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官员选拔官员管理:考核—对官吏在一定任期内施政的效果进行考察监察—对官员的监督、检举中国古代官员选拔官员选拔方式的更迭1.西周至春秋:世官制(世卿世禄制)(1)标准:血缘(2)结果:①贵族世代垄断高官②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分封制、宗法制被破坏而遭到破坏。2.春秋战国时期:举荐与军功爵制(荐举功劳制)(1)背景: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争霸图强。(2)标准:才能或军功,鼓励荐举有才能的人为官,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3)结果: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3.秦代:“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制度(1)途径:向官吏学习律令而为官(2)实质:摒弃诸子学说,专任法家思想(3)影响:形成了思想文化上的专制,造成了严重的倒退。4.汉代:察举制(1)含义:察举指先考察而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标准:品行(主要)、才学(3)形式:察举分常科和特科。常科为岁举,有人数规定,有具体标准,如孝廉茂才(秀才)等。特科有具体标准但无固定时间,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等。(4)评价:①作用:察举制是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为两汉国家选拔了大批人才。②局限:东汉后期,察举制出现严重问题:选官权操纵在世家大族手中、难以选拔到真正的人才5.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1)背景:汉末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豪强名士控制了地方选人权,国家用人权力受到极大侵蚀。(2)推行:220年,魏王曹丕(3)途径:中正定品、吏部授官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德士人,由吏部授官。(4)标准:家世、道德、才能→家世,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中正选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5)评价:①作用: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②局限性:随着门阀土族势力的发展,中正选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和才能,逐渐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用人局面。隋唐至明清:科举制(1)途径:分科考试(2)标准:才学(3)发展历程:①隋唐:开始实行A.背景:南北朝以来,寒门庶族势力上升,他们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积极要求参政。为适应这一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隋唐统治者将科举制作为官员选拔的新制度。B.内容:科举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最受社会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铨选后方可正式任官。②宋朝:发展完善,“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③元朝:中落A.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世袭、军功)B.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但仍时断时续,科举录取人数不多,官员中科举出身比例不高。④明清:鼎盛A.形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a.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举人”b.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春天举行,考中者成为“贡士”c.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主持,通过者成为进士。进士分三甲: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等;二甲、三甲均取若干名,分别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历史纵横】明朝南北卷制度明朝科举考试中的南北分卷制度适应经济重心南移的需要,选拔不同地域优秀人才的需要B.生源: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C.从四书五经中命题【知识拓展】如何评价科举制度?积极:①打破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②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③对西方文官制度产生深远影响消极:①知识阶层热衷追求功名利禄,阻碍科技进步,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②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严重束缚人们思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小结:1.选官标准:品行家世→学识才能2.选拔方式:地方举荐→中央考试选拔3.选拔趋势:体系化、公开化、制度化、公平化4.实质:把官员的选拔权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中国古代官员的管理官员的考核:1.秦汉时期:上计制(1)考核标准:土地人口、财政收入、治安情况每年秋冬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薄(集薄),上报中央,称为”上计”。(2)考核官员:御史参与审核计薄,防止造假。(3)考核结果:官员赏罚的依据魏晋南北朝:流于形式因门阀氏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虽然曹魏西晋、北朝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考核大都流于形式隋唐(1)负责部门:尚书省吏部(2)考核方式:①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派员到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考察。②唐朝考核官员,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分为九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的升降【名词解释】唐代“四善二十七最”四善:四种品德,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才能,这是针对各个职位的具体工作而规定的不同要求,偏重对其在职才能的考察4.宋朝: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考核官员。“磨勘”,由审官院考核京官,考课院考核地方官【名词解释】宋代“磨勘”,定期勘验官员以定升迁的制度 宋代定期勘验官员以定升迁的制度称为“磨勘”,由审官院考核京官,考课院考核地力官。南宋在御史台设考课司,共掌考核,标准:“四善四最”。5.明朝:考满和考察(1)考满:官员任职满3年称“初考”,满6年称“再考”,满9年称“通考”。考核结果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2)考察:外地官员三年次的朝觐考察(外察)和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重在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6.清朝:包括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计,分别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7.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小结:考核方法与法规完善;考核重德尚能; 据考核结果奖惩激励。(二)官员的监察1.秦汉时期:(1)中央监察体系: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2)地方监察制度①秦:监御史② 汉(武帝):(州)刺史A.目的:加强中央集权,澄清吏治。B.主要内容: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部),每州设刺史1人。刺史位卑权重,代表皇帝巡行郡国,依照朝廷规定的监察法规纠举强宗豪右和郡国守、相的不法行为。C.影响:此后,巡视监察制度始终延续下来。2.隋唐(1)中央: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2)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对地方有巨大震慑作用3.宋朝:(1)中央:承唐制设御史台。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御史拥有了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2)地方: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设四监司、通判4.元朝:(1)中央:御史台(2)地方: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5.明朝:监察机构主要有都察院和六科,合称“科道”,行使监察权(1)中央:都察院监察御史——负责纠察内外百官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特点: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品级虽低(正七品),但权力很大(2)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6.清朝:(1)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监察百官(2)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7.中国古代官员监察制度特点:以政府官员为监察对象;位卑而权重;直接隶属于皇帝。三、认识: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始终围绕着皇权(君主专制)的强化、中央集权的加强而变化,是巩固统治、强化专制的一种手段。选官制度 考核 制度 监察制度西周至春秋 世官制;荐举功劳制秦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上计制 (1)中央监察体系: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2)地方监察制度 ①秦:监御史 ② 汉(武帝):(州)刺史汉 察举制两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流于 形式隋唐 科举制开始实行 尚书省吏部进行考核 中央: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 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宋 科举制完善 “磨勘” (1)中央:承唐制设御史台台谏合一。 (2)地方: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设四监司、通判元 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 1313颁科举诏,宣布次年开考,恢复科举制,时断时续 (1)中央:御史台 (2)地方: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明 科举制鼎盛 考满 考察 (1)中央: 都察院监察御史——负责纠察内外百官 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2)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清 京察 大计 (1)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监察百官 (2)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