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课件(共42张PPT)- 《旅游法规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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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课件(共42张PPT)- 《旅游法规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资源简介

(共42张PPT)
旅游法规实务
第十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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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二节 外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制度
目录
3
第三节 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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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出入境卫生检疫制度

第十章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制度,了解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制度及中国出入境卫生检疫制度,将来进入旅游业提供优质服务奠定基础。
第十章
案例导入
2016年,C女士由儿子代为报名参加N旅行社组织的美国游,并提交材料以办理出行手续。然而出行之日,却因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而无法出境。C女士认为旅行社一方面未明确告知关于出境的护照有效期条件,另一方面也未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有效审核。因此向厦门旅游质监所进行投诉,要求旅行社返还全部旅游费用,并承担办理签证所产生的费用。
旅行社表示,在办理签证前的书面通知上已经明确要求游客需提供六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护照,C女士提供的护照
第十章
案例导入(续)
有效期不足6个月,旅行社工作人员未能发现该问题,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因C女士自身提交的材料出错,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在调查中了解到,旅行社关于签证的申请要求事先并未直接发给C女士或其儿子,而是提交材料的次日方提供相关通知,工作人员又未能审核出C女士资料的瑕疵,应承担主要责任。经协调,旅行社同意退还C女士全部旅游费用,因美国签证可十年多次使用,故C女士自行承担签证办理所产生的费用。
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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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概述
二、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有效证件及申请的办理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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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4
四、边境旅游
第十章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
1) 概念
2)中国旅游者的法律地位
旅游者的法律地位,是指旅游者在法律上所处的地位或位置(或者指旅游者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及得到法律保护的资格)。
3)旅行社经营出境游的管理
(1)出国旅游目的地审批规定
(2)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条件
(3)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审批程序和原则
第十章
(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规定
组团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暂停其经营出国旅游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①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
②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
③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
④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
⑤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人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
⑥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十章
二、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有效证件及申请的办理
1)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1)护照。
(2)旅行证。
(3)出入境通行证。
(4)签证。
第十章
以案说法
私自涂改验讫章 留学生回国被罚
2011年11月,中国籍留学生王某从德国乘飞机返回北京,边检民警在查验其所持护照时,发现其中一对出入境验讫章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王某承认,这是为了向其父母隐瞒他一月份私自回国见女友的经历,才涂改的验讫章。但他并不知道,这种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出入境相关法律规定。边检部门依法对其做出收缴证件和罚款的处罚。近年来,北京边检总站查获了多起中国留学生涂改边检出入境验讫章日期的非法入境案件。
第十章
案例分析
护照是重要的出入境证件,护照内的任何信息都不能涂改或损坏。出境入境人员所持护照中,只要有一项是伪造或者变造的,即被视为持用伪造的出境入境证件。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款或拘留处理。学生在留学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国和留学所在国的法律法规。
(资料来源:http://news.carnoc.com/list/207/207062.html中国法院网)

第十章
2)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的办理
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境证件;
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办理出境证件。
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和原发证机关各自对其发出的或者其授权的机关发出的护照和证件有权吊销或宣布作废。
第十章
三、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1)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权利义务
2)中国旅游者出境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3)法律责任
中国公民违反《出入境管理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十章
