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54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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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54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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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4张PPT)
知识回顾:
1.民法的含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三要素?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下的客体都是什么?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关系?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何来确定?
4.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5.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区分?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政治认同: 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 理解民法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学会如何维护人身权利。(重点)辨别不同的人身权利。(难点)
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维护自身人身权利,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养成学民法、用民法的良好习惯。
核心素养
生命健康俱可贵
(一)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为什么)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补充在教材上)
(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不能用货币衡量,不能转让、继承、
抛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权利: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自然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利:(是什么)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3)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怎么做)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物质性人格权)
①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作用(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1)为什么保障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P7
①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③p7相关链接(3种情况)
(2)如何保障(法律保护)?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3)区别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知识拓展)
①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是指自然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如: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②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如:致残缺
③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如:致病。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结合课本知识进行判断
侵犯身体权,不一定侵犯健康权。(甲未经乙的同意突然将乙的长头发剪断)
侵犯健康权,不一定侵犯身体权。(甲把乙的眼睛打瞎)
侵犯健康权,也可能会侵犯身体权。(甲卸了乙的胳膊)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未满16周岁)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情景1:
1.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中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补充到教材第7页)
2. 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1·浙江)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注意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B
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为什么保护姓名权(特点):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的个人相联系,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法律要求/保护:
(1)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姓名权
(3)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区分:干涉、盗用、冒名
干涉 干涉:指无正当理由干涉他人对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 指未经姓名权人同意或授权,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提高自身或品牌名气,目的是获得商业利润。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
(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本公司;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
冒名 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例如:冒充“齐玉苓”的名字,借用齐玉苓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齐玉苓名落孙山;拿姐姐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
拓展:
2021年1月21日,某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名为《解锁绽妍神秘“蓝朋友”,领取蓝膜福利!》的文章。
文章提到,绽妍即将迎来神秘“蓝朋友” “他,是实力与流量并存的superstar。舞台上的他,是实力舞者;荧幕中的他,是令人惊喜的青年演员,主演的两部电影均超过10亿票房,舞台和荧幕之外,他是身体力行的正能量偶像。”这段文字介绍后还配了一张侧面人物肖像剪影照。
接着文章邀请竞猜这位“神秘蓝朋友”到底是谁,还提供了三个线索——粉丝应援色是红色;曾以文化、专业双科第一的成绩考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多才多艺,擅长街舞、书法、雕塑。而领取福利则需“点击在看并转发本文至朋友圈”,并在评论区留言说出“蓝朋友”身份,下期公号文章将选出猜对的十名评论网友获得绽妍蓝膜正装一盒。文中提到了绽妍医疗器械天猫旗舰店的宣传推广活动;其精选留言区有大量留言,提到“易烊千玺” “四字弟弟”等称呼。
拓展:
①在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重名的除外。
黄某与何某系邻居,两家素来不和。2014年2月,黄某因病去世后,何某买了只宠物狗,取名“黄某”。
②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探究分析
张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张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姓张。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张丙的行为。
参考答案:
①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②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张丙将甲的姓氏改回姓张,属于干涉张甲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张甲的姓名权。
案例分析三:姓名肖像受保护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观点一:
该摄影馆和商务会馆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
观点二:
该商务会馆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 为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体育用品商店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小郝的肖像与姓名的行为,是一种营利性的商业使用,不符合合理的使用条件,因此这一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行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郝能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规定(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的是( )
①某减肥药厂家未经同意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照片用做产品广告。
②在同学照片上写上“死胖子”文字在班级传播并嘲笑。
③某电视节目将市民闯红灯的照片曝光出来。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如事故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①②
注意一:(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注意二: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利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2.肖像权
以下行为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
1.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在网站上展示了李某的照片
2.甲在乙医院整容成功,该医院拍摄了甲整容前后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巴)
并放在网站上
3.甲将乙的照片进行涂改,丑化放到了网站上
4.张某整容后酷似李某,并多次参加营利性的模仿秀表演
侵犯 未经同意
不侵犯 不被识别
侵犯 丑化
不侵犯 未使用李某肖像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
2021年10月7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罗某平”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岁,账号名称“罗某平”)并开展调查。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社交平台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
思考:公安局为什么对罗某平刑事拘留?
