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旅游业文化 课件(共55张PPT)- 《旅游文化第5版》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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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旅游业文化 课件(共55张PPT)- 《旅游文化第5版》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资源简介

(共55张PPT)
(第五版)
旅游文化
01
旅游文化概论
旅游者文化
02
旅游自然文化
03
旅游人文文化
04
旅游业文化
06
CONTENTS
目录
旅游社会文化
05
旅游文化环境
07
SIX
旅游业文化
第六章
第6章 旅游业文化
学习目标
1
2
3
4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1)旅游行政组织
旅游行政组织是根据一个国家和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一定的法律程序所建立的统一管理国家和地区旅游业的政府专门职能机构。其职能是负责旅游业的宏观调控,进行行业立法、监督和检查,制定行业标准,制定行业发展目标,维护旅游者权益等等。
旅游行政组织按其设立模式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由政府直接设立,在编制上作为国家政府的一个部门或机构。
第二类是经国家政府承认,代表国家执行全国性旅游行政事务的半官方组织。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1)旅游行政组织
表6-1 部分国家旅游行政组织设立情况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2)我国旅游行政组织
我国旅游行政组织分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第二个层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它们主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行政工作,组织上属地方政府部门编制,业务上接受当地政府、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
第三个层次是省级以下很多市、县设立的旅游行政组织,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旅游行政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作为我国最高层次的旅游行政组织,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下面单独对其进行介绍。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2)我国旅游行政组织
文化和旅游部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直属国务院,虽然名义上是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但实际上是由国际旅行社总社改组和扩大而成,同一班人马,两块牌子,其性质是政企合一,职能也相当有限。
1978年,“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为“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党中央和国务院同意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成立旅游局。
1982年,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与国旅总社分开,同年8月,更名为“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管理全国国际、国内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2)我国旅游行政组织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国家旅游局。
文化和旅游部内设15个机构: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财务司、艺术司、公共服务司、科技教育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产业发展司、资源开发司、市场管理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局(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3)国际政府间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组织(WTO)
(1)历史沿革:世界旅游组织前身是1925年成立的官方旅游宣传组织国际联合会(the International Union of Official Tourist Publicity Organizations),总部设在海牙,虽然名义上是官方机构,实际上只是一个民间协会。1947年10月,该组织在伦敦召开大会,重新命名为官方旅游组织国际联合会(the International Union of Official Tourist Organizations),总部设在伦敦,1951年迁址日内瓦。1970年,该联合会成为联合国正式附属机构,为纯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1975年该组织进行改组,并正式定名为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总部设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是全球性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3)国际政府间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组织(WTO)
