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 课件(共44张PPT)高教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二章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 课件(共44张PPT)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44张PPT)
第二章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
案例引导
小班的毛毛有点咳嗽,妈妈带来了两个小药包,说分早、午饭后喂,是甜口。王老师收起来登记好放在抽屉里,给毛毛喂药时,就说是喝甜甜水,毛毛高兴地就喝了。小朋友们都知道老师抽屉里有甜甜水。中午孩子们睡觉了,王老师离开午睡室去取个东西。谁知涛涛和妞妞两个人没睡着,看见王老师走之前在抽屉里拿个漂亮的小瓶子倒了一粒粉色的糖豆吃,他们就悄悄下床,打开抽屉看到漂亮的小瓶子还在,便打开闻了一下,香香的,每人倒了一粒用舌头舔也是甜甜的,每人就吃了四粒再偷偷回床上睡觉。到了晚上睡觉时,两个孩子出现出汗和口渴的严重症状,家长问孩子白天吃过什么,才了解到这个事。孩子家长马上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幸好医生说是轻微药品中毒反应。于是他们打电话问王老师,王老师才知道自己的减肥药粒被小朋友偷吃了。第二天,两个孩子的家长找到幼儿园要求赔偿医疗费。
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这起药物中毒事件的责任呢?
名言导读
学法、普法,文明标志;知法、用法,教师先行。
——普法教育警句格言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第一节
一、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法规的含义
教育法规体系是根据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具体的教育发展状况以及国民教育制度的性质,从一般到具体所制定的不同层次之间的规范组成的法规系统。
我国教育法规体系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看。
一、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法规的含义
(1) 从纵向来看,教育法体系可划分为:①教育基本法;②基础教育法;③职业教育法;④高等教育法;⑤民办教育法;⑥教师法;⑦经费投入法等。
(2) 从横向来看,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教育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和区别
一、学前教育概念的界定
联系: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对教育都具有规范性的作用。
区别: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而教育法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定型化,是保证教育政策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和区别
一、学前教育概念的界定
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
教育法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约束力。而教育政策本身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的约束力,亦不具有法的效力。
规范和稳定程度不同
教育政策的规定一般比较概括;教育法规则比较具体、明确,它不仅对人的行为提出具体要求,而且还指出违反了它将会带来什么后果。
(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和区别
一、学前教育概念的界定
实施方式不同
教育法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必须做的行为,不为者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靠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思想工作、组织工作。
表现形式不同
教育法规制定经常以条文形式呈现出来。而党的政策的表现形式多样,大多数为原则,一般来说不具备法规的严格条文化的形式,不包括制裁的内容。
(一) 第一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学前教育的条款
二、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表现形式
第19条规定了“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第49条规定了“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二) 第二类是教育法律中关于学前教育的条款
二、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7条已将学前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制度,并已规定为我国的教育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适用于在幼儿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三) 第三类是其他法律中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
二、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表现形式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两章中专门对学前儿童保护作出了规定;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专门对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作出了规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也与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及幼儿园卫生保健特点相一致。
(四) 第四类是幼儿教育行政法规和幼儿教育规章
二、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表现形式
1990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幼儿园管理条例》
1996年6月1日起施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进行了修订)
2001年7月2日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
(五) 第五类是国家近几年颁布的一系列学前教育政策
二、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表现形式
2010年7月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2011年12月31日,《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2月10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012年2月12日,《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一)美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三、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1. 2000年之前的政策法规
“开端计划”,实现学前教育机会均等目标。
1991年签发了《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
1994年通过了《改革美国学校法案》和《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案》。1997年,制定了《教育研究国家重点》。
(一)美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三、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2. 2000年之后的政策法规
2000年《早期学习机会法》,帮助儿童保育机构和教育者提高教育能力。
2002年通过《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的教育改革议案。
2002年4月,《良好的开端,聪明地成长》。
2003年,签署《入学准备法案》。
2005年提出《儿童保育法案》。
2007年11月,通过《2007年为入学准备改善“开端计划”法》的幼儿教育法案。
(一)美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三、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3. 给我国的启示
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颁布的一系列幼儿教育政策及法规,从法律的角度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及具体措施作出规定,明确了美国幼儿教育法制化的发展道路。美国的这些措施对我国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二)英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三、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1. 2000年之前的政策法规
《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
2. 2000年之后的政策法规
“确保开端”计划;“入职与发展档案”制度
3. 给我国的启示
(二)英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三、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1. 2000年之前的政策法规
1988年7月29日,英国国会通过《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
(二)英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三、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2. 2000年之后的政策法规
2000年,实施1999年颁布的“确保开端”计划;颁布《基础阶段课程指南》。
2003年,通过《每个孩子都重要》绿皮书。
2004年联合发布《儿童保育十年战略》。
2005年的《早期奠基阶段规划》。
2006年英国制定的《儿童保育法》。
2007年12月英国政府实施《儿童计划: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2008年9月提出了《早期专业教师认证指南标准》。
(三)日本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三、美国、英国、日本三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况
3. 给我国的启示
从我国国情出发,可借鉴英国各部门协作和“入职与发展档案制度”制度,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树立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理念,关注和支持教师终身专业发展,促进幼儿教育的快速发展。
我国学前教育的主要政策法规
第二节
一、《幼儿园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
1989年国家颁发了《幼儿园管理条例》,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明确了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二)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三)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四) 在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形式
