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十课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学 习 任 务 核 心 素 养1.描述与分类:理解证据的含义、分类。 2.解析与论证:掌握证据的作用、收集与保存证据的必要性。 3.预测与选择:理解收集与保存证据的要求,明确举证责任、举证基本原则。 4.辨析与评价:分析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科学精神:通过学习,知道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 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通过合作探究,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 3.公共参与:通过学习,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议题一| 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想一想:什么样的事物才能成为诉讼证据 提示:证据就是具备真实性、与案件有关联性、来源具有合法性的材料。证据本身不是事实,而是一种材料,它要证明的对象才是事实。1)证据的真实性。①形式上的真实,指证据载体或证据本身必须真实,非虚假、伪造、编造或篡改,而不论其是否反映案件真实情况。②内容上的真实,指证据内容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2)证据的合法性。①证据主体合法,指形成证据的主体及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要求。②证据收集方式合法,指证据收集方式有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有无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有无严重违背公序良俗。③证据程序合法,指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否则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④证据形式合法,指证据种类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3)证据的关联性。①形式上的关联性,指证据有助于证明待证事实存在可能的属性。②实质上的关联性,证明力有无及大小,有时取决于证据与待证事实有无实际联系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这也是实质关联。(2)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3)分类:①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②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③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解析证据类型】(1)电子数据。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子数据因其承载大量案件信息而在司法领域具有重要地位。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2)书证。以文字、图形、符号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常见的书证有合同文本、信函、传真、图纸、图表等各种纸质文件。但其他非纸质物品,如刻有文字或图案的石碑、竹木、金属等也可为书证。(3)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实物物证,如权属状况存在争议的物品、合同中争议的标的物;痕迹物证,如案件事实发生所留下的脚印、血印、轮胎印;微量物证,如毛发、纤维、唾液等;无体物证,如气体、声音、光、电等。(4)视听资料。是在案件事实发生过程同步制作的,以动态的声音或图像直观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监控视频属于典型的视听资料,录音笔、MP3、数码相机记录下来的录音、录像等,也是视听资料。(5)证人证言。是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其亲身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只能就感知的案件事实内容如实陈述,原则上不能包含猜测、推断或评论内容,例外的是证人的体验性判断可作为证人证言范围。(6)鉴定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程序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启动,不是法院委托所形成的“鉴定结论”,不是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鉴定意见。当事人单方委托形成的“鉴定结论”,不能直接否定其作为书证的意义,但对方有足以反驳证据的,可否定鉴定结论。(7)当事人陈述。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只能限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诉讼外所作的对“不利己案件事实”的陈述,尚需经过证据调查程序进行质证和判断,方能决定能否作为判决根据。(8)勘验笔录。是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应向法院获取勘验笔录,并进行分析。【区分】怎样区别物证和书证?(1)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2)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3)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2.收集与保存证据(1)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3)表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想一想]1.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2.如何正确理解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案件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3.想一想在生活中我们如何培养证据意识 提示:①减少现金交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超市、商场的购物小票,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您保留一个月或者一年。③主动向商家索要合同或者收据。④聊天记录别急着删除。⑤养成文字确认好习惯。提醒: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就是确认事实的支柱。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对证据作了专章规定,每部诉讼法都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将证据分7大类。由于诉讼的性质不同,每部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也略有不同。[典例1] 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在本案中,A属于( )A.物证 B.鉴定意见 C.书证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民事诉讼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 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 如果是公诉案件,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如果是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跟踪训练】1.某些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在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 )A.书证 B.视听资料 C.物证 D.笔录2.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略有不同的原因主要在于( )A.诉讼的性质不同 B.证据的性质不同 C.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 D.举证责任不同【案例1】刘女士乘坐公交车时钱包不慎被窃,里面有别人写给她的38万元的两张借条。事后,欠款人赖账,刘女士只好起诉到区法院。刘女士在律师的指导下,给债务人打去电话称借条丢了。债务人在电话里推脱:不能再补写了。其实这一切都被录音了,刘女士又去了公证处对录音资料做公证。刘女士的证据意识,使自己在不利情形下维护了权益。探究1 (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什么是证据?上述案件中刘女士提供了什么种类的证据?提示: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上述案例中刘女士提供的是视听资料。探究2 (辨析与评价·法治意识)民事诉讼中为什么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提示:民事诉讼中大多数证据就在案件当事人手中,完全依靠法院收集证据只会使法院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争议的处理速度会大打折扣,甚至因为收集不到证据而无限期拖延下去。因此,民事诉讼中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议题二| 主张权利靠举证1.