探究案例四:
名誉荣誉不可侵犯
p10【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对教材进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与荣誉权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是民事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2)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法律要求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②P10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1)名誉权:
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2)荣誉权: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易混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学案第5点)
讲授新课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民法典》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思考:网民“罗某平”侵犯了英烈的什么权利?法律对保护名誉权有怎样的规定?
2018年4月2日,杜撰、传播“方志敏及其红军绑架一对美国传教士夫妇”帖子的徐禄飞、余香艳两人,在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向方志敏烈士后人鞠躬道歉,并作出书面致歉声明!
5月17晚,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寻人信息。90后小伙卢先生求助《钱江晚报》报社记者,想凭着半年前的记忆和几幅抽象的手绘画像,找到这位去年双十一来杭州旅游时在公交车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小姐姐。
卢先生在不知道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公开寻人,涉及他人个人信息,有可能会对他人的生活造成干扰,甚至产生侵权、违法的行为,不值得媒体鼓励和推广。“一面之缘”并非“一见钟情”,“人肉搜索”也并非浪漫的爱情童话,慎用网络寻人,不要让自己美好的爱情幻想,成为伤害他人的“刀子”。
思考:卢先生与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小姐姐的什么权利?
探究案例五: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侵权表现: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2.隐私权
(3)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注意:举报他人、执法不属于侵犯隐私权。正当合法的隐私才受法律保护。
私密空间是指个人的私密范围,包括个人居所、私家车、日记、个人邮箱、个人的衣服口袋、身体的隐私部位以及旅客居住的宾馆客房等。
私密活动是指自然人所进行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活动,如日常生活、家庭活动、婚姻活动等。
私密信息是指通过特定形式体现出来的有关自然人的病历、财产状况、身体缺陷、遗传特征、档案材料、生理识别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情况。
(4)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意义
2.隐私权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特别提醒】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结合学案第6点)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
(2)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典例:女青年胡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辞犀利而受到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胡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在网站上捏造胡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  )
①姓名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材料中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③④符合题意;材料不涉及公民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①②与题意不符。故正确选项为B。
B
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不得非法买卖、提供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侵犯公民隐私权答题思路: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总结】
名誉隐私不可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姓名权
2、肖像权
1、名誉权
2、隐私权
知识小结:
6.“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波澜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猛。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治理恶意“人肉搜索”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答案提示】恶意“人肉搜索”行为侵害民事主体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对待网络上的“人肉搜索”,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看待:
积极作用:
①对社会的假恶丑现象进行揭露,起到了社会舆论监督与制约作用;
②可以使广大网民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以便更好地规范或矫正自己的言行;
③可以促进真善美、公平正义等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弘扬光大。
负面影响:
①如果在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随意挖掘他人个人信息,并在网络公共领域随意散布,以至于影响他人的家庭生活和工作学习,就很可能成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至会因侵犯他人隐私权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人肉搜索”如果被滥用,就有可能转化为网络舆论暴力工具,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
③由于网络规则不健全,“人肉搜索”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利用,成为攻击他人的一种工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知识拓展】如何看待“人肉搜索”
1、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
3、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

4、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实等恶劣的行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
5、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易错易混
6、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政治权利。(  )
×。提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7、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
×。提示: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8、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
×。提示:经过允许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并不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9、名誉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
×。提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C
交易并未完成,陈某并未获得糖果所有权,A错误。本案中超市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而没有侵犯陈某的隐私权,陈某应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B错误,C正确。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解析 题干中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属于无中生有,诽谤,损害乙的名誉权,故A符合题意;B、C、D均与题意不符。故本题答案为A。
A
李某具有超强的演艺才能,16周岁后不再上学,以T台走秀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摄影师张某为李某拍摄一组生活艺术照后,未经李某同意,将这组照片纳入其编写的人像摄影技巧丛书中,并对外发行。李某获悉后,将张某告上法庭。在本案中(  )
①摄影师张某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②摄影师张某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 
③李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本诉讼须由李某法定代理人代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材料未涉及侵害了李某的著作权,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拍摄照片纳入其编写的人像摄影技巧丛书中,并对外发行,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②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③符合题意,④错误。故选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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