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同步练习(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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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同步练习(含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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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在学习《法律与生活》这本书时,同学们有如下讨论,其中正确的是( )
A.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因父母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
B.小轩因主动挑逗邻居家的小狗而被咬伤,小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
C.王某儿子在王某与张某再婚前已成家,故其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D.图书中所有插图、照片的使用都需要由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其报酬
2.贾大爷的妻子在儿子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多年来,贾大爷既当爹又当妈,辛辛苦苦地将儿子贾某抚养成人。而贾某结婚后,媳妇陈某却经常虐待贾大爷,贾某对此不闻不问。年老体弱的贾大爷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招来贾某夫妇的谩骂。下列说法中能够说服贾某夫妇赡养老人的是(  )
①从法律上讲,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我们应该报答他们
③遗弃老年人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我国法律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孤寡独居老人甲长期受到章某生活上的照护,2019年,甲带着章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书,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章某。随后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3年,甲去世,甲的妹妹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所签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应该由章某继承
③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②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③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
④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老王为王某的父亲,王甲、王乙是王某的子女。王某因资金周转向苏某借款200万元,王某去世后仍剩150万元款项未清偿。苏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老王、王甲、王乙等三人偿还王某所欠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王若放弃继承,则无须清偿王某的债务
②王某与苏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因王某去世而终止
③王某的子女即便放弃继承遗产也应承担还债责任
④若王甲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王某的债务,超出部分无须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刘女士和其丈夫育有三个子女,老大和老二是女儿,老三是儿子。大女儿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产登记在刘女士和其丈夫名下并告诉给妹妹和弟弟。2020年6月,刘女士的丈夫去世后,儿子和小女儿要求大姐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按照相应份额折算现金补偿他们。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明其去世后将自己名下房产的全部份额都给大女儿。2023年10月,刘女士去世,三个子女因该房产继承权产生纠纷。从法律角度看,本案中( )
①刘女士的遗嘱合法有效
②涉案房屋产权应为刘女士的大女儿个人所有
③老二和老三的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④涉案房屋的产权人是刘女士与其丈夫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刘某与邓某婚后育有六名子女。刘某生前亲笔写下遗嘱指定大儿子刘某甲继承其个人全部财产,并要求刘某甲照顾好邓某。刘某去世后,刘某甲与邓某产生冲突,从此少探望邓某。后来,邓某又因刘某甲等六名子女不支付赡养费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并请求取消刘某甲对刘某遗产的继承权利。本案中,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遗嘱由于无现场见证人,应属无效
②刘某财产继承若均分为六份是不合理的
③未获遗产继承的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④刘某甲因少探望邓某将丧失法定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赵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赵某请了李阿姨到家里做保姆,双方签了一份合法有效的扶养协议,声明李阿姨如果能照顾自己终身,自己过世后房产将由李阿姨获得。此后,李阿姨一直尽心照顾赵某。几年后赵某病故,李阿姨取得房产,但赵某儿子将李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此案中( )
①赵某儿子可以得到赵某遗产,因为他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要求,李阿姨可以得到房产
③赵某儿子因赵某把房产遗赠给李阿姨而丧失对房产的继承
④李阿姨按遗赠协议承担赵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其中包括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遗赠扶养协议等。关于这两者的区别,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二者都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协议
②前者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后者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③前者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后者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