举证责任含义: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⑴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⑵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行政诉讼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3)刑事诉讼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③为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提醒: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本质区别(1)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 (2)责任转移与否不同。(3)能否预先分配不同。 (4)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比较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2.举证基本原则(1)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想一想:如何理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 提示通俗地讲,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是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时,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保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要查清事实;二是要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想一想】以民事诉讼为例,说一说举证应注意哪些事项(1)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证据形式,即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2)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的证据复印件,书证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3)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基本内容,说明提供该份或该组证据的目的,要证明什么问题。(4)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该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提出意见,同时,应明确提出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主张。反驳对方的意见应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5)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不作肯定或否定的表态,视为对该证据无异议。对质证意见的辩解也要求明确作出同意或者反对的表态,否则视为无异议。(6)对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另一方质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提问,但提问须经审判长许可。拓展:司法应坚持的一些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我国宪法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3)保障人权原则保障人权已成为我国诸多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重要内容,从而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4)接受监督原则接受监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应当接受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切实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预防司法腐败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典例2] 从小被叫作“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于是,王芳将其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④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跟踪训练】1.某日下午,赵某与儿子(15岁)正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赵某为此花掉医疗费2 000元。后来赵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主要应由( )A.赵某负举证责任 B.李某负举证责任 C.赵、李共同负举证责任 D.赵某的儿子负举证责任2.2019年9月1日,王某在经过某建筑公司的工地时,被掉落的一块水泥砸伤。经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 600元。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协商调解未果,王某将建筑公司告上了法院。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①举证责任倒置,由建筑公司独立承担举证责任 ②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举证责任 ③建筑公司应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④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某市工商分局五六名执法人员将一个写有“该商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正在接受检查”的大红标牌竖立在某商场门口,以该商场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由,对商场进行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商场认为由于工商执法人员在商场竖起的标牌误导了部分消费者,给商场造成了损失。商场把工商分局的上述行为拍照取得证据,通过律师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被告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某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找不到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规章支持,只得承认错误,赔偿商场损失。3.通过材料可以看出,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最重要的主体是( )A.人民法院 B.诉讼当事 C.公安机关 D.人民检察院4.法律之所以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因为( )①大多数证据本来就在案件当事人手中 ②法院可以不做工作,减轻了负担 ③完全依靠法院收集证据只会使法院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争议的处理速度会大打折扣 ④完全依靠法院收集证据甚至因为收集不到证据而无限期拖延下去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判一判] (1)“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行政诉讼。 (×)(2)在因某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该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可以作为物证。 (×)(3)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 (×)(4)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应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案例2】李某从甲地乘车去乙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而让李某下车,李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李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但李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探究1 (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案例中的李某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谁担当举证责任?提示:①当日乘车的车票。②李某自己。探究2 (辨析与评价·法治意识)李某为什么会败诉?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提示:①原因: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启示:我们在起诉前必须收集对自己充分有利的证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处处留心,特别在乘车时应该索取车票。课时分层作业(二十一)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1.随着证据是诉讼灵魂的认识的提高,一部证据法的制定已是众望所归。《诉讼证据实例研究》一书,精心挑选了近年来发生的具有一定典型性、新颖性和疑难性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司法实践,运用最新的法律规定和权威的法学理论对案例进行分析和思考。不失为证据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较好的参考材料。关于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证据是胜诉的砝码 ②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支柱 ③证据只有物证和人证两种 ④打官司时,证据是我们最有力的武器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2.