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保险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课件(共23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第7版》同步教学(东北财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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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保险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课件(共23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第7版》同步教学(东北财经版)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
高职高专教育旅游与饭店管理专业教材新系
旅游法规教程
(电子课件)
主 编: 孙子文
副主编: 淮建利 耿俊德 吕明瑜 李瑞玲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出 版 社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Economics Press
旅游法规教程
第1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2章 旅游法概述
第3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规
第4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
第5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第6章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第7章 旅游交通运输法规
第8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规
第9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旅游投诉法规
第10章 保险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第11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2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13章 税收法律制度
目 录
第10章
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0.1 保险与旅游保险的基本知识
10.2 旅游保险
10.3 旅行社责任保险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通过本章学习,应达到以下目标:
职业知识:学习和把握保险的概念、职能、分类与一般原则,旅游保险的特点与范围,我国保险与旅游保险的主要立法,旅游保险合同,旅游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旅游保险的索赔与理赔,旅行社责任保险等理论与实务知识;能用其指导或规范本章认知活动和技能活动,正确解答“基本训练”中“知识训练”各题型的相关问题。
职业能力:运用本章知识研究相关案例,培养在特定情境中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旅游保险法律制度’知识应用”的实训操练,训练相应专业技能。
职业道德:结合本章教学内容,依照行业规范或标准,分析“职业道德与企业伦理10-1”和章后“免责条款也难免责”案例中企业或其从业人员行为的善恶,强化企业和员工的伦理道德素养。
学习目标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本章所讲授的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2010年11月25日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颁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0.1.1 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
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商业保险行为。
10.1 保险与旅游保险的基本知识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第一,有利于防灾和减灾
第二,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个人生活的安定
第三,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10.1.2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以不同标准可对保险作多种分类,在本教材中我们涉及的保险分类主要包括:
以保险标的可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以保险实施的形式可分为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
以保障范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
保险、责任保险与保证保险。
10.1.2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可保利益原则
2)诚信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
4)代位追偿原则
5)公摊原则
6)近因原则
10.1.3 保险的一般原则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从主体上讲,旅游者、旅游组织者及其他与旅游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是旅游保险合同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内容上讲,旅游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旅游活动及其相关事宜紧密相联。
3)从期限上讲,旅游
保险往往具有短期性。
10.1.4 旅游保险的特点与范围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旅游保险的范围较宽,具体可分为国际旅游保险和国内旅游保险。
国际旅游保险是指外国旅游者来华旅游保险和我国公民出国旅游所办的保险。
国内旅游保险是对国内旅游者在我国境内旅游时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进行的保险。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0.2.1 旅游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就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承保危险出现时承担损失补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所达成的协议。
10.2 旅游保险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①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③保险标的;
④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以及订立合同的时间;
⑥保险价值; ⑦保险金额;
⑧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⑨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⑩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
旅游保险合同的内容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旅游保险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以下三种情况:
(1)由投保方和保险人共同签订保险合同,签章后保险合同成立。
(2)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申请书,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保险合同成立。
(3)由运输部门出售的旅客乘坐
交通工具的票据,也是保险合同的
一种形式。它既是乘车凭证,又是
旅客参加旅行保险的凭证(多为
强制保险)。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自主、自愿、协商一致而形成的保险。
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
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
内的组织或个人,无论是否愿意都
必须参加的保险。
10.2.2 旅游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1、索赔
索赔是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按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赔偿损失。索赔是(投保人或受益人)实现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10.2.3 旅游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被保险人办理索赔,一般有如下程序:
1)及时报案。
2)保护现场。
3)合理施救。
4)提供索赔单据。
5)开具权益转让书。
6)领取保险赔偿金。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理赔是指保险人处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索赔请求,处理有关保险赔偿责任的程序及工作。理赔工作涉及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又涉及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保险人应及时履行赔偿责任。
理赔工作的主要程序:
1)对理赔申请的受理
2)调查核实
3)做出处理
理 赔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承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守该《办法》。
10.2.4 旅行社责任保险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投保范围
1)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2)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3)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
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保险期限与责任限额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旅行社应当在保险合同期满前及时续保。
责任限额可以根据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风险管控能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旅行社自身需要,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5.1.1 导游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导游人员的定义: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旅游服务的人员。
5.1 导游人员管理概述
旅行社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或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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