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课件(共30张PPT)--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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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课件(共30张PPT)--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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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时间轴
960
1069
1127
北宋·定都东京(开封)
1276
南宋·定都临安(杭州)
1141
宋朝建立
南宋灭亡
王安石变法
北宋灭亡
宋金绍兴和议
1004
宋辽澶渊之盟
建隆二年(961),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
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稍夺其权



文官任地方行政长官,以通判参与州事
设转运司管理地方财政,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律上缴
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禁军的布置采取 “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策略,20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10余万,地方分驻10余万。
制其钱谷
收其精兵
收权
宋初禁军20余万,太宗时30余万,真宗时40余万,仁宗时82.6万,最多时达到120万。
976年
997年
1021年
1048年
人数(单位:万)
北宋禁军激增
1055年,谏官范镇已上疏“今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 ——《宋史·食货志》
北宋的中枢权力机构
宋代地方行政体系
掌司法,领狱讼区直,囚徒详覆
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
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
掌一路兵工民事,军旅禁令
中央
府州军监


安抚使司(帅司)
转运使司(漕司)
提点刑狱司(宪司)
提举常平司(仓司)
知州(或知府等)
通判
知县
分权
分割军权,以文制武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殿前都指挥使司


枢密副使
枢密使



发兵之权
统辖军队
武将
文臣
遇战事由朝廷委派,战毕归三衙
武将
将帅
北宋的军队系统
指挥作战
1064年(治平元年)中央财政收支情况(北宋蔡襄《论兵十事》) 项目 年度财政收入 年度财政开支 军费开支 军费所占比例
钱 3682万贯 3317万贯 994万贯 30%
绢 874万匹 723万匹 742万匹 103%
粮 2694万担 3047万担 2317万担 76%
草 2939万束 2952万束 2498万束 85%
资料来源:包伟民《宋朝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7页。
大宋皇帝谨致誓书于大契丹皇帝陛下。共遵成信,虔奉欢盟,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至于陇亩稼穑,南北勿纵惊骚。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壕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掘河道。誓书之外,各无所求。必务协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献,慎守封陲,质于天地神祗,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守,传之无穷。有渝此盟,不克享国,昭昭天监,当共殛之!
自元昊即位,夏宋的国交破裂以来,宋廷对于沿边所设榷场市易一律废罢,进而对西夏予以经济的封锁。故在西夏方面,由于积年的战役,人马的伤耗均为数甚多,二则由于宋方的经济封锁,极感物资的缺乏,而其部族人民亦多有厌战的情绪,如果想把对宋的战争长此持续下去,已大感困难。
宋自西北边境用兵以来……国家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五全用作军费而犹患其部族。且恐契丹与西夏结为犄角之势而后以武力入侵,则更难招架。故对西夏亦极愿觅取一和平了结之机会。
——邓广铭《辽宋夏金史讲义》
绢十三万匹 银五千万两 茶二万斤
进奉乾元节回赐 银一万两 绢一万匹 茶五千斤
贺正贡献回赐 银五千两 绢五千匹 茶五千斤
仲冬赐时服 银五千两 绢五千匹
赐臣生日礼物 银器二千两 细衣著一千匹 杂帛二千匹
——《长编》卷百五十二庆历四年(1044)十月十月已丑条
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然则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
——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
范仲淹
一曰明黜陟 改革文官3年一次循资升迁的磨勘法,以功、善、才、行提拔官员,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称职者。
