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依法履行义务( 课件30张PPT+学案+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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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依法履行义务( 课件30张PPT+学案+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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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河北邯郸市三名初中生合谋杀害同学!!!
近日,网上流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网传信息显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名初中生长期霸凌同班同学王某某,于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3月17日,肥乡区联合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件发生后,肥乡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三名犯罪人系未成年人,年龄是否能够成为其脱罪的理由?为什么?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未成年人在享受法律特殊保护时,更应该遵纪守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课 公民义务
4·2依法履行义务
核心素养目标:
1.通过分析“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杀害同学案”,阅读法律条文,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通过“被害男孩父亲积极维权”,以及造谣博主被追究责任事件,增强法治观念和义务意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3.通过观看“我是小法官”活动,知道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根据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撰写倡议书,感受公民在参与公共生活中对他人、社会和国家应承担的责任;体味履行公民义务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价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独学:8分钟
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2.怎样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3.怎样依法履行义务?
4.违反义务会承担什么责任?
要求:浏览课本p54-59勾划的知识点,用铅笔备注小标题,并在课后进行背诵。
目录
议题一
析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议题二
诵读法律条文解说案中案
——析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
议题三
解说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法律责任
——知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
析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议题一
普法“段子手”罗翔教授谈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日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因该案件作案手段残忍,且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引发网友呼吁重新定义《刑法》中刑事责任年纪。大部分网友表示,不要让年龄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建议严惩。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关于未成年人是否能够享有特殊权利的舆论热点:
1.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辩论:有法律界人士援引中国刑法规定,指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得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者执行死刑。针对此案中三名未成年嫌疑人,理论上难以判处死刑,这激发了社会对是否应加大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讨论。部分观点认为,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虽意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却成了未成年人施暴者的“保护伞”,亟待改革。
2.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2020年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岁,明确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本案中嫌疑人已满12岁,因此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此法律修订引发了对如何有效处置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泛讨论
未成年真的会沦为未成年施暴者的保护伞吗?未成年可以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吗?
法治链接: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①生存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抚养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②发展权:未成年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身心发展所需的其他权利。
③受保护权: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保护,免受虐待、剥削和暴力的侵害。
④参与权:未成年人有权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决策过程,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需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根据哪部法律制定的?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不履行该法律规定的内容?
《宪法》
不可以
《宪法》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法治链接:
通过诵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宪法》条文,你发现了什么?
公民某些权利也是义务,享有权利的前提是履行义务
群学一:
开讲啦
结合邯郸三名初中生合谋杀害同学案,说说三名小恶魔是否可以不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可以通过未成年的身份躲过法律制裁。
不可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②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③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④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绝不能成为滋长犯罪的沃土,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课堂笔记1:
一、权利和义务的关系(P54-55)?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
④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邯郸被害13岁男孩家属坚定追责、严惩凶手
2024.3.18邯郸13岁被害同学王子耀父亲在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坚称:“乖孩子,等爸爸给你报仇血恨”!案发以来,王子耀父亲积极配合警方工作,与律师团队共同收集有力证据,让恶魔伏法,为孩子讨回应有的公道。
被害孩子父亲坚持维权的意义是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成未成年罪犯的护身符!必须还给被害孩子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安宁,还法律一个权威。不能让罪恶钻了法律的漏洞,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法。另一方面①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②履行义务: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课堂笔记2:
二、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义是什么?(P54)

①行使权利: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②履行义务: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诵读法律条文解说案中案
——析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
议题二
邯郸肥乡官微发布通报:
3月17日晚,据“微观肥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件发生后,肥乡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为什么网上流传的三名小恶魔的照片都是打上马赛克的?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末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佳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法治链接: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义务具有强制性,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网传“颅骨照片”与“被活埋”均不实,将追究涉事博主责任!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近日邯郸初一学生王某某被害案引发广泛关注,网友围绕案情提出诸多疑点。其中,“雯雯想要幸福”“麦恩莉”“拉布拉蝶儿”等多个平台的博主发贴传播邯郸初中生遇害案颅骨照片,并有博主根据该图片,配文作出“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等分析和结论。经央视法治在线记者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该网传照片和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无关。
为什么三名博主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干扰警方办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治链接:
三名博主被追究法律责任,启示我们什么?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课堂笔记3:
一、为什么要履行法定义务?(P56)

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如何履行法定义务?(P57)
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解说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法律责任
——知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
议题三
群学二:
我是小法官
结合邯郸三名初中生合谋杀害同学案,说说三名小恶魔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生活中违反法定义务可能会承担那些责任?
课堂笔记3:
一、违反法定义务行为的含义及后果?(P56)

