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规 课件(共28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第7版》同步教学(东北财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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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规 课件(共28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第7版》同步教学(东北财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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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
高职高专教育旅游与饭店管理专业教材新系
旅游法规教程
(电子课件)
主 编: 孙子文
副主编: 淮建利 耿俊德 吕明瑜 李瑞玲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出 版 社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Economics Press
旅游法规教程
第1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2章 旅游法概述
第3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规
第4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
第5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第6章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第7章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
第8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规
第9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旅游投诉法规
第10章 保险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第11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2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13章 税收法律制度
目 录
第 8 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规制度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8.1 出入境检查制度
8.2 外国旅游者入出境管理
8.3 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
8.4 法律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通过本章学习,应达到以下目标:
职业知识:学习和把握我国出入境检查制度;外国旅游者入境和我国旅游者出境管理等理论与实务知识;能用其指导或规范本章认知活动和技能活动,正确解答“基本训练”中“知识训练”各题型的相关问题。
职业能力:运用本章知识研究相关案例,培养在特定情境中分析问题的能力; 通过“‘办理旅游出入境手续’知识应用”的实训操练,训练相应专业技能。
职业道德:结合本章教学内容,依照行业规范或标准,分析“职业道德与企业伦理8-1”和章后“出境旅游领队如何保护中国游客正当的权益”案例中企业或其从业人员行为的善恶,强化企业和员工的伦理道德素养。
学习目标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国务院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3 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章所讲授的主要法规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8.1.1 海关检查
海关是由各主权国家设立,为了维护国家
安全和利益,对进出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
品、货币、金银等执行监督管理和稽查走私、征收关税的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检查是指海关在国境口岸依法对进出国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邮递物
品和其他物品执行监督管理、
代收关税和查禁走私等任务时
所进行的检查。
8.1 出入境检查制度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各国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禁止非法出入境,便利进出境人员和交通运输畅通,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国境车站和孔道以及特许的进出口岸设立了边防检查站,对进出国境的人和物进行检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一切离开、进入或者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边)境的中国籍、外国籍和无国籍人出入中国的包括旅游者在内的人员实行边防检查。
8.1.2 边防检查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安全检查是出入境的内容之一,是对出入境人员、行李物品必须履行的检查手续。安全检查的目的在于禁止旅客携带枪支、弹药、凶器、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及其他威胁国家安全的危险物品,切实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1.3 安全检查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为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
保护人身健康,各国都制定了国境卫生检疫
法。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
疫法》设立了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规定包括旅游者在内的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 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
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
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
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8.1.4 卫生检疫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为了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间义务,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我国同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动植物检疫的法律,对动植物检疫意义重大。
8.1.5 动植物检疫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8.2.1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概述
外国人入出我国国境、居留、旅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主管机关许可的原则
2)指定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的原则
3)保护外国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原则
4)遵守中国法律的原则
8.2 外国旅游者入出境管理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外国旅游者入境有效证件
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游等合法的身份证件,以其证明该公民的国籍、身份及出国目的。
8.2.2 入出境的管理机关、主要证件和手续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颁发的护照,一般可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我国政府颁发三种护照, 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中国外交护照为鲜红色封皮;中国公务护照为绿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务护照。另一种是因私普通护照为枣红色封皮。
护照的种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签证是一主权国家外交、领事或公安机关或由上述机关授权的其它机关,根据外国人要求入境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在其所持证件(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旅行证是指外国人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时,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的旅行证件,由旅游者临时居留地或开放地的市、县公安局办理。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8.2.4.1 外国人的入境限制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即我国政府不予签发签证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8.2.4 外国人入出境的限制和法律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8.2.4.2 外国人的出境限制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8.3.2 中国公民出入境的主要证件和手续
1)护照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应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凡出国人员均须持有效护照以备有关当局查验。护照可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三种。
2)签证 中国公民凭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办理签证。但若作为允许旅游者前往一个国家或中途经过或停留的证件,中国旅游者在经批准出境获得护照和出境登记后,应申办欲前往国家的签证或入境许可证。
8.3 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3)出入境通行证 出入中国边境的通行证件,由省级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4)旅行证 是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主要证件,由中国驻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旅行证只颁发给具有中国国籍者。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中国公民的出境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3.3 出入境的限制和法律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出国旅游管理的几项制度
(1)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制度
(2)组团社审批制度
(3)出国旅游目的地审批制度
(4)以团队方式开展出国旅游制度
8.3.4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2)组团社、公安机关的职责 及其法律责任
(1)组团社职责
(2)公安机关职责
(3)法律责任
8.3.4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8.4 法律责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2) 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证件签发机关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
(3)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责令立即离开;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外国人非法获取的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予以收缴或者销毁,所用工具予以收缴。外国人、外国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限期迁离决定的,给予警告并强制迁离;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5)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
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
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6)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
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
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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