(五)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
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颁布与实施
2001年7月2日由教育部颁发,这标志着我国幼儿教育改革迈进了一个新阶段。它与其他有关幼儿教育的教育行政法规一起,构成一个受共同原则指导的、具有内在协调一致的、层次不同的幼教法规体系,共同推动我国幼儿园教育发展的科学化、法制化进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 。
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从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内容选择、活动特点、时间空间安排、教师态度技巧及家长合作等十条进行具体表述。
第四部分“教育评价”。
三、《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颁布与实施
2003年3月6日转发了教育部等10个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它是对已颁发的幼儿教育法规文件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进一步说明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政策。
第一,要求政府跨部门协调与合作;建立社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确定今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是以社区为基础,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师资培训纳入当地师资培训计划;扶持农村幼教。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
四、《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颁布与实施
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于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二) 要做好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三) 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四) 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
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与实施
2010年教育部颁发,这是中国进入21世纪之后的第一个教育规划,是一个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内容:
(一)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二) 明确政府职责
(三)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六、《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与实施
2010年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
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共十条(故又称“国十条”)。
第一部分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和发展原则。
第二部分是学前教育的资源建设,包括园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学前教育投入三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包括准入、安全、收费和保教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
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颁布与实施
2011年12月颁布。由3个维度、14个领域、62项基本要求构成,体现了所有教师的共性和幼儿园教师的独特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也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还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更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颁布与实施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强调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在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的基础上强调使幼儿学习融入游戏与日常生活中,重视培养幼儿的学习品质。
九、《幼儿园工作规程》的修订实施
(一)坚定办园方向
(二)强化安全管理
(三)依法规范,提高质量
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强调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研究解决教师在保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办园体制:公办园、民办园、普惠民办园
(三) 逐利限制
(四) 教育机构需要注意的红线
(五) 师资及师资待遇
(六) 违规责任
幼儿园事故预防
第三节
一、幼儿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幼儿园的基本权利
招生权
学籍管理权
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
组织、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活动权
自主管理权
拒绝对保教活动的非法干涉权
一、幼儿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幼儿园的基本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保育教育标准,保证保育教育质量
维护幼儿、幼儿家长、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依法接受监督
二、幼儿园的事故类型及预防
(一)幼儿园设施伤害事故
由幼儿园设施引起的伤害,包括由幼儿园园舍构造不合理、设备不安全、建筑物倒塌等原因造成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
(二)幼儿园玩教具伤害事故
由幼儿园的玩教具不符合幼儿需求或操作不当引起的对幼儿的人身伤害事故。
由教养员、保育员在保教过程中引起的对幼儿的伤害。
案 例-烫伤幼儿谁之过
某幼儿园午餐时间,小班保育员将刚刚打来的半桶汤放在餐桌旁,小班幼儿青青和明明互相推闹着,青青不慎跌进了汤桶中,导致身体中度烫伤。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直接向医院支付了医疗费3万多元。但由于幼儿园与青青家长一直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青青家长将诉诸法律。
二、幼儿园的事故类型及预防
(三) 幼儿园保育教育伤害事故
二、幼儿园的事故类型及预防
(四) 幼儿园幼儿自身伤害事故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幼儿自身特殊体质或疾病引起的伤害,如因幼儿自身原因导致发生突发性的伤害事故,主要包括:癫痫、先天性易碎性骨折、先天性无排汗功能等;
二是幼儿园教师所实施的教育方式并无不妥,而是因幼儿心理承受能力差等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
二、幼儿园的事故类型及预防
(五) 幼儿园大型活动伤害事故
幼儿园在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时,组织幼儿开展如运动会、园庆、园内文艺表比赛等活动。
(六) 幼儿园园外活动伤害事故
幼儿园在组织参观、游览、庆祝活动时,由于组织管理不善、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等,使偶发事件不期而遇,造成幼儿伤害。
二、幼儿园的事故类型及预防
(七) 幼儿园食品伤害事故
如消毒不严、蔬菜变质、未加热透的豆浆、隔夜剩饭等。
(八) 幼儿园接送伤害事故
即因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和失职,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拐骗幼儿或伤害幼儿的事故。
三、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一) 健全园所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园内规章制度,严格门卫制度、食宿卫生制度、教师执勤制度等,避免管理松懈造成事故隐患。
明确和充实工作岗位责任的内容,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张贴公告,时刻警醒,接受监督。
建立和健全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学习,让全体教职工明确发生事故时的报告程序与处理程序,以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三、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二) 加强教职工学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能力
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的安全文件、通知等材料,让教职工明确日常安全管理的要求、教育内容、事故处理办法、承担的责任等。
针对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组织教职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探讨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不断强化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教职工对安全事故后果的预见性,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员工预防为主的思想及高度的责任感。
三、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三) 加强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反馈跟踪指导
具体包括检查各部门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具体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幼儿园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消防、水、电)的安全情况。
对于不能立刻排除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幼儿园应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在维修、更换前须与相关人员配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幼儿外出活动的安全准备工作和防护措施也要到位。
三、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四) 增强幼儿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设置安全宣传栏、安全标记墙,将安全知识、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以及预防措施、常见安全标记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让家长和幼儿在轻松自然的环境中接受安全教育并形成安全防范意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