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煎膏剂 课件(共15张PPT)-《中药制剂技术》同步教学(劳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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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煎膏剂 课件(共15张PPT)-《中药制剂技术》同步教学(劳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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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张PPT)
第五章 中药液体制剂制备技术
PART
01
PART
02
PART
03
PART
04
浸膏剂与流浸膏剂
煎膏剂
汤剂与合剂
酒剂与酊剂
目录
PART
05
糖浆剂
PART
06
注射剂
第二节 煎膏剂
一、煎膏剂的概述
1.煎膏剂的定义
煎膏剂是药材用水煎煮、滤取煎煮液浓缩,加炼蜜或糖(或转化糖)制成的半流体制剂,是中医长期习惯用于治疗慢性病的一种浸出药剂。在冬季,中医临床常将止咳、活血通经、滋补性以及抗衰老方剂制成煎膏剂应用。如川贝雪梨膏、龟鹿二仙膏、益母草膏、枇杷膏等。
第二节 煎膏剂
 2. 煎膏剂的特点
一、煎膏剂的概述
煎膏剂多以滋补为主,兼有缓和的治疗作用,是中医滋补、防衰老、治疗慢性病的传统剂型之一。
具有体积较小、稳定性好、易于贮存、味甜可口、服用方便等优点。
第二节 煎膏剂
 1.煎膏剂的制备工艺
二、煎膏剂的制备
(1)具体步骤
工艺流程图
第二节 煎膏剂
 1.煎膏剂的制备工艺
二、煎膏剂的制备
(2)煎膏剂制备的常用设备 煎煮设备、渗漉设备、灌注设备。
第二节 煎膏剂
 2.煎膏剂制备要点
二、煎膏剂的制备
对该剂膏方的配料按照一般饮片、细料药、胶、糖的不同逐一分类;
新鲜果品类药物如梨、桑椹等,压榨取汁,另器保存,果渣与其他饮片一同煎煮;
细料药应根据药物的特性,单独处理,或另煎、另炖,或直接和入收膏的药汁中;胶类饮片如阿胶、鹿角胶等应烊化后备用;
(1)原料药物的处理
第二节 煎膏剂
 2.煎膏剂制备要点
二、煎膏剂的制备
(2)煎煮 药材一般以煎煮法浸提。药材饮片加水煎煮2~3次,每次2~3h,合并煎液,静置澄清35h,吸取上清液,滤过,备用。若为新鲜果类,则宜洗净后压榨取汁,果渣加水煎煮,煎液与果汁合并备用。也可用适宜浓度的乙醇为溶剂浸提药材中的有效成分,浸提液回收乙醇后备用。
(3)浓缩 煎煮后药液,过滤,浓缩至规定的相对密度,即得清膏。
(4)加糖(蜜) 常用蜂蜜、蔗糖、红糖、冰糖、饴糖等。
第二节 煎膏剂
 2.煎膏剂制备要点
二、煎膏剂的制备
(5)收膏
清膏 按规定量加入炼蜜或糖(或转化糖)收膏;或需加饮片细粉,待冷至80℃左右加入,搅拌混匀。除另有规定外加炼蜜或糖(或转化糖)的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3倍。炼糖的转化率一般为40%-50%,收膏时的相对密度一般在1.40左右。
标准 一般是夏天宜老、冬天宜嫩。收膏的标准经验判断是夏天挂旗、冬天挂丝;手捻现筋丝;滴于冷水中不散但不成珠状;滴于桑皮纸上周围不现水迹即可,《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规定用相对密度控制煎膏剂的黏稠度。
第二节 煎膏剂
 2.煎膏剂制备要点
二、煎膏剂的制备
(6)检查外观 应无焦臭、异味、无糖的结晶析出;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检查,相对密度、不溶物、装量、微生物都应符合要求
(7)分装要求 应分装在洁净干燥灭菌的大口容器中,待充分冷却后加盖密闭,以免水蒸气冷凝后流回膏滋表面,久贮后表面易产生霉败现象。
(8)贮藏 除另有规定外,煎膏剂应密封贮藏于阴凉干燥处,服用时取用器具亦须干燥洁净。
第二节 煎膏剂
 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三、煎膏剂的质量控制与质量评定
(1)操作室内压力应大于室外压力 提取、浸渍、渗漉岗位操作室要求洁净度达C级,收膏岗位操作室要求洁净度达C级或B级,温度18~26℃。
(2)在工艺员的指导下,依照生产指令准确称取净饮片,并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适当粉碎,分出粗细粉,分别放置备用。
第二节 煎膏剂
 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三、煎膏剂的质量控制与质量评定
(3)投料后,严格按工艺规程所规定的加水量、煎煮时间与煎煮次数、渗漉时间与渗漉温度(压力)、渗漉次数进行操作,榨取的鲜汁应另器保存,尽量缩短加热时间。浓缩时应注意控制好火力大小,防止焦糊。
(4)精制操作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方法与设备。
(5)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应有标示。
(6)操作完毕应按GMP要求进行清场处理。
第二节 煎膏剂
 2.质量评定
三、煎膏剂的质量控制与质量评定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煎膏剂质量检查有关规定,煎膏剂需进行如下方面质量检查。
(1)外观 应无焦臭、无异味、无糖结晶析出。
(2)相对密度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约2倍,精密称定,混匀,作为供试品溶液。照相对密度测定法(通则0601)测定,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有关规定。
供试品相对密度=
凡加饮片细粉的煎膏剂,不检查相对密度。
第二节 煎膏剂
 2.质量评定
三、煎膏剂的质量控制与质量评定
(3)不溶物 取供试品5g,加热水200ml,搅拌使溶化,放置3分钟后观察,不得有焦屑等异物。加饮片细粉的煎膏剂,应在未加入药粉前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加入药粉。加入药粉后不再检查不溶物。
(4)装量 照最低装量检查法(通则0942)检查,应符合规定。
(5)微生物限度 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和控制菌检查(通则1106)及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通则1107)检查,应符合规定。
第二节 煎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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