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2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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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2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知识框架
教材前言部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构建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关系尤为密切。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许多条文包含“权利”二字。民事权利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并贯穿人的一生。
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民法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选择性必修二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程标准及核心素养目标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目标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同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1.什么是民法?了解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含义(P3名词点击)。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它包含哪三个要素?
3. 民事主体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4.什么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全面依法治国怎样为什么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我国民法如何做的?
6.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具体内容是什么?确立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
自主学习
阅读课本2-6页,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5分钟)
《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A平等主体的B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的对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债券、股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名誉、隐私
配偶、亲属、监护
民法:体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P3 “相关链接”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民法典的作用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地位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2)重要性
①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②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③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1.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适合法律强制调整,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B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课堂检测
2.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期满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不应由民法调整
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D
课堂检测
(同步P5“随堂评价”·2)
探究活动
张某今年21岁,在某公司上班,每月有28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某小区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欲花2万元从李某处买一辆二手汽车,此事遭到了张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张某父亲找到李某,认为张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开走汽车。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张某向李某买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1)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张某和李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李某向张某给付汽车的行为和张某向李某给付车款的行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有效。购车行为发生时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因车祸死亡是在购车行为成立之后,这并不影响他在此前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1)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平等主体)
注意: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
自然人(公民)
组织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P3名词点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民事法律关系
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判断: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S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小S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
注意: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解释: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P4)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民事法律关系
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如:(1)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2)李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李某作为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来收取费用、获得利益的权利。未经李某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专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内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就是他人应承担的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
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教材P5探究与分享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依据: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点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此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那么,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教材P6探究与分享
1.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首要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是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课堂检测
某企业老板在招工时与工人所签合同中印有“在受雇期间发生工伤或者死亡,雇主概不负责”字样。该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的 原则。
A.自愿 B.平等 C.公平 D.绿色
C
(同步P5“过程评价”)
教材P6相关链接
课堂总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课后作业
1.完成课时评价作业(一)1-12题
2.思考13-14题(能口头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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