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中职--幼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学前心理学》第六章第三节 学前儿童思维基本形式的发展 课件(共3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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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中职--幼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学前心理学》第六章第三节 学前儿童思维基本形式的发展 课件(共3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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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学前儿童思维基本形式的发展
一、学前儿童概念的发展
(一) 概念的形成与掌握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反映。 概念是用词来标示的,词是概念的物质外衣, 也就是概念的名称。
概念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 是人类劳动实践和社会经验积累概括的结果。人类在认识世界、 改造世界的过程中, 把认识到的事物的共同特征抽取出来加以概括, 并用词标示出来, 就成为概念。
概念的掌握是针对个体而言的, 它是指儿童掌握社会上业已形成的概念。 成人利用语言工具, 通过与儿童的言语交际及教学, 把社会上业已形成的概念传授给儿童。
( 二) 儿童掌握概念的方式
1.通过实例获得概念
学前儿童获得的概念几乎都是这种学习方式的结果。 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各种事物, 其中有些就被成人作为概念的实例( 变式) 而特别加以介绍, 同时用词来称呼它。
2.通过语言理解获得概念
在较正规的学习中, 成人也常用给概念下定义, 即用讲解的方式帮助儿童掌握概念。 在这种讲解中, 把某概念归属到更高一级的类或种属概念中, 并突出它的本质特征是十分关键的。 儿童只有真正理解了定义(解释) 的含义才能掌握概念。 以这种方式获得的概念不是日常概念(即前科学概念) , 而是科学概念。
(三) 学前儿童掌握概念的特点
儿童对概念的掌握受其概括能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一般认为儿童概括能力的发展可以分为三种水平: 动作水平概括、 形象水平概括和本质抽象水平的概括。 它们分别与三种思维方式相对应。
幼儿的概括能力主要属于形象水平, 后期开始向本质抽象水平发展, 这就决定了他们掌握概念的基本特点:
1.以掌握具体实物概念为主, 向掌握抽象概念发展
2.掌握概念的名称容易, 真正掌握概念困难
(四) 了解幼儿掌握概念水平的常用方法
1.分类法
所谓分类法, 就是在儿童面前随机摆放若干张图片, 图片画的是他们熟悉的物品( 内含若干种类) , 让儿童把自己认为有共同之处的那几张放在一起, 并说明理由。 根据儿童分类的情况和说出的理由, 了解其掌握概念的水平。
2.排除法
排除法实际是分类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即在儿童面前放若干组图片, 每组4~5 张, 其中有一张与其他几张是非同类关系, 要求儿童将这一张找出来, 并说明理由。
3.解释法(定义法)
即说出一个儿童熟悉的词(概念) , 请他加以解释。 比如, 请你说说“动物”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根据其解释的程度判断他对该概念的掌握情况。
4.守恒法
这是由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守恒实验演绎过来的一种方法, 目的在于了解儿童是否获得某些数学概念, 或者所获得的概念是否具有稳定性。
(五) 学前儿童数概念的发展
学前儿童掌握数概念也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发展过程。 数概念的掌握是以事物的数量关系能从各种对象中抽出, 并和相应的数字建立联系为标志的。
学前儿童数概念发展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
1.对数量的动作感知阶段(3岁左右)
2.数词和物体数量间建立联系的阶段(4-5 岁)
3.数的运算的初期阶段(5-7 岁)
二、学前儿童判断的特点
(一) 以直接判断为主, 间接判断开始出现
判断可以分为两大类: 感知形式的直接判断和抽象形式的间接判断。 一般认为直接判断并无复杂的思维活动参加, 是一种感知形式的判断; 而间接判断则需要一定的推理, 因为它反映的是事物之间的因果、 时空、 条件等联系
随着年龄增长, 儿童间接判断能力开始形成并有所发展。 我们从一项研究的结果就可以看出, 具体见表6-1。
(二) 判断内容的深入化
幼儿的判断往往只反映事物的表面联系,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验的丰富, 开始逐渐反映事物的内在、本质联系。 幼儿初期往往把直接观察到的物体表面现象作为因果关系。
(三) 判断根据客观化
从判断的依据看, 幼儿从以对待生活的态度为依据, 开始向以客观逻辑为依据发展。 幼儿初期常常不能按事物的客观逻辑进行判断, 而是按照“游戏的逻辑”或“生活的逻辑”来进行。
(四) 判断论据明确化
从判断论据看, 幼儿起先没有意识到判断的根据, 以后逐渐开始明确意识到自己的判断根据。 幼儿初期虽然能够做出判断, 但是, 他们没有或不能说出判断的根据, 或以他人的根据为根据, 如“妈妈说的”, “老师说的”, 他们甚至于并未意识到判断的论点应该有论据。
三、学前儿童推理的发展
推理是判断和判断之间的联系, 是由一个判断或多个判断推出另一新的判断的思维过程。
推理可以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两大类。
直接推理比较简单, 是由一个前提本身引出某一个结论。 例如, 由“讲卫生的小朋友不随地吐痰”这一前提推出“随地吐痰的小朋友不讲卫生”这个结论。
间接推理是由几个前提推出某一结论的推理。 间接推理可分为归纳推理、 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
学前儿童在其经验可及的范围内, 已经能进行一些推理, 但水平比较低,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抽象概括性差
2.逻辑性差
3.自觉性差
下面分别叙述学前儿童归纳、 演绎和类比推理的一般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 学前儿童的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通过考察个别事物或现象具有某种属性, 进而推导出该类事物或现象普遍具有该属性。 归纳推理必须以概括为基础, 首先要把个别事物或现象归属到某一类事物或现象, 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推理。
(二) 学前儿童的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 其简单且典型的形式是三段论。 例如, 大班小朋友暑期后要上小学了(大前提) , 佳佳是大班的小朋友(小前提) , 佳佳暑假后要上小学了(结论) 。
有人以三段式为内容研究了儿童演绎推理的发展, 发现小学生的演绎推理能力基本可以分为四种水平:
1.自由联想型
2.重复前提型
3.实际理由型
4.命题演绎型
(三) 学前儿童的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推理, 它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归纳推理, 是对事物之间关系的发现和应用。
四、学前儿童理解的发展
(一) 从对个别事物的理解, 发展到理解事物的关系
这是从理解的内容上来谈。 从儿童对图画和对故事的理解中, 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发展趋势。 儿童对图画的理解, 起先只理解图画中最突出的个别人物, 然后理解人物形象的姿势和位置, 再然后理解主要人物或物体之间的关系。
(二) 从主要依靠具体形象来理解事物, 发展到依靠语言说明来理解
这是从理解的依据上来谈。 由于言语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及幼儿思维的特点, 孩子们常常依靠行动和形象理解事物。
(三) 从对事物做简单、表面的理解, 发展到理解事物较复杂、较深刻的含义
这是从理解的程度上来谈的。 幼儿的理解往往很直接、 很肤浅, 年龄越小越是如此。
(四) 从理解与情感密切联系, 发展到比较客观的理解
这是从理解的客观性上谈。 儿童对事物的情感态度, 常常影响他们对事物的理解。 这种影响对4岁前儿童尤为突出。 因此, 儿童对事物的理解常常是不客观的。
(五) 从不理解事物的相对关系, 发展到逐渐能理解事物的相对关系
儿童对事物的理解常常是固定的或极端的, 不能理解事物的中间状态或相对关系。 对幼儿来说, 不是有病, 就是健康; 不是好人, 就是坏蛋。 幼儿学会了5 +2 =7 后, 不经过进一步学习, 不知道2+5=7。 随着年龄的增长, 幼儿逐渐能理解事物的相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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