、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程序
3.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定条件:
必须是对要约人的要约作出的答复
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答复。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
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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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三、旅游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旅游行程安排
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详细安排和标准
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及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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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四、旅游服务合同的格式条款
1. 含义
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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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四、旅游服务合同的格式条款
2. 无效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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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
五、旅游服务合同的形式
旅游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口头合同,发生纠纷难以取证,一般旅游合同不宜采取这种形式。
书面合同,发生纠纷有据可查,容易举证,电子合同也属于书面合同
其他形式的合同,指行为推定形式,当事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出承诺,旅游合同成立。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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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是指旅游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实现各自的权利。
合同的履行以合同的有效订立为前提和基础,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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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一、旅游服务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亦称适当履行原则,是指旅游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减少合同约定的项目,增加购物和自费旅游项目。
诚实信用原则
旅游合同的当事人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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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二、旅游合同履行的规则
1.协议补充履行规则
旅游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就旅游行程、价款、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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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二、旅游合同履行的规则
2.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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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二、旅游合同履行的规则
3.价格变动的的履行规则
在合同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履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按原价格履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履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履行;价格下降,按照原价格履行。
体现了谁违约谁受损,谁守约谁受益”的法律价值取向。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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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二、旅游合同履行的规则
4. 第三人履行规则
第三人履行规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必须由旅游合同的当事人约定。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是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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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
二、旅游合同履行的规则
5. 当事人变动的履行规则
旅游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必须由旅游合同的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与分立的,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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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
旅游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旅游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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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
1.旅游者对合同的变更
在旅游包价合同中,旅游者享有任意变更权。对于引起费用的变动,遵照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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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
2.旅行社对合同的变更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容变更合同。
旅行社应继续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化给旅游者。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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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二、 旅游合同的转让
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法行为。其具体含义是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内容不发生变化。
旅游者转让,旅游者可以将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其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方负担。
旅行社的转让,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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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三、 旅游合同的解除
旅游服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后,因当事人的协议或法定事由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也就是在合同关系的有效期未满前,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102
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三、 旅游合同的解除
1. 旅游者合同的解除
旅游者享有对旅游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但要承担旅行社为其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
组团社已向地接社或公共交通经营者支付且不可退的费用
在旅游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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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旅游服务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三、 旅游合同的解除
3. 旅行社合同的解除
旅行社在下列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其指定的合理地点
未达到约定的组团人数
旅游者有传染病、从事违法活动等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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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它是保障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旅游合同的全面履行、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促进当事人和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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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 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在合同履行期满后,继续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主要条款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或者事实上的不能履行
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提出要求履行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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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2. 采取补救措施
是指违约方采取的除继续履行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方式以外的其他措施,其目的在于消除或减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旅游服务合同采取的补救措施通常是指以合理的服务项目替代,前提是旅游者在合理的期限内请求。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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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 赔偿损失
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当赔偿给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行为。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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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 赔偿损失
(1)赔偿损失的原则
全部损失原则
合理预见原则
减轻损害原则
违约当事人要赔偿对方财产直接减少的现实损失,也要赔偿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
违约方当事人只对其主观过错和行为能预见的后果承担责任
受害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时,负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否则违约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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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 赔偿损失
(2)当事人违约责任的赔偿
旅行社不履行合同义务
旅游者自身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
给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或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110
第五节 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 赔偿损失
(3)第三方违约责任的赔偿
由于地接社等原因
因为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
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等赔偿,也可以要求组团社赔偿,组团社赔偿后可以向地接社等追偿
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的
第四章
111
第五节 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4.支付违约金
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
违约金既具有惩罚性又具有赔偿性。
《旅游法》第七十条 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第四章
112
第五节 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免除
下列情况可免除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分为下列三类:
罢工等社会异常现象
台风等自然灾害
政策等政府行为
不可抗力免责有时间限制,迟延履行义务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履行通知和举证义务,否则,就不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注意
第四章
113
第五节 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免除
下列情况可免除违约责任
2.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免责条款特别规定
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旅行社免责。
因旅游者的违法行为导致旅游服务合同解除的,如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脱团的,旅行社免责,包括免去协助其返程之责。
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约履行的,或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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