(2)宗旨及职责:其宗旨是促进和发展旅游事业,使之有利于经济发展,国家间相互了解、和平与繁荣,主要负责收集和分析旅游数据,定期向成员国提供统计资料、研究报告,制定国际性旅游公约、宣言、规则、范本,研究全球旅游政策。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3)国际政府间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组织(WTO)
(3)成员构成:世界旅游组织分为正式成员(主权国家政府旅游部门)、联系成员(无外交实权的领地)以及附属成员(直接从事旅游业或与旅游业有关的组织、企业和机构)。截至2017年5月,世界旅游组织共有157个正式会员国和6个联系成员。中国于1983年加入该组织,并出席了此后历届全体大会,2017年9月,第22届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在我国成都举行。联系成员指无外交实权的领地。附属成员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直接从事旅游业或与旅游业有关的组织和企业,金融界,出版界,咨询事务所,教育研究机构,地方、全国或区域性的私人协会或半官方性的协会。只有正式成员才有决策权。从国际旅游组织的成员构成也可以看出该组织已经成为连接官办和私营两者间的重要桥梁。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3)国际政府间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组织(WTO)
(4)世界旅游组织的组织机构:世界旅游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及附属成员委员会、地区委员会。
全体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负责审理各种问题和建议。
执行委员会是该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处理日常行政和技术问题。
秘书处由总部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全体大会指派,并必须经过2/3成员赞成通过,任期为4年。
附属成员委员会是世界旅游组织的下设机构。
地区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1 政府机构
3)国际政府间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组织(WTO)
(5)世界旅游日:1979年9月,世界旅游组织决定把每年的9月27日定为世界旅游日,每年的世界旅游日都有一个主题。世界旅游组织要求每个成员国按照主题和根据各自的文化传统组织宣传和庆祝活动。我国曾先后在北京、上海、南京、曲阜等旅游热点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举办过庆祝活动。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1)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联盟是由中国发起的第一个全球性、综合性、非政府、非营利性国际旅游组织。2017年9月11日,由中国旅游协会发起成立的第一个全球性、综合性、非政府、非营利性国际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第一届会员大会在成都举行,世界旅游联盟正式成立。作为重要的国际旅游组织、全球旅游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该联盟的成立是国际旅游业界的一大盛事, 是世界旅游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之一,必将载入中国乃至世界旅游发展史册。世界旅游联盟以“旅游让世界更美好”为核心理念,以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减贫、旅游促进和平为目标,旨在增进共识、分享经验、深化合作,推动全球旅游业可持续、包容性发展。该联盟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相得益彰、双轮驱动,在非政府和政府层面联合推动全球旅游界的交流与合作。
世界旅游联盟主要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2)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Pacific Asia Travel Association,PATA):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原名太平洋地区旅行协会,1951年成立,为地区间非政府国际旅游组织,致力于推广太平洋亚洲地区的旅游业,现为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旅游组织,总部设在美国旧金山,但还分别在新加坡、悉尼、旧金山和摩纳哥设有亚洲、太平洋、美洲和欧洲办事机构。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3)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Universal Federation of Travel Agents Association,UFTAA):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由1919年在巴黎成立的欧洲旅行社和1964年在纽约成立的美洲旅行社合并而成,1966年11月22日在罗马正式成立,是最大的民间性国际旅游组织之一,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该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国旅行社行业组织的交流协作,并协助解决会员间的专业纠纷,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上的指导、培训与帮助等,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该会与世界旅游组织(WT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及国际饭店与餐馆协会(IHRA)等组织有密切的业务联系,该组织下设拉美、北美、加勒比、欧洲、非洲、中东、北非、南亚、亚太等9个地区联盟。