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共2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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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共2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7张PPT)
第3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预习提纲
1.证据的含义、重要性、种类。★★
2.如何正确理解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
3.收集和保留证据的必要性、要求及表现。
4.举证责任的含义、表现。★★
5.★★民事诉讼中实行什么样的举证原则?在什么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6.★★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什么?
7.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8.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为什么)。
处处留心皆证据
01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遂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为什么?
为什么法院还进行了测谎?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一定一致吗
结合以上案例说明证据对于打官司有何作用
不能。该借条在以下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等。
探究与分享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2)证据的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P94)。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⑤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①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案件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②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3)正确理解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
诉讼类型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分类:
物证:以物品本身的外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以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视听资料:以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如胶片、录音带、录像带。
电子数据: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拓展:区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常见的视听资料有录像带,录音带,胶卷等,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并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电子数据相较于视听资料的明显区别有三个:
①可以实现精确复制;
②可以离开实物载体在虚拟空间内快速传播;
③极易实现剪辑、修改;
【提示】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
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书、购物小票、收据等。
物证:是指通过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案件中被损坏的物品、现场留下的指纹等。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含医院的影像结果报告例如:X光片)
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例如网页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子交易记录等。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例如伤残鉴定报告、笔迹鉴定报告等。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
名词解释
2.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3)体现:
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
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
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
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相关链接】:收集证据小贴士
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证据。
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02
——证据会说话
本案的举证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方某路过程某家门口,被程某养的狗咬伤,治理费用花去了1200元。方某起诉程某要求赔偿。程某说:“我家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了人呢?一定是方某逗狗,并割断了拴狗的绳子,所以狗才咬人的。所以,方某自作自受,责任应该由他自己承担。”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法定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负责举证
案例分析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二)主张权力靠举证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链接】: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1)刑事诉讼法规定: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3.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
【知识汇总】: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4. 举证基本原则:
小结
03
证据
含义
分类
举证
举证责任
举证原则
收集证据
保存证据
思维导图
作用
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将一套商品房留给女儿李甲。李某去世后,其子李乙涂改了遗嘱,欲分割该房产。李甲遂委托其儿子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起诉。本案中
①李甲对其诉讼请求负有举证责任
②李乙有要求李甲儿子回避的权利
③遗嘱既是书证又是物证
④李乙作为被告肯定无举证责任
A.②③B.①④C.①③D.②④
C
B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10万元。B公司则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A公司否认B公司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于是A公司把B公司告上法院。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应承担B公司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②B公司应承担自己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③A公司应承担B公司未付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B公司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A
2015年5月,在杭州滨江区工作的张甲为了买房向安吉县的朋友鲁乙借款30万元,约定3年内还清。经多次催讨无果,2020年6月,鲁乙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甲归还欠款30 万元及利息。张甲以杭州市公积金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为证主张已经归还10万元。本案中( )
①鲁乙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不再受法律保护
②一般情况下鲁乙应向借款发生地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鲁乙应当为要求张甲归还欠款30万及利息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法院不会采信张甲的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已归还10万元的诉讼主张的证据
A.①②B. ①④ C.②③D. ③④
D
公益诉讼≠ 公诉
起诉主体: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在一审程序中未回避的,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二审法院对一审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B.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二审法院直接改判
D.如果一审判决未出现错误,二审法院应在判决书中指出一审违反程序的错误并予以维持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不是被告
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不是被告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被告
D.甲起诉丽都酒店和乙,二者是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正确,选项ABC均错误。在本案中,甲被烫伤是由顾客乙造成的,但乙之所以致使甲被烫伤是由于丽都酒店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因此,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丽都酒店实际上并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在顾客乙对甲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丽都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由于丽都酒店是在乙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只有将两诉的审理合并进行,才能在二被告间合理地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问题,因此,本案为不可分之诉,丽都酒店和乙应为共同被告。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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