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件(共34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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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件(共34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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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考纲考情/思维体系/核心考点/易错易混/典题演练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第四单元识体系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含义、我国的调解制度
类型、人民调解
综合探究感受司法公正
社会争议解决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正解行使诉讼权利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含义、地位、特点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内容、表现、要求
含义、分类、作用、收集证据
举证责任、举证原则
类型、仲裁制度、特点
申请回避;上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起诉、应诉、立案登记制
开庭审理、上诉、两审终审制
审理判决
举证责任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权利
法律援助
起诉、应诉
第十课知识体系
①诉讼权利
②诉讼程序
③诉讼证据
诉讼制度
从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诉讼证据三个方面阐释诉讼制度
核心考点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01
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依法律收集证据尊重事实运用证据
1
事实依据、法律准绳,权利保障须靠举证
2
尊重事实,留存证据,彰显诉讼公平正义
议题
0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
尊重事实,留存证据,彰显诉讼公平正义
议学情境
现实生活中,你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吗?有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吗?
由此可见证据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是证据?证据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我要赔偿!
有理说不清
1、证据的含义、作用及分类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1:证据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分类: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1:证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突破提升:没有证据证明的生活事实不能成为法律事实
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知识拓展】:物证和书证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
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民法典》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3)怎样做?
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
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
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
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⑤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
⑥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⑦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
⑧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1:证据
02
主张权利靠举证
2
事实依据、法律准绳,权利保障须靠举证
1、举证责任——民事诉讼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2:举证责任
突破提升: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举证责任——行政诉讼
(1)要求: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2:举证责任
3、举证责任——刑事诉讼
(1)刑事诉讼法规定: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2:举证责任
突破提升:正确把握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4、举证基本原则: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2:举证责任
【知识梳理】: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答案】B
【详解】①③:法律之所以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因为大多数证据本来就在案件当事人手中,完全依靠法院收集证据,争议的处理速度会大打折扣,①③正确。②:举证责任由法律规定,法律之所以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不是法院可以不做工作,减轻了负担,②错误。④: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的地位,所以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但在行政诉讼中,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相比,原告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我行政诉讼中原告负有举证责任,但是原告在一定情况下还是原告的举证责任也有例外,刑事诉讼举证原则是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④错误。故本题选C。
1.法律之所以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因为( )
①大多数证据本来就在案件当事人手中
②法院可以不做工作,减轻了负担
③完全依靠法院收集证据,争议的处理速度会大打折扣
④只有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练习
【答案】A
【详解】A: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因此,本案中亚硝酸盐的属性是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物证;故A正确。BD: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鉴定后的结论,因此,本案中亚硝酸盐不是鉴定意见;故BD错误。C:依据题意,在本案中,亚硝酸盐属于物证,属于法定证据种类;故C错误。故本题选A。
2.甘肃省平凉市吴某夫妇因行业竞争对平凉工业园区马坊村马某产生怨恨,伺机报复,于4月5日两次向马家牛奶罐投放亚硝酸盐,致39人中毒,其中3名幼儿死亡。在本案中,亚硝酸盐( )
A.属于物证
B.鉴定意见
C.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意见
对点练习
【答案】B
【详解】①③:根据法律规定,对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小苗的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同时,小季以健康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①③入选。②:在本案中,小苗带领的宠物咬伤了人,要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其是未成年人,需要其监护人承担责任,②不选。④:辩护人,是在刑事案件中的被告的代理人,本案为民事案件,其委托的律师不是辩护人,④不选。故本题选B。
3.一天下班后,小季刚进入小区就被小苗(10周岁)带领的未束犬链宠物狗追逐撕咬,在与宠物狗争斗的过程中,小季身体的多个部位都被宠物狗咬伤,入院治疗多日,由此双方产生纠纷,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对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小苗无需承担责任,小苗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③小季以健康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④诉讼中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有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练习
4.温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将其购买的某激素兑水后淋在豆芽上。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温某销售的豆芽中含有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检验结果不合格。案发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温某家中发现并扣押某激素570支。经检测,该激素被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温某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害了众多不特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例中( )
①温某“搭便车”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扣押的激素可以作为诉讼证据里的鉴定意见
③温某既要承担刑事责任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④温某若被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练习
【答案】D【详解】①:温某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不是“搭便车”的行为,①排除。
②:扣押的激素可以作为诉讼证据里的物证,②排除。
③④:温某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害了众多不特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温某既要承担刑事责任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温某若被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证据的最主要的收集主体。
2、诉讼证据等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
3、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谁 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4、主动承担举证责任是诉讼的灵魂。
[点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已权利的重要工具,因此,当事人是证据的最主要的收集主体。
[点拨]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论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点拨]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指诉论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点拔]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论的灵魂。
