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 课件(共17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第7版》同步教学(东北财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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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 课件(共17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第7版》同步教学(东北财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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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张PPT)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
高职高专教育旅游与饭店管理专业教材新系
旅游法规教程
(电子课件)
主 编: 孙子文
副主编: 淮建利 耿俊德 吕明瑜 李瑞玲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出 版 社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Economics Press
旅游法规教程
第1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2章 旅游法概述
第3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规
第4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
第5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第6章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第7章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
第8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规
第9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旅游投诉法规
第10章 保险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第11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2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13章 税收法律制度
目 录
第 7 章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7.1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概述
7.2 旅游交通运输经营者与旅客的权利和义务
7.3 法律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通过本章学习,应达到以下目标:
职业知识:学习和把握旅游交通运输经营者与旅客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理论与实务知识;能用其指导或规范本章认知活动和技能活动,正确解答“基本训练”中“知识训练”各题型的相关问题。
职业能力:运用本章知识研究相关案例,培养在特定情境中分析问题的能力; 通过搜集、整理与综合关于“旅游交通运输经营者与旅客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沿知识,撰写、讨论与交流《“旅游交通运输经营者与旅客的权利和义务”最新文献综述》,培养“旅游交通运输法规”中“自主学习”的通用能力。
职业道德:结合本章教学内容,依照行业规范或标准,分析“职业道德与企业伦理7-1”和章后“旅游大巴经营者袖手旁观”案例中企业或其从业人员行为的善恶,强化企业和员工的伦理道德素养。
学习目标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章所讲授的主要法规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7.1.2 我国旅游交通运输法规调整的范围
1) 国家旅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的关系
2) 旅游交通运输企业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旅游交通运输企业之间以及它们同相关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4) 我国旅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外国旅游交通运输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5) 旅游交通运输部门内部的关系
7.1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概述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
2)安全运输
3)合理运输
4)计划运输
7.1.3 我国旅游交通运输法规的基本原则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7.2.2 旅游者与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旅游者的主要义务
(1)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2)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3)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7.2 旅游交通运输经营者与旅客的权利和义务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4)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上述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7.2 旅游交通运输经营者与旅客的权利和义务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做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2)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3)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
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4)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5)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上述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6)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7.3.3 民事责任
1)合同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
(1)民航侵权责任的承担
赔偿责任限额
中国民航国际航空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0万特别提款权。
·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特别提款权。
·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000特别提款权。
7.3 法律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一种计算单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建立的一种计款单位。它只能用于政府中的结算,向其他会员国换取可以自由兑换的外币,支付国际收支逆差,但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付。特别提款权原与美元等值,1974年改为17种货币的加权平均数定值,1981年又改为用美元、马克、英镑、法郎、日元5种货币的平均数定值。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货币篮子相应扩大至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英镑。人民币在货币篮子的权重为10.92﹪,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的权重分别为41.73﹪、30.93﹪、8.33﹪和8.09﹪。
7.3 法律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国内航空运输的赔偿限额为:每名旅客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运输的货物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为人民币
100元。旅客自身向保险公
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
保险的,不免除或减少承
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2)国内铁路运输中侵权责任的承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百零一条、第三百零二条等规定,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是否承担责任及责任的大小;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责任的大小”。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按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其侵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14项,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费;死亡补偿;
丧葬费;被抚养
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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