另有许多国家的旅游企业、与旅游业有关的企业(如航空公司、游船公司、旅馆等)加入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作为联系会员。 中国旅游协会于1995年8月正式加入该会,作为国家级会员,属于亚太地区联盟。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4)国际旅馆协会(International Hotel Association,IHA):国际旅馆协会是旅馆和饭店业的国际性组织,于1947年在法国巴黎成立,总部设在巴黎。该协会的宗旨是:联络各国旅馆协会,并研究国际旅馆业和国际旅游者交往的有关问题;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技术合作;协调旅馆业和有关行业的关系;维护本行业的利益。
该协会出版发行信息性双月刊《对话》、月刊《国际旅馆和餐馆》和季刊《国际旅馆评论》、《国际旅馆指南》、《旅行杂志》和年刊《旅游机构指南》等。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其他的国际旅游组织有:
世界旅行社协会:World Association of Travel Agencies(WATA)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
国际旅游联盟:Alliance of International Tourism(AIT)
妇女旅游组织国际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Women's Travel Organization(IFWTO)
国际汽车联合会: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Federation(IAF)
国际铁路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of Railways(IUR)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2)我国的旅游组织:
(1)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协会(China Tourism Association,CTA)是由中国旅游行业的有关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全国综合性旅游行业协会,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它是1986年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宣布成立的第一个旅游全行业组织,1999年3月24日经民政部核准重新登记。协会接受国家旅游局的领导、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2)我国的旅游组织:
(2)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China Tourism Hotel Association,CTHA)成立于1986年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是由中国境内的饭店和地方饭店协会、饭店管理公司、饭店用品供应厂商等相关单位,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
6.1 旅游组织文化
6.1.2 民间组织
1)国际民间旅游组织
2)我国的旅游组织:
(3)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Travel Services,CATS)成立于1997年10月,是由中国境内的旅行社、各地区性旅行社协会或其他同类协会等单位,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全国旅行社行业的专业性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协会接受国家旅游局的领导、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和中国旅游协会的业务指导。协会会址设在中国首都——北京。
6.2 旅游中介文化
传统的旅游文化是旅游主体和旅游客体间直接发生关系的产物,但在现代旅游业中,旅游中介发挥着重要作用,旅游资源和旅游者处于旅游产业链的两端,两者之间往往通过一系列的中介产生联系,旅游中介在旅游资源和旅游者之间传递价值。那些在旅游资源和旅游者之间从事斡旋和协调活动的人,就是人们常说的文化中介。
根据《中国旅游百科全书》的界定,文化中介是指“在目的地文化与旅游者文化之间往来沟通的中间人或协调人,承担着向旅游者解释或出售原住民
文化的任务。”
6.2.1 旅游文化中介
6.2 旅游中介文化
旅游业中,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旅游开发商、旅游经营商和旅游零售商,还是互联网时代的在线旅行服务商,都是重要的文化中介。文化中介是“最重要的旅游代理”,不仅在旅游目的地形象构建中起着关键作用,而且对游客旅游体验的质量、停留时间的长短、东道主社区的经济收益都产生重大影响。在专项旅游项目,特别是民族旅游、文化旅游、遗产旅游等项目开发中,尤其需要具备特定知识和高水平协调能力的文化中介。其任务就是选择值得旅游者关注的一切,为之提供相关信息,作解释,编故事。他们将陌生的异文化,翻译解释成旅游者熟悉的习惯用语,令旅游者觉得自己的旅游体验物有所值。文化中介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在不同文化和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中进行协调。简言之,文化中介是通过调度金钱、商品、服务、渠道和信息的流向,在不同群体之间牵线搭桥的人。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2 旅游开发商