关于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 ②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③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唯一手段 ④随着国家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证据真正成为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A.①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 )A.结合案件情况,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B.由原告承担责任C.应当不予采信双方的证据 D.由被告承担责任4.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5.徐某为甲公司高级电脑技术员,在一次技术性业务活动中出现失误,甲公司决定解除徐某在本公司的职位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此争议依法进入诉讼程序。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这部分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徐某均有举证责任 B.由徐某负举证责任C.甲公司负举证责任 D.法院可以自行收集证据6.金某驾驶汽车经过渡海新村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金某驾驶的车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金某即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叙述正确的是( )A.本案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D.赵某应当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7.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家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1 200元。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赔偿。乙说:“我家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断了绳子,狗才咬人的,所以你是自作自受,责任在你自己。”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 B.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系乙的狗咬伤所致C 甲应证明乙主观上有过错 D.乙可以通过证明损害是甲自身的过错所致而免责8.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9.小刘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婚房装修协议,由装修公司按小刘的标准包工包料,但在装修过程中小刘发现装修工人用了低质的材料。小刘与装修工人发生了纠纷,与公司协商未果,起诉到法院。在这场官司中,举证责任要坚持的原则是( )A.谁主张,谁举证 B.举证责任倒置 C.共同举证 D.鉴定机构举证10.家住南京的老林与郑某再婚,遭到同住一起的女儿林某的再三阻挠,但他们最终成婚并生活在了一起。后来老林生病住院,其女儿林某对他不闻不问,老林很生气,一怒之下将林某赶走。不久老林去世,因为老林房子的问题,林某与郑某闹到了法庭上。在庭审中,二人都出示了一份老林写给自己的遗嘱。郑某遗嘱上所署的时间比林某的晚且已公证,郑某还出示了老林把房子赠与自己的遗嘱录音带一盒。最终法院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了郑某。(1)法院为什么要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郑某?(2)上述房产纠纷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思维建模]审设问 判断类选择题审材料 液体毒剂析选项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以A气体的属性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于物证。定答案 AA [书证是指以书面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本题中产品的性能说明是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出现的,属于书证。故答案选A。]A [诉讼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目的在于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律,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诉讼的性质,分为不同的证据,因此选A。][思维建模]审设问 判断类选择题审材料 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还款析选项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倒置”是处于劣势的当事人难以举证时,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应选①,排除②;万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但不是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③不选;材料中王芳如不能证明“万眼镜”就是万语就可能要不回自己的钱,故应选④。定答案 CB [在某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的考虑,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本案就属于这种情况,花盆的主人李某应负举证责任。]D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在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地位而难以举证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即举证责任倒置,本案中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举证责任,①错误,②正确。材料未涉及侵犯原告王某的名誉权,不存在消除影响的责任,③不符合题意。本案中王某被砸伤体现了被告建筑公司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B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由此规定可以确定应选B。]C [②说法构不成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原因。]B [③说法不正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笔录和电子数据]D [①②③④均是对法律意义上证据的理解,故选D。]A [依据法律规定,应对双方证据进行对比,取信于较大证据,以维护公正。故选A。]B [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选B,排除A;在诉讼案件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原告或者被告,C、D与题意无关。]C [根据证据规则,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故本题应选C。]B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原告提出侵权事实后被告予以否认的,由被告对其侵权行为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故本题选B。]C [本题为逆向选择题。在动物致人损害的诉讼中,受害人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系动物的独立行为所致,无须证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但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错所致而免责,故本题选C。]A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这一原则,①入选。本案中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②入选。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③错误,排除。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申请再审而不能提起上诉,④错误,排除。]A [小刘与装修公司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小刘负举证责任,A正确;尽管民事诉讼中实际上都要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共同举证”不是原则,C错误;B适用于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诉讼。鉴定机构在此没有举证责任,D错误。][答案] (1)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本案中郑某与林某都提供了证据,但是郑某提供的遗嘱所署时间要比林某的晚且已公证,另外还有视听资料作为证明,证据更充分,所以法院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了郑某。(2)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打官司要用证据说话。证据十分重要,要树立证据意识,重视证据的搜集、保存与保护。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