二曰抑侥幸 严格恩荫制,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
三曰精贡举 改变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著重策论和操行。
四曰择长官 慎选地方长官,择其举主多者尽先差补。
五曰均公田 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调配给缺乏职田的官员,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
六曰厚农桑 政府帮助人民兴利除害,发展农桑。
七曰修武备 恢复府兵制,三时务农,一时教战。
八曰减徭役 合并户口稀少的县邑,减轻人民的傜役。
九曰覃恩信 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
十曰重命令 朝廷颁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审定成熟后再颁行天下,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
——《宋史·王安石传》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二年(1069年)七月,均输法
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青苗法 
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农田水利法  
熙宁三年(1070年)十月,募役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方田均税法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宋史·王安石传》
熙宁五年(1072年),诏出内帑钱帛,置市易务于京师,凡货之可市,及滞于民而不得售者,平其价市之。愿以易官物者听,欲市于官,则度其抵而贷之钱,责期使偿,半岁输息十一,及岁倍之。
——《宋史·食货志》
各类民户 行募(免)役法前 行募(免)役法后
上四 等 户 官绅 免役 纳助役钱
商贾、城市居民等 免役 纳助役钱
中小地主、 富裕自耕农 服役 纳免役钱
下五等户 免役 免役
减轻负担
保证农时
免役之法,据家赀(资)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
——《宋史·王安石传》
保甲法: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目的:第一是“除盗”;第二是“与募兵相参”,部分恢复征兵制;第三是“省养兵财费”。
今所以为保甲,足以除盗;然非特除盗也,固可渐习其为兵……然后使与募兵相参,则可以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
——张祥浩,《王安石评传》
新法实行的结果,确使宋朝国力转弱为强,故熙宁中,宋军屡克西夏,收复熙河(熙、河州,今甘肃西南),拓疆直抵兰州,宋朝财政亦由不足而转为富庶,熙宁、元丰中,用兵西夏,开五溪蛮,南征交趾,军实未尝缺乏,至徽宗时,国库充盈,联金灭辽之役,资运络绎,不绝于道。
——林瑞翰《中国通史》(下)
青苗钱贷款于民,不能以个别农户为对象,而是编排于一村一镇,也不问个别的农户是否愿借,而是一律摊派,还款时集体负责,并以“大户”为每一单位的担保。所贷款原出自预备赈荒的储备金,有些县份的预备金早已亏欠,这时候被派缴纳青苗钱的利息,以致并未贷款于民,仍然将所谓利息编为一种正赋之外的附加追缴。
——黄仁宇《我相信中国的前途》
1085年 神宗卒,哲宗即位,太皇太后高氏摄政,“元祐更化”开始, “论以复祖宗法度为先务”。
1093年 哲宗亲政,变法派重掌政权。
“泰陵(哲宗)亲政,时事鼎新。首逐吕正愍(大防)、 苏文定(辙),明年改元绍圣。 ”
1100年 哲宗卒,徽宗即位 ,皇太后向氏主政,反变法派再起。
1102年 向太后卒,徽宗亲政,变法派蔡京拜相,颁刻“元祐党籍碑”, 反复党政,削弱统治力量,官员频繁升降,机构近于瘫痪。
1127年 北宋灭亡
宋宣仁太后高氏
(1032~1093)
◆1127年北宋灭亡
◆赵构-“自汴城-南京(应天府称帝)-扬州-杭州-越州(今绍兴)-明州(今宁波)-定海(舟山)-温州”
◆建炎四年(1130),安顿于临安(今杭州)。
少豪饮,帝戒之曰:“卿异时到河朔,乃可饮。”遂绝不饮。帝初为飞营第(第:大宅子,府邸),飞辞曰:“敌未灭,何以家为?”或问天下何时太平,飞曰:“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宋史·岳飞传》卷三百六十五
高宗反战求和的动机有二:1.惧获胜;2.惧大败。惧获胜是因为胜则将领功高,尾大不掉,且一旦钦宗南返,不易措置;惧大败是因为本人有在金营为人质及被金军追击,形成心理恐惧,过高估计金朝实力,对大局悲观。总之,为维护皇位,纵使苟且屈辱,宜在所不计。
——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绍兴和议(1141年)
臣构(赵构)言:今来画疆,合以淮水中流为界……既蒙恩造,许备藩方,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称贺不绝。岁贡银绢二十五万两、匹,自壬戌年为首,每春季差人般(搬)送至泗州交纳。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坠命亡氏,踣其国家。臣今既进誓表,伏望上国蚤降誓诏,庶使敝邑永有凭焉! ——《金史》卷77《宗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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