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课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教案(表格式)《经济法基础》(江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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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课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教案(表格式)《经济法基础》(江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课题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2)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3)掌握合伙企业财产的概念、构成、性质,以及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和出质 (4)掌握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 (5)掌握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6)了解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 (7)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素质目标: 正确认识市场主体应遵守的法律制度,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及类型;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和出质;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得解散和清算 教学难点:能够正确认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明确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课堂实践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文旌课堂APP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案例导入(8 min)→传授新知(25 min)→课堂讨论(10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传授新知(20 min)→课堂实训(15 min)→课堂小结(3 min)→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8 min) 【教师】讲解案例“合伙企业如何清偿贷款”(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学生】思考、举手回答 通过案例导入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引出新知
传授新知 (25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① 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② 合伙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③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教师】提出问题: 你和同学合伙开了一家麻辣烫小店,这属于合伙企业吗?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小贴士】 普通合伙企业中还有一种特殊形态的合伙企业,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对一般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特殊债务,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少应有两个,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敲黑板】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具体内容详见教材)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是合伙企业人格特定化的标志,一般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的字样,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的字样。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必须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即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⑤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⑥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的程序。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必须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 【教师】提出问题: 有限合伙人中哪些人可以劳务出资?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三、合伙企业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概念和构成 合伙企业财产是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由此可知,合伙企业财产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具体内容详见教材)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具体内容详见教材) (三)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和出质 1.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人类型具体规定普通合伙人①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① 有限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是指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作为质押物来担保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 合伙人类型具体规定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教师】提出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四、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 (一)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加油站】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其他内容详见教材) (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普通合伙人 项目具体规定权利①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③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④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⑤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⑥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义务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③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④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是说,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或者一定期限内的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五)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在合伙企业中,往往由于合伙人经营管理能力不足,需要聘任非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通过教师讲解、课堂讨论和多媒体演示等方式,使学生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类型及设立条件;掌握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的相关内容
课堂讨论 (10 min) 【教师】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哪些区别?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代表发表讨论结果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通过课堂讨论,加深学生对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理解,正确认识合伙企业
第二节课
问题导入 (5 min) 【教师】提出问题 合伙企业中的哪些人能够代表公司行使权力?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问题 通过提问的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授新知 (20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指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即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 (一)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教师】提出问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但甲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乙和丙同意。甲自作主张没有征求乙和丙的同意,与第三人丁签订了一份15万元的买卖合同,而丁不知道在合伙企业内部对甲所作的限制,在合同的履行中,也没有从中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丁的权益受到保护吗?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这里第三人丁应当为善意第三人,丁所得到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合伙企业不得以其内部所作的在行使权利方面的限制为由,否定善意第三人丁的正当权益,拒绝履行合伙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因对他人的合同行为或者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教师】提出问题: 普通合伙人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吗?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普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普通合伙人分别追索。如果普通合伙人实际支付的债务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该普通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普通合伙人追偿。 (三)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教师】提出问题: 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因个人购房,向个体工商户王某借款20万元,而个体工商户王某欠甲合伙企业货款30万元。当甲合伙企业向王某催要货款时,王某提出因甲合伙企业合伙人赵某欠其20万元,所以他只需付给甲合伙企业10万元即可。 思考:王某的说法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六、入伙、退伙 (一)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退伙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并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强制退伙。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自愿退伙可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强制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不以合伙人同意为条件。强制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 1.协议退伙 协议退伙,也称约定退伙,是指合伙协议中对退伙有规定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伙。 2.通知退伙 通知退伙,也称声明退伙,是指合伙协议对合伙人退伙没有约定,合伙人以书面形式将退伙的意思表示通知其他合伙人。根 3.当然退伙 1)普通合伙人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其他内容详见教材) 【教师】利用多媒体扫码播放视频“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对比”,并讲解新知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合伙人身份变更的特殊规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七、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结算 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①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②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⑤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⑥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1.确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 清算费用;②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③ 所欠税款;④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能对合伙人进行分配。 4.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录 通过教师讲解和课堂讨论,使学生了解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以及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等内容
课堂实训 (15 min) 【教师】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起草一份合伙协议 一、实训要求 合伙协议的条款内容全面、准确,格式正确,无错别字。 二、实训流程 第一步:以小组成员为合伙人,组建合伙企业,合作各方讨论合作内容、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二步:搜集合伙协议示范文本。 第三步:根据讨论内容草拟一份合伙协议,并派人讲解并展示合伙协议。 第四步:各小组提交书面合伙协议,教师点评、总结。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草拟合伙协议,每组派代表展示合伙协议,并进行讲解 【教师】总结并评价各组表现 通过课堂实训,强化学生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使学生明确合伙协议的构成要件,正确表达合伙的意图,同时锻炼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
课堂小结 (3 min) 【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 本节课学习了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类型以及设立条件;合伙企业财产和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以及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等内容;希望大家在课下多加复习,巩固所学知识,能够正确认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明确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 总结知识点,巩固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印象
作业布置 (2 min) 【教师】布置课后作业 完成课后“过关检测”的习题。 【学生】完成课后任务 通过课后作业复习巩固学到的知识
教学反思 本节课教学整体效果不错,部分环节让学生觉得较为枯燥。教师要反思如何才能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如何才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何才能激发出他们的学习潜能等。教师要秉承公平、公正,不能只注视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更是要多加鼓励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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