④前者是为了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后者旨在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刘某夫妇婚后共生育四个子女。四个子女各自的家庭经济条件相近,小儿子刘某某自1975年起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刘某夫妇自2012年起先后患重病,无法自理。刘某某悉心照料二位老人,其他子女不定时探望父母。刘某夫妇2021年先后去世,未留遗嘱,四个子女在遗产分割时产生了矛盾。下列处理刘某夫妇遗产方式中,最合理的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四个子女每人继承同等份额的遗产
B.刘某某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
C.刘某某与父母关系最为密切,经济关联性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D.四位继承人互谅互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11.王老先生育有两个子女,临终前,他留下遗言,将自己积攒的30万元退休金全部留给儿子大王,用于其结婚花销,其老伴刘奶奶和大王表示同意。在执行王老先生遗嘱时,大王和不知情的妹妹小刘产生了争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女儿小刘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王老先生遗产的权利
②若刘奶奶站出作证,则口头遗嘱有效,由大王继承30万元
③王老先生的30万元应由刘奶奶、大王和小刘各继承三分之一
④若口述遗嘱时只有刘奶奶和大王在场,则大王只能继承5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甲10岁时父母离婚,随其母廖某生活。一年后廖某再婚,继父王某与廖某共同照顾甲的生活。王某与廖某婚后生一子乙。后王某去世,留有遗产若干,未立遗嘱。甲要求继承继父王某的遗产,遭到乙的反对。甲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王某的遗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原告甲的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A.乙作为王某的婚生子女享有优先继承权
B.王某的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廖某有权继承王某的全部遗产
C.王某与甲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甲作为继子女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D.甲、乙和廖某都有继承王某遗产的权利,但只有廖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13.张某某以个人名义与天津某银行签订了55万元的借款合同,以其名下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张某某因病去世,借款到期后未能全额还本付息,因此银行将张某某的继承人伏某(张某某之妻)、张小某(张某某与伏某之婚生女,张某某去世时为5周岁)诉至法院,要求伏某、张小某对张某某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院判决优先给张小某留存必要的遗产,剩余抵押房产变现价款再行清偿欠付银行债务。法院这样判决的法律依据是( )
①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②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乙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③丙有权继承遗产
④分配遗产时应该对丁予以照顾
A.①③ B.①④ C.③④ D.②④
15.某男子立下“打印遗嘱”,将财产留给祖父母,最终被判无效。据悉,该男子父亲去世早,母亲改嫁,自幼由祖父母带大。根据民法典,在没有见证人见证和签字的情况下,遗嘱效力无法得到保障。关于遗嘱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②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的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③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④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共同在尾页签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老周晚年独居,患有老年痴呆和精神障碍,经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生子小周由于工作关系常年出差较少前来探望,但小周妻子每月按时送钱送物,保障老人生活。邻居武某时常前来照顾老周日常生活起居。老周离世后,武某拿出老周签字的遗嘱,要求获得老周全部遗产,小周对此并不认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鉴定遗嘱签名确为老周本人,此遗嘱有效
②遗嘱签字时小周未在现场,所以此遗嘱无效
③此遗嘱无效,但武某照顾老周日常生活起居,可协商处理
④遗嘱无效,因为老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③
17.刘某老伴去世的早,膝下有两个子女,女儿因车祸丧失生活能力,远在国外的儿子聘请保姆照顾刘某,保姆十几年尽心尽力。刘某清醒时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注明了年月日。遗嘱写明自己郊区的一套房子由保姆继承,市区的一套房子和50万元由儿子继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刘某儿子需要依法登记才能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B.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保姆能获得郊区的房子
C.刘某所立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D.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8.2023年2月,小宋的父母遭遇车祸先后不幸去世。独生子小宋在叔叔的协助下办理了父母的后事。不久,作为小宋父母的唯一长辈,小宋的奶奶因悲伤过度而离世。5月,小宋到房管局想把父母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宋办理过户时,需要其叔叔到场并就房产过户问题进行协商
②小宋作为独生子,其父母过世后,遗留房产理应由其全部继承
③小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房管局可以直接把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
④如果小宋父母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该房产由小宋继承,小宋可以顺利过户该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唯一的儿子乙长年在外务工未能赡养甲,甲担心自己年老无人照顾,于是雇请保姆丙照料自己,并与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生前由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赠与丙。后来甲又自书遗嘱,将全部遗产均分给乙和丙。甲生前由丙照料,甲去世后,乙和丙对遗产分配各执一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若你是受理法官,应如何做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7月,老王向老刘借款20万元用于家庭购房,一直未偿还。2022年9月,老王因病去世。2022年11月,老刘找到老王的儿子小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对其父亲老王20万元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小王当庭表示虽然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其未向老刘借款,故不应承担其父亲的债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王需对老王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为什么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庆是浙江义乌人,共有李某南、李某琴、李某清、李某菊兄妹四人。父亲在世时,李某南与李某庆两兄弟分家,李某庆分得两处宅基地。之后,李某南在义乌城区居住,李某庆在村里生活,且终身未婚、无儿无女。