四、边境旅游
边境地区开办边境旅游业务,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
1.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市县;
2.有国家正式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二类口岸,口岸联检设施基本齐全;
3.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接待外国旅游者的旅行社;
4.具备就近办理参游人员出、入境证件的条件;
5.具备交通条件和接待设施;
6.同对方国家边境地区旅游部门签订了意向性协议,作好可行性研究,拟定好实施方案,省、自治区旅游局征求外事、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国家旅游局审批。
第十章
以案说法
误解签证有效期 法国旅客被遣返
  2011年11月,一位法国旅客持有已经使用过一次的“一次有效”中国签证入境,被边检民警告知签证无效。经了解,该旅客因签证上标注“有效期至2011年12月25日”字样,就误以为只要在该日期之前就可以入境。边检民警向其解释:此中国签证的签发期为2011年9月25日,有效期至2011年12月25日,入境次数为“一次有效”,是指旅客在2011年9月25日至12月25日之间,可以一次入境中国。因其已经在2011年10月使用此签证入境中国一次,所以此签证是无效签证。无奈之下,该旅客只能乘原机回国。
第十章
案例分析
中国签证上写有签证次数,分为“一次有效”、“两次有效”和“多次有效”。同时还写有“签证签发日期”和“签证有效期至”字样。“一次有效”签证表示,在签发期和有效期之间,旅客可以持该签证一次入境中国,使用一次后,即为无效签证。如果想再次入境中国,需重新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签证。同理可知“两次有效”和“多次有效”中国签证涵义。
(资料来源:http://news.carnoc.com/list/207/207062.html中国法院网)
第二节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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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概述
二、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三、外国旅游者入境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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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国人在中国停留居留与住宿所需证件
目录
第十章
一、外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2013)
第十章
二、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中国政府在国外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申请的机关,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在国内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的机关有权拒发签证、证件;对已发出的签证、证件,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第十章
三、外国旅游者入境有效证件
1)护照
2)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的事由,我国普通签证主要分为十二种类别,并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类别,以阿拉伯数字1表示长期、2表示短期:
(1)C字签证, (2)D字签证, (3)F字签证, (4)G字签证, (5)J1字签证,J2字签证, (6)L字签证, (7)M字签证, (8)Q1字签证, (9)R1字签证,(10)S字签证, (11)X1字签证,;X2字签证,发 (12)Z1字签证,Z2字签证。
3)旅行证
第十章
四、外国人在中国停留居留与住宿所需证件
1)停留
2)居留
根据外国人所持居留类签证类别、居留事由,居留证件分为以下类别,并以相应汉字进行标识:
(1)人才类居留证件,
(2)工作类居留证件,
(3)学习类居留证件,
(4)记者类居留证件,
(5)团聚类居留证件,
(6)依附类居留证件,
(7)其他类居留证件,
3)住宿
第十章
以案说法
不明签证使用范围 外籍丈夫国门受阻
2011年10月,原籍为中国广东的谢女士,在其丹麦丈夫的陪伴下回国探亲、旅游,二人经香港从深圳入境,并在口岸签证机关为其丈夫办理了深圳特区旅游签证。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持用经济特区旅游签证的外国人,在签证规定停留期内,不得离开经济特区。由于对我国出入境法律法规不了解,夫妻二人又一同来到北京旅游,超出了签证许可范围。当二人来到首都机场准备乘飞机回国时,被北京边检警方依法阻止出境。
第十章
案例分析
经济特区签证是发放给从深圳或珠海入境旅游的外国人的专用签证,其持用人只能在规定特区范围内活动,并从该特区口岸出入境。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特区,需向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加签,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资料来源:http://news.carnoc.com/list/207/207062.html中国法院网)

第三节 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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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概述
二、边防检查的主要内容
目录
第十章
一、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概述
《出入国境治安检查暂行条例》(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
《边防检查条例》( 1965年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1995年)
第十章
二、边防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出入国境人员的检查
出入境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出境、入境登记卡,向边防检查站交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经查验核准后,方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入境人员,有权阻止其出入境:
(1)未持出境、人境证件的;
(2)持用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3)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4)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人境证件的;
(5)拒绝接受边防检查的;
(6)未在限定口岸通行的;
(7)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
第十章
出境、入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限制其活动范围、进行调查或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有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
(2)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
(3)国务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通知有犯罪嫌疑的;