旅游开发商处于旅游产业链的最上端,提供最初形态的旅游产品。旅游者有不同的需求就会有不同类型的旅游开发商,如旅游者有住宿的需求就有旅游酒店开发商,旅游者有游览的需求就有旅游景点开发商等。
从总体上看,旅游开发商主要包括:旅游住宿开发商、旅游景点开发商、旅游餐饮服务开发商、娱乐服务开发商、航空公司等其他交通服务商、购物商店以及其他类型的旅游服务及旅游产品开发商。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2 旅游开发商
1)旅游开发商开发旅游产品时应注意的问题
旅游开发商作为旅游产品的生产者,直接影响旅游者的旅游质量。旅游开发商在开发旅游产品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点击添加文本
第一,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旅游者所需的旅游产品。
第二,在开发中注重文化因素。
第三,注意保持特色。
第四,对于景区开发商而言,必须开发与保护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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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旅游中介文化
6.2.2 旅游开发商
2)旅游开发商与下游企业间的关系
旅游开发商可以直接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如景点接待散客旅游者,酒店直接为商务旅游者服务,航空公司在大城市设立直接销售点等,也可能通过旅游中间商(旅游经营商和旅游销售商)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在国外,在国内旅游的旅游者普遍直接向旅游开发商购买产品。航空公司、汽车公司、轮船公司都在大城市设有销售点,特别是航空公司,在主要城市的繁华路段都设有办事处,这样就可以尽量兼顾到商务游客和国际度假旅游散客。但对于大多数旅游开发商而言,它们更多的是通过下游旅游企业与旅游者产生联系。从理论上看两者应是相互扶持、相互依存的关系,然而作为独立的实体,它们有各自的利益目标,当相互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双方间的关系也会产生矛盾,这条通往旅游者的渠道也并不总是通畅的,常常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以饭店为例探究旅游开发商与下游企业间合作与矛盾以及双方为解决矛盾所做的努力。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3 旅游经营商
旅游经营商是指将航空运输或其他交通运输服务与地面接待服务组合成一项旅游产品,并通过一系列的渠道向公众销售的商业实体,通俗地讲就是主要经营批发业务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旅游经营商首先必须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对市场需求进行有效的预测,然后大批量地预订或购买交通运输公司、饭店、目的地经营接待业务的旅行社、旅游景点等与旅游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将这些单项产品组合成为不同的包价旅游线路产品或包价度假集合产品,最后通过一定的渠道出售给旅游者。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3 旅游经营商
1)旅游经营商与旅游供应商的关系
旅游经营商与旅游供应商的购买关系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向供应商批量预订。在美国,旅游经营商通常提前一年与供应商洽谈,提出预订数量。旅游经营商取得的折扣价格主要取决于供应商预期的出租率或使用率,也取决于旅游经营商根据往年经营情况预测的需求量。
第二种是批量购买。这种形式比较少,通常是旅游经营商向航空公司承诺购买一定数量的机位或包租一架飞机,虽然通过此种方式可获得相当低廉的价格,但无论经营商销售了多少产品都必须按照当初的承诺向航空公司付款,因而只有在旅游经营商有把握销售足够数量的产品的条件下才会发生。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3 旅游经营商
2)旅游经营商存在的意义
旅游经营商作为旅游业的重要中介之一,对于旅游者和旅游上游企业都有重要意义。对于旅游者而言,旅游经营商从上游企业批量购入产品可以获得价格折扣,使包价旅游产品的价格低于各单项旅游产品的价格之和,能够帮助旅游者节约费用支出。旅游经营商利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对纷繁众多的上游产品进行有效的组合简化了旅游者的购买活动,为旅游者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旅游是一次经历,不能事先检验质量,旅游服务的供应企业大部分远离旅游者的居住地,旅游产品购买风险较大,旅游经营商的存在减少了产品的不确定性,降低了旅游者的购买风险。对于旅游上游企业而言,旅游经营商可以改善其供求状况,减少风险。旅游上游企业如饭店、航空公司等一般固定资产比例较高、市场应变性差,旅游批发经营商与这些企业签有长期的合作契约,在需求淡季时为之补充大量的客源,从而有效降低旅游上游企业的淡旺季风险。旅游经营商还可以帮助住宿业在异地开辟新的市场、帮助交通运输业创造出新的需求。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3 旅游经营商
3)旅游经营商的一体化