2021年5月,50多岁的李某庆被诊断患有胰腺癌,由于后续治疗费用高昂,李某庆希望经济条件较好的哥哥李某南负担医疗费,但李某南未予允诺。无奈之下,李某庆把希望寄托在了三姐妹身上。
陈某某是姐姐李某清的儿子,平日里与舅舅李某庆关系不错。2021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两处农村宅基地交由陈某某继承。李某庆病重期间,外甥陈某某承担了送医、照顾、支付医疗费用,前后花费十余万元。2021年12月李某庆去世,其身后事也是由陈某某一手料理的。然而,当陈某某想处置舅舅留下的宅基地时,大舅舅李某南却不乐意了。
李某南认为自己是李某庆的亲兄弟,且李某庆的主要财产系祖产、应当由自己继承,外甥陈某某无权继承,故一直阻挠陈某某处置相关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陈某某与李某庆签订的遗嘱合法有效吗?为什么?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市民秦某与妻子贾某育有两个儿子,长子秦甲(已去世),次子秦乙。秦某和贾某居住在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内。秦某去世两个月后贾某去世。之后次子一家搬到两位老人生前居住的房屋,长子的妻子李芳、女儿秦花与次子协商老人房产归属,遭到拒绝,于是将次子一家诉至法院。
法院在法庭调查中了解到,两位老人生前与长子一家共同居住,长子去世后由长媳李芳悉心照料。李芳向法官表示贾某生前找律师立的代书遗嘱中提到,将本房屋自愿给孙女秦花,并且有贾某和两位律师签名按手印为证。次子表示其父曾另立遗嘱,而且这份遗嘱时间晚于李芳提供的那份。这份遗嘱部分为打印文字,部分内容为手写,其中提到秦某是涉案房屋产权所有人之一,立此遗嘱把房屋留给次子,该遗嘱结尾有秦某的签名和手印。合议庭经过评议,对此案件进行宣判,因秦花享有涉案房产大部分份额,上述房屋归秦花所有,秦花在取得该房屋产权的同时,应按照房产价值和秦乙享有的遗产份额给予遗产补偿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为何秦花获得涉案房产的大部分份额。
参考答案:
1.C
【详解】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不能随意免除,父母自愿作出免除赡养义务的书面承诺不符合免除赡养义务的条件,A错误。
B: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B错误。
C: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王某儿子在王某与张某再婚前已成家,与张某不存在扶养关系,故其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C正确。
D:著作权保护期内,法定许可使用的范畴内,图书中所有插图、照片的使用都需要由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其报酬;合理使用的范畴内,可以不用支付报酬;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便可免费使用,D错误。
故本题选C。
2.A
【详解】
①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我们应该报答他们。并且从法律上讲,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贾某夫妇应该对年老体弱的贾大爷尽赡养义务,①②正确。
③:遗弃老年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况,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排除。
④:成年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而材料中案例是父子之间的赡养问题,不涉及意定监护制度,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3.A
【详解】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尊重成年人的意愿,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双方所签协议有效,则章某能以遗赠的方式获得甲某的房产,而不是继承甲某的房产,②排除。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乙应就其主张(甲所签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提供证据,即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③正确。
④:法定继承指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本案中,乙作为甲的妹妹虽然没有尽扶养义务,但她仍享有继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C
【详解】①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李先生可以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①说法错误,③说法正确。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因此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②说法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没有自主处置权,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5.B
【详解】①③: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以继承的遗产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因此,老王和王某的子女若放弃继承,则无须清偿王某的债务,①符合题意,③错误。
④: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以继承的遗产为限,若王甲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王某的债务,超出部分无须偿还,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④符合题意。
②: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王某去世后,老王、王甲、王乙若继承其遗产,则需要承担其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其个人债务,所以王某与苏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一定因王某去世而终止,②排除。
故本题选B。
6.B
【详解】①:大女儿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产登记在刘女士和其丈夫名下并告诉给妹妹和弟弟,故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房产的全部份额都给大女儿,其遗嘱合法有效,①正确。
②: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本案商品房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因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归刘女士的大女儿个人所有,②不选。