(4)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秩序嫌疑的。
第十章
2)对运输工具及人员的检查
出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离抵口岸时,必须接受边防检查。对交通运输工具的入境检查,在最先抵达的口岸进行;出境检查,在最后离开的口岸进行。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机关批准,对交通运输工具的入境、出境检查,也可以在特许的地点进行。
边防检查站对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有权进行监护:
(1)离抵口岸的火车、外国船舶和中国客船在出境检查后到出境前、入境后到入境检查前和检查期间;
(2)火车及其他机动车辆在国(边)界线距边防检查站较远的区域内行驶期间;
(3)外国船舶在中国内河航行期间;
(4)边防检查站认为有必要进行监护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3)行李物品、货物的检查
边防检查站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需要,可以对出境、人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进行重点检查。
第四节 中国出入境卫生检疫与动植物检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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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检疫制度概述
二、卫生检疫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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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出入境动植物的检疫
目录
第十章
一、卫生检疫制度概述
第十章
二、卫生检疫制度的主要内容
1) 检疫地点
2)人员的检疫
3) 物品的检疫
(1)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灭鼠、除虫或经其他卫生处理: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2)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灭鼠、除虫或经其他卫生处理。
(3)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查合格后发给入境、出境许可证,方可运进或者运出。
第十章
二、卫生检疫制度的主要内容
4)传染病的监测
(1)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及物品实施传染病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2)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并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3)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
第十章
三 、卫生监督
根据《检疫法》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卫生情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1.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动物、病媒昆虫的检查和防除;
2.检查和检验仪器、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3.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4.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章
四、对出入境动植物的检疫
1)出入境动植物的检疫制度
检疫制度是国家制定的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检疫审批制度、检疫报检制度、现场检疫制度、隔离检疫制度、调离检疫制度、检疫放行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检疫监督制度、检疫收费制度。
《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的收费办法》等。
第十章
四、对出入境动植物的检疫
2)入境动物的检疫程序
(1)接受报验和准备工作:
(2)现场检疫:
(3)隔离检疫:
(4)实验室检验:
(5)检疫出证和处理:
(6)总结归档工作:
第十章
四、对出入境动植物的检疫
3)出境动植物检疫有效期
出境动植物检疫有效期是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的检疫日期至检疫物出境日期。 动物检疫有效期为7天,动物产品检疫有效期为14天,植物产品检疫有效期为21天,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五省区在冬季(11月1日至翌年2月底)检疫的,检疫有效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35天。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动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日期的有效期限有特别规定的,按该国或地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章
四、对出入境动植物的检疫
4)出境动物的检疫程序
出境动物的检疫程序为:报检、产地检疫、启运地和出境口岸检疫、出证、出境家畜的离境和押运。
(1)报检
(2)产地检疫
(3)口岸检疫
(4)离境和押运
第十章
以案说法
入境游客理应受检 带虫水果依法销毁
某外国游客携带一篓柑橘在进入我国时,海关按规定进行检疫,不允许携带柑橘入境。这名外国游客认为柑橘是自己及朋友食用的,海关不应予以扣留。而后,当地口岸动植物检疫站对之进行了例行检疫,发现柑橘中有世界性检疫害虫地中海果蝇,便通知这名外国游客,将柑橘就地销毁。
思考:本案例中,海关和动物检疫站为什么通知外国游客将柑橘就地销毁
第十章
案例分析
根据动植物检疫的法律,在我国边境口岸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站,代表国家对人出境的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及运载动植物的交通工具等执行检疫检查。中外游客都应主动接受动植物检疫,并按有关规定人出境。本案例中,某外国游客的柑橘带有的地中海果蝇属世界性检疫害虫,能够危害几乎所有水果及部分蔬菜品种,一旦进入我国,将给农业、果业带来损失。根据我国政府对外国旅游者进行动植物检疫制度,海关及动植物检疫局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资料来源:袁海洲、史广峰 :《旅游法规案例精选与解析》,1版 ,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第185页。
第十章
本章小结
本章阐述了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边防检查制度、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制度等具体内容,以及中国公民出入境旅游管理、边境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并不是针对旅游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但却适用于旅游业出入境管理。特别是对经营入境旅游接待、出境旅游组团的旅行社和旅游者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要概念
护照 旅行证 出入境通行证 签证 边防检查 卫生检疫制度
卫生监督 动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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