1.含义: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
2.后果:
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③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新东方公司未经运动员刘翔允许在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并附商业宣传信息。
七星关区青场镇海寨村村民邓某在自家位于青场镇海寨村上坡组的地里挖地除草,在其耕地内焚烧杂草引发山火。通过全镇职工、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护林员十余小时的努力后,成功将火势控制并扑灭。目前,邓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名初中生长期霸凌同班同学王某某,于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属民事违法行为,
需承担民事责任
属行政违法行为,
需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应受到刑罚处罚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刑罚处罚: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牛刀小试:
1.2018年12月31日下午,湖南衡南县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罗某,因在家里要钱和母亲发生争执,用锤子先后将母亲谭某某、父亲罗某某锤死,事后面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但因未满14周岁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2.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12岁的吴某因逃学旷课、抽烟,被母亲批评心生怨恨,持刀疯狂地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事后吴某没有丝毫的悔意,说到:“我杀的 又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由于未满14岁,最终吴某被警方释放,只要求家人严格监管。
3.2018年9月22日傍晚,家住陕西省神木市的15岁女孩刘雨(化名),被5名年龄在14-17岁的同龄人约出去之后,被强迫卖淫,只因嫖客不满意抱怨了几句,他们便将刘雨殴打致死,随后肢解尸体,并抛到附近的墙角。
4.2016年7月18日,广西岑溪13岁少年沈某某因不满父亲责骂而离家出走,将同村的3个幼儿骗至偏僻处 逼问父母放钱的地方,未果之后,因害怕事情败露,将三幼儿杀害,并抛尸到废井,最终,沈某某因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被收容管教3 年。
5.2012年,广西一名未满13岁少女覃某,因妒忌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将其约至家中杀害,并肢解尸体,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只判处收容管教三年, 被告人父母赔偿受害者家属费用10.8万元。
6.2010年,广西人韦某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时年龄未满14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011年,其在家乡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韦某减刑释放后来到广州市番禺区,奸杀11岁女童。
盘点未成年犯罪震惊全国的大案!!!
年龄永远不是未成年犯罪的保护伞,法律保护的只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为未成年人犯罪保驾护航!法绝对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邯郸13岁初中生遇害案引发全民关注,深深刺痛了人们的心,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以及对未成年人启动死刑的呼声此起彼伏!作为未成年人的你如何看待这个现象?请写一篇关于未成年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倡议书
课堂小结:
4·2依法履行义务
1.权利义务相统一
2.法定义务须履行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义
1.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
2.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3.违反义务须担责
1.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
1.“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是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表现,符合此要求的是( )
①小琳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公益活动
②小浩旅游时最喜欢处处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标记
③小俊入伍服兵役因受不了部队的纪律约束而被坚持退兵
④小明主动参加社区志愿者“宪法伴我行”法律宣传活动
A. ①② B. ①② C. ②③ D. ①④
因材达标
D
2.“任性”是近几年火起来的一个网络用语,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的缩写。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网络。但在微博、微信、QQ等公共空间决不可“任性”。是因为( )
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②公民要在道德允许和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③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④公民行使自己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A. ②③ B. ②④ C.①④ D.②④
因材达标
C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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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招聘:
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admin***学校—初中部—道德与法治导学案—八年级下 编写人:小张老师
课题名称 4·2依法履行义务
授课教师 单 位
学 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部编版
年级/班级 时间/地点
一、核心素养目标目标
1.通过分析“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杀害同学案”,阅读法律条文,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通过“被害男孩父亲积极维权”,以及造谣博主被追究责任事件,增强法治观念和义务意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3.通过观看“我是小法官”活动,知道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根据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撰写倡议书,感受公民在参与公共生活中对他人、社会和国家应承担的责任;体味履行公民义务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价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自主预习
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2.怎样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3.怎样依法履行义务? 4.违反义务会承担什么责任? 要求:浏览课本p54-59勾划的知识点,注意小标题,①阅读课本内容,完成下列问题。②并在课本中标注出问题和答案。③在知识点后面写上小标题。并在课后进行背诵。
三、预习反馈 【通过预习,列出预习中的问题清单或列出困惑、读不懂的内容】
四、交流展示
1.结合邯郸三名初中生合谋杀害同学案,说说三名小恶魔是否可以不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可以通过未成年的身份躲过法律制裁? 2.结合邯郸三名初中生合谋杀害同学案,说说三名小恶魔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生活中违反法定义务可能会承担那些责任?
五、达标测评,巩固提升
(一)、达标测评 1.新华社报道,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2018年,9月30日,税务部门向其发出巨额罚单。据悉揭开本案冰山一角的是媒体人崔永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范冰冰没有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她只认识到获得报酬权利,没有认识到依法纳税的义务 ②崔永元的行为具有法治精神,维护了宪法的权威 ③凡是做出法律禁止做的行为都要受到行政处罚 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治国家需要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④ 2.2019年陆某经考核后被批准进入部队服兵役。在部队期间,陆某因“心理压抑、训练较苦、不适应部队生活”等理由拒绝服兵役,并要求退回原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依法作出对陆某处以罚款11万的决定,但陆某拒不交纳罚款。最终,法院作出罚款11万强制执行,并予以陆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裁定。由此,可以看出( ) ①依法服兵役是每个人的基本义务 ②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基本义务 ③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必须去做,不能拒绝 ④我们是法定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二)提升训练: 开山岛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以东12海里,只有两个足球场大。1986年,26岁的王继才接受守岛任务。之前几任最长只坚持了13天,可王继才和妻子王仕花在这里一守就是32年。从1986年的国庆节至今,每一天,夫妻俩起床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升国旗。开山岛风大,如刀割一般。为此夫妻俩自掏腰包,买了200多面国旗。曾有人疑惑地问他们夫妻俩,两个人的小岛,升不升国旗有什么影响?王继才的回答斩钉截铁:“守岛就是守国,开山岛再小,也是中国的国土,必须升国旗!”他们爱国奉献的精神感动了全中国,获得了“感动中国2018年度人物”。 王继才、王仕花夫妇履行了公民的哪项基本义务? 请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分析,王继才、王仕花夫妇因履职尽责入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给我们什么启示?(三方面即可) (3)王继才、王仕花夫妇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应如何忠实地履行义务?(请举例加以说明,两方面即可)
学习反思与评价
学而思 (一)课后反思: 本节课我学会了: 本节课存在的问题: 把本节课所学知识画出思维导图
你想加入天才少年吗?周五你想回家吗?你背诵了吗?你默写了吗?你思考了吗?——今天你进步了吗 初中道德与法治 第 1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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