旅游行业的发展也带来旅游竞争的加剧,在竞争中强者生存,很多独立经营的旅行社由于经营不善而被迫倒闭,但是有些旅行社选择了横向一体化的道路,通过横向扩张扩大了企业的规模、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在英国,近年来旅游市场份额迅速向5家最大的旅游经营商集中,它们分别为汤姆森假日公司、海外业主公司、航空旅游公司、宇宙假日公司和最佳之旅公司。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4 旅游销售商
1)旅游销售商与旅游批发商的关系
旅游销售商在旅游者和旅游产品供应商之间扮演双重角色,既代表旅游者向旅游批发经营商购买旅游产品,又代表旅游批发经营商将旅游产品直接出售给旅游者,其收入不是靠向旅游者收取费用而是主要来自旅游批发经营商所支付的佣金。在美国,旅游销售商销售轮船舱位的佣金为7%~7.5%,航空机位的为9%~10%,包价旅游的为10%。如果说旅游经营商的成败在于其能否设计出适合旅游大众需要的包价旅游并进行成功的促销,旅游销售商的成败则取决于其销售能力和销售数量。旅游销售商的主要业务包括:为旅游者提供各类咨询服务、预订服务,售发旅行票据和证件,宣传旅游产品,收集顾客的反馈意见等。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4 旅游销售商
2)旅游销售商存在的意义
旅游销售商一般规模小,数量多,在美国大多以夫妻店的形式出现。旅游销售商的存在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商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旅游销售商的存在使旅游经营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旅游产品的开发,这一合理的垂直分工使旅游业更规范,也以更健康的方式发展。其次,旅游批发经营商在市场上自行设立销售网络需要固定的支持费用(包括固定资产的投入、专业人员的聘用、巨额的广告宣传费用和因此而增加的整个企业的管理费用等),而委托零售旅行代理商进行销售只需按照实际销售量支付佣金,在旅游产品的销售量没有达到一定规模之前,利用旅游销售商销售旅游产品有助于销售费用的节约。对于旅游者来说,上游旅游企业的产品纷繁众多,让旅游者无所适从,而旅游销售商有着专业化的知识和专业化的经验,能够为旅游者提供专业的旅游咨询和合理的建议,可以节省旅游者在搜寻信息、作出判断时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提高旅游者出游的效率,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旅游者的旅游质量。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4 旅游销售商
3)旅游销售商的一体化
可以说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发展促进了旅游销售商的发展。航空公司发现利用零售旅行代理商进行票务销售有助于节约成本、提高销售效率,因此大量采用代理销售方式,根据销售数量向零售旅行代理商支付佣金。而且航空技术的发展所引起的包价旅游的兴起使旅游批发经营商在市场上出现,它们也通过旅游销售商销售产品。从而使旅游销售商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宽,数量迅速增加。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4 旅游销售商
4)传统旅游销售商面临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网络的广泛应用,传统旅游销售商受到两方面的冲击。
点击添加文本
是来自旅游批发经营商的冲击。
首先
传统旅游销售商还受到新兴网络销售商的冲击。
其次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5 在线旅行服务
1997年我国第一家旅游网站——华夏旅游网成立,开始了中国旅游业网络化的新纪元。1999年以全新的服务和商业模式亮相的携程旅行网则开启了中国在线旅行服务的先河,随后在线旅行服务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艺龙旅行网、同程网、驴妈妈、途牛、去哪儿、蚂蜂窝、穷游网等多种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盛大、淘宝、腾讯以及各类社会媒体也相继加入。至今,有数以万计的在线旅行服务运营商活跃在市场中,已初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齐鸣的格局,成为推动旅游业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的重要力量。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5 在线旅行服务
1)在线旅行服务概念
在服务方式上,相对于传统的旅行服务商而言,在线旅行服务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广阔的网络平台向旅行者提供更为方便、快捷、多样与个性的旅行服务,创造更多的服务价值,使得旅行服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在服务内容上,在线旅行服务既可以是一项服务,也可以是一系列的服务,主要由旅行者根据自己的旅行需求而进行选择,因此,在线旅行服务包括在线提供的单项服务、核心服务、全包价服务和附加服务。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5 在线旅行服务
2)在线旅行服务商业模式
(1)基于产生条件的分类:在线旅行服务起步较晚,是在旅游业发展相对成熟的阶段产生的,有的与传统的旅游业相结合,有的直接产生于新兴的互联网业,由于产生的条件多种多样,因而出现了不同的模式。
①传统旅行社自有的在线旅行网站
②传统旅行社所有的、自主经营的在线旅行网站
③门户网站的旅游频道
④由市场需求推动的新兴在线旅行服务商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5 在线旅行服务
2)在线旅行服务商业模式