易混易错辨析
【答案】B
【详解】B: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这属于刑事诉讼。在庾某娴诉黄某辉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高空抛物侵权规则,判决高空抛物者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民事诉讼。两起案件的审理都体现了诉讼的特点,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和强制性,B说法正确。A:高空抛物一般情况是不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如果要适用于这个原则,一般都是属于建筑物上悬挂的或者搁置物坠落,而不是人为的进行抛物,A说法错误。C:民事诉讼适用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材料中既有民事诉讼,也有刑事诉讼,C错误。D: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但第一个案件是刑事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举证,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1.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1日;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2021年1月4日,在庾某娴诉黄某辉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高空抛物侵权规则,判决高空抛物者承担赔偿责任。两起案件的审理( )
A.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B.都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C.都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
D.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典题演练
【答案】B
【详解】
①③: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受理,办理援助案件人员应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这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①③符合题意。
②:法律援助机构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而不是由司法机关组织实施,②错误。
④:法律援助中受援对象由政府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核确定,而不是由援助机构自主决定,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某地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依法由该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
①要求办理援助案件人员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②由司法机关设立的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③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
④受援对象由援助机构自主决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A:如果张三借钱给李四,当时给的是现金,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第三人在场,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因此打官司不会赢,同时,民事诉讼活动中适用的举证原则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法院会让张三负责举证,故A排除。B: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张三借钱给李四虽是生活事实,但张三当时给的是现金,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第三人在场,由于难以举证,证据不足,构不成法律事实,官司不会赢,故B排除。C:材料不涉及张三聘请律师能力是否欠缺,同时,张三聘请律师能力欠缺,也不是官司不会赢的原因,而是因为张三难以举证,缺乏证据,官司才不会赢,故C排除。D: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如果张三借钱给李四,当时给的是现金,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第三人在场。张三没有法律认可的证据,因此官司不会赢,故D正确。故本题选D。
3.如果张三借钱给李四,当时给的是现金,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第三人在场。后来,李四赖账,不承认借钱。那么,一般来说张三打官司能赢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会赢,法院可以让李四负责举证
B.会赢,张三借钱给李四是生活事实
C.不会赢,张三聘请律师能力欠缺
D.不会赢,张三没有法律认可的证据
【答案】C
【详解】①:在运动中受伤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①错误。②: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宋某负有举证责任,②正确。③:在运动中受伤不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③错误。④: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原则上不能要求其他人承担责任,除非对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若周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C。
4.宋某、周某均为羽毛球业余爱好者,自发参加羽毛球比赛。某天,宋某、周某等多人在公园露天场地进行羽毛球3对3比赛。运动中,宋某接对方网前球,将球回挑到周某方中场,周某迅速杀球进攻,宋某举拍防守未果,被羽毛球击伤右眼。事后,朱某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周某应证明自身没有过错
②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宋某负有举证责任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周某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④若周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A: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由黄某承担举证责任,A错误。B:投食流浪动物,只有形成饲养关系时,才对流浪动物伤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吴某因定点投喂流浪猫故对猫抓伤黄某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B正确。C: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黄某因此被猫抓伤”,并不会破坏其身体构造完整性,只会对健康造成损坏。因此,侵犯的是黄某的健康权,并没有侵犯身体权,C错误。D:法庭调解属于诉讼方式解决纠纷,D错误。故本题选B。
5.吴某在自己小区定点投喂小区流浪猫。黄某是小区业主,一日傍晚牵狗遛弯,狗与吴某投喂的流浪猫起冲突,黄某因此被猫抓伤。黄某前往疾控中心注射预防针,产生了1000多元的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本案中,以下法律观点正确的有( )
A.因流浪猫对黄某造成伤害的经济损失金额由吴某承担举证责任
B.吴某因定点投喂流浪猫故对猫抓伤黄某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C.黄某有因流浪猫抓伤自己,侵犯其身体权、健康权负有举证责任
D.黄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仲裁、法庭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6.“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绿孔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很高的地位。“绿孔雀公益诉讼案”成为全国首例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民事公益诉讼经典案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公益诉讼胜诉的原因。
名词解释: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公益性团体或个人所进行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诉讼活动。 案件的来龙去脉
绿孔雀曾在中华大地广泛分布,近年来由于人类的滥捕滥杀、破坏生态环境,绿孔雀现今已不足500只。而已投入数十亿元资金建设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工程的相当一部分淹没区域便处于绿孔雀栖息地及热带雨林整体生态系统保护区内,绿孔雀的生存环境岌岌可危。2017年7月,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和作出不当环境评价机构作为共同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共同消除戛洒江水电站建设对绿孔雀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热带季雨林和热带雨林侵害的危险,立即停止该水电站建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原告举证证明的水电站淹没区是绿孔雀频繁活动区域,构成其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水电站淹没区对绿孔雀栖息地及热带雨林整体生态系统存在重大风险。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审判团队认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判断标准,为即将可能面临灭绝的物种进行了有效的司法保护。
【答案】①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该案水电站建设项目重视经济发展利益,忽视濒危物种、生态破坏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平等、公平绿色等基本原则。
②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环境污染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系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在可预见其工程的结果时可推定该行为属无过错侵权行为。
③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该公益团体提供的证据成为该案件胜诉的关键。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绿孔雀公益诉讼案”胜诉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注意作答主体为“绿孔雀公益诉讼案”,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水电站淹没区对绿孔雀生存构成威胁,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可联系民法的基本原则,从绿色、平等、公平的角度分析。
关键词②:被告被认定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威胁绿孔雀的生存环境→可联系无过错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法院根据原告的举证证明,判令被告败诉→可联系证据的含义和作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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