(2)基于业态的分类:旅游业的综合性决定了旅游业涵盖了多个行业,主要包括食、住、行、游、娱、购。为了满足不同业态消费者的需求,出现了以业态划分为基础的在线旅行服务。
①酒店类在线旅行服务—代表网站:Airbnb、Agoda、7天连锁酒店等。
②旅行社类在线旅行服务—代表网站:同程网、遨游网、途牛旅游网、国旅在线。
③景区类在线旅行服务—代表网站:驴妈妈、乐途网、中国古镇网、黄山旅游服务网。
④票务类在线旅行服务—代表网站:携程旅行网、去哪儿、国航网站、南航网站、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
⑤其他—除了以上业态之外的其他旅行服务网站有旅游购物网、大众点评网等。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5 在线旅行服务
2)在线旅行服务商业模式
(3)基于服务内容的分类:不同的在线旅行服务商其市场细分与目标顾客不同,因而其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也有所差异。
①综合性的“一站式”服务—代表网站:Expedia、携程旅行网、艺龙旅行网、芒果网。
②垂直搜索服务—代表网站:KAYAK、去哪儿、酷讯。
③旅游社区服务—代表网站:Tripatini、Trip Advisor、WAYN、猫途鹰、游多多、万花筒旅行网。
④旅行衍生品服务——代表工具:银联电子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等。
6.2 旅游中介文化
6.2.5 在线旅行服务
2)在线旅行服务商业模式
(4)基于经营模式的分类:不同类型的在线旅行服务商有不同的价值提供范围,也有不同的运作方式和价值实现方式。
①在线旅行代理商—代表网站:Expedia、 Orbitz、 Travelocity、Priceline、携程旅行网、艺龙旅行网、芒果网、飞常准等。
②在线旅行服务供应商—代表网站:国航、南航、众多酒店集团网站。
③在线旅行服务销售平台—代表网站:淘宝网。
④在线旅行服务搜索比价—代表网站:KAYAK、去哪儿、酷讯。
⑤社会媒体—代表网站和公众号:万豪酒店的脸书页面、凯悦酒店的推特账户、蚂蜂窝自由行、Trip Advisor猫途鹰。
6.3 旅游交通文化
旅游交通是旅游者利用交通工具,实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空间转移的过程,这既包括旅游者从客源地向目的地的转移,也包括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内部及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的移动。旅游交通与旅游饭店、旅行社一起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它既是旅游者完成旅游的先决条件也是旅游业重要的收入来源,直接体现了当地经济及旅游业的发展程度。
6.3 旅游交通文化
6.3.1 旅游交通方式
在交通工具还不发达的古代,步行是人们旅游的主要交通方式。不管是喜好名山游的南朝诗人谢灵运抑或是不畏艰险向西取经的高僧玄奘,基本都是靠步行的方式来完成旅游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推动交通工具的变革,目前,旅游交通模式主要有四种:公路交通、水路交通、铁路交通和航空交通,每种模式下又有不同的交通方式,旅游者在选择交通方式时主要受以下几种因素影响:距离和时间;旅游者身份和旅游目的;舒适程度;安全和效用;提供服务的性价比;目的地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程度;提供服务的范围;各种交通服务的竞争水平。
不同的交通方式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如海岛,航空是主要的交通方式,也是唯一合适的高速旅行方式。大多数时候,旅游者只有综合利用各种交通方式才能完成整个旅游过程,比如旅游者乘坐飞机后还要乘坐汽车才能到达旅游目的地,有时候在旅游目的地内部还要利用一些特殊的交通工具。
6.3 旅游交通文化
6.3.1 旅游交通工具
1)
马车
5)
轮船
4)
飞机
2)
汽车
3)
火车
6.3 旅游交通文化
6.3.2 交通与旅游文化
交通与旅游自古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交通的发展,人们的旅游愿望得以实现,而人们出游的愿望又客观上促使人们改进交通工具,改善交通道路,进而促进交通的发展,所以很难说是交通促进了旅游还是旅游促进了交通。旅游交通方式的发展变化也在客观上见证了旅游文化发展的轨迹。
1)交通促进了旅游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2)旅游文化促进了交通的发展
6.4 旅游住宿文化
根据北美行业分类系统(North America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NAICS)对住宿业的定义,住宿业是指为旅行者、度假者及其他人员提供住宿或短期住宿的行业。从定义可以看出,住宿业并非只为旅游者服务,但旅游者是住宿业的接待主体却是不争的事实。
住宿业的发展随着旅游的发展而发展。客栈(inn)是最早的住宿设施,其设备简陋,分布在大道沿线,最初主要为朝廷官员及商旅者提供服务,大部分的客栈只提供住宿,只有规模稍大的才提供餐饮。除了客栈,当时的修道院等一些为宗教朝觐者提供住宿的场所也是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6.4 旅游住宿文化
6.4.1 住宿业的分类
住宿业由饭店、度假饭店、汽车旅馆、客栈和其他一些形式构成。日本的住宿业大体分为两类:不同级别和水准的传统饭店以及带榻榻米和日式花园的传统日式小旅店(ryokan)。20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有3 700多家西式饭店和80 000家日式小旅店。马来西亚的住宿形式包括政府客栈、青年旅馆和私人住宅或乡村逗留店。我国的住宿业存在多种称呼,有饭店、酒店、旅馆、旅店、旅社、客店、客栈、宾馆、招待所等等。但一般来说,饭店、酒店、宾馆指高档的住宿业企业,而其他称呼则大多是指中低档的住宿业企业。
根据住宿业企业的经营模式,可将住宿业大体分为:拥有独立产权和经营权的企业;拥有独立产权和联号下属饭店的企业;联号拥有产权并经营的企业;拥有独立产权、联号经营的企业;特许经营企业;饭店联合体成员饭店;其他类。
6.4 旅游住宿文化
6.4.2 住宿业与旅游文化
住宿业对旅游文化的贡献首先得益于其对旅游业的贡献。与交通业一样,住宿业也是旅游业三大产业之一,住宿业获得的经济收入是旅游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收入像血液一样在旅游业这个巨人的身体里流淌,促进着旅游业的成长和发展。一个地区住宿业的接待能力已经成为旅游业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住宿业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旅游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住宿不仅仅通过促进旅游业来促进旅游文化,其本身也是传播旅游文化的天然温床。饭店类的住宿业已经不仅仅满足旅游者单纯的住宿需要,还满足旅游者文化交流的需要,饭店也从住宿场所向社交场所转变。饭店因其一流的设施、服务和环境而成为许多重要的会议、仪式、讲座、新闻发布会、宴会的举办地。
6.5 旅游网络文化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互联网的应用开始普及。1993年,全球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数量约200万台,到了2002年,全球Internet网用户数量已经达到4.13亿, 2017年,全球网民数量已经突破40亿,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4.3%。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与旅游业作为当前全球经济最有活力的两个行业,具有天然的结合性,为彼此提供了发展的契机。
6.5 旅游网络文化
6.5.1 基于网络的电子旅游
1)网络与旅游结合的天然适应性:电子旅游是在两大背景下产生的,一是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二是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从1950年开始,世界旅游业便以每年7.2%的速度增长,虽然其间有所回落,但旅游业已经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旅游业。互联网的发展更是势不可当,特别是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络的结合使人们上网更方便,人们可以通过手机、PDA这些可以装在口袋里的终端完成商务活动,这无疑会大大增加互联网的上网人数。
网络与旅游的结合是由双方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是旅游业对信息的依赖性。
其次,旅游业是跨国界合作和跨空间运作的产业。
6.5 旅游网络文化
6.5.1 基于网络的电子旅游
2)相关主体:基于网络的电子旅游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旅游目的地营销机构、旅游企业和旅游者。旅游目的地营销机构是目的地旅游形象的整体宣传者和旅游企业营销活动的统筹者;旅游企业包括旅游供应商和旅游中间商,它们共同为旅游者生产、组织、销售旅游产品;旅游者是旅游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在信息通信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将他们联系得更紧密,也为他们各自的商务活动提供支持,他们是电子旅游的应用主体。
(1)旅游目的地营销机构
(2)旅游企业
(3)旅游者
6.5 旅游网络文化
6.5.1 基于网络的电子旅游
3)我国发展电子旅游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制约电子旅游发展的主要瓶颈不是技术手段而是旅游业经营环境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中国网络用户年龄68%在30岁以下,学生占有很大比例,网民的整体消费能力不强。而从旅游市场方面看,我国目前旅游市场还存在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低、旅游产品价格混乱等问题。旅游者在市场中处于掌握信息少的相对弱势地位,通过网络预订旅游产品,其信任度较低。而且电子旅游代理商提供的价格往往并不具竞争力,旅游者到饭店后往往可以得到更低的折扣,这大大降低了旅游者对电子旅游代理商的信任。旅游企业对在线旅游者同样存在信任危机。另外部分旅游企业建设网站后,没有得力的网站推广,更没有后期的维护更新,由网络带来的效益也就大大打了折扣,这些都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电子旅游的因素。
6.5 旅游网络文化
6.5.2 网络与旅游文化
1)网络与旅游文化传播
在网络出现之前,旅游文化传播的媒介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人
第二种是各类印刷品
第三种是电视、电台等电子传播媒介。
(1)整合网络资源,打造旅游文化传播平台
(2)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开发旅游文化资源
(3)优化网络旅游开发环境,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4)正确把握和衡量自身的利弊,创新网络环境下特色营销传播方式
6.5 旅游网络文化
6.5.2 网络与旅游文化
2)网络与旅游行为文化
第一,网络改变了旅游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第二,网络为旅游者提供了全新的交流方式,在交流中产生了旅游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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