③:大女儿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产登记在刘女士和其丈夫名下并告诉给妹妹和弟弟,即老二和老三对房子的实际所有者是知情的,故老二和老三的请求不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③不选。
④: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本案商品房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故涉案房屋的产权人是刘女士与其丈夫,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C
【详解】①:刘某生前亲笔写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无须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该遗嘱有效,①错误。
②:刘某有自书遗嘱,则应当尊重其意愿,按照其遗嘱进行继承,而不是进行均分,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与是否继承遗产没有关系,③正确。
④: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刘某甲经申请会丧失遗嘱继承的权利,而不是法定继承的权利,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D
【详解】①:材料中赵某儿子对其不管不问会丧失继承权,且双方签了一份合法有效的扶养协议,赵某儿子不会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就能自然继承遗产,①排除。
②:意定监护制度,与继承、遗赠没有必然关系,②不选。
③④:案例中赵某儿子因赵某把房产遗赠给李阿姨而丧失对房产的继承,李阿姨按遗赠协议承担赵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C
【详解】②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接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据此分析可知,前者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后者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前者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后者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②③符合题意。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接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签订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①说法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为了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旨在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B
【详解】AB: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刘某某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而不是四个子女每人继承同等份额的遗产,排除A,B符合题意。
C:刘某某悉心照料二位老人,其他子女不定时探望父母。故刘某某不应继承全部遗产,排除C。
D: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D错误。
故本题选B。
11.B
【详解】①: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案例中,女儿小刘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王老先生遗产的权利,①正确。
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奶奶只是一个人,不能证明口头遗嘱有效,也不能由大王继承30万元,②错误。
③:应先析产,王老先生的30万元退休金属于王老先生和刘奶奶夫妻共同财产,其中15万元属于遗产,另外15万元系刘奶奶个人财产,30万元不能由刘奶奶、大王和小刘各继承三分之一,③错误。
④: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案例中,若口述遗嘱时只有刘奶奶和大王在场,遗嘱部分有效,即属于王老先生个人遗产的部分有效。除去刘奶奶15万元是个人财产,余下15万由刘奶奶、大王和小刘各继承三分之一,因此大王只能继承5万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C
【详解】A: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案例中王某与甲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所以甲和乙享有同样的继承权,A说法错误。
B: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某的遗产是指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的那部分,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因此父母、子女也都享有继承权,B说法错误。
C:王某与甲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甲作为继子女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C符合题意。
D: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甲、乙和廖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3.D
【详解】②:法院判决优先给张小某留存必要的遗产,其法律依据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符合题意。
④:剩余抵押房产变现价款再行清偿欠付银行债务,其法律依据是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④符合题意。
①: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①错误。
③:“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不是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依据,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4.B
【详解】①:郭大爷女儿先于郭大爷去世,其儿子甲作为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妈妈即郭大爷女儿旳份额。郭大爷旳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甲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①符合题意。
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错误。
③:丙虽是郭大爷的继子,但无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③错误。
④:丁为养子,权利与生子相同,但由于其丧失劳动能力,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5.A
【详解】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还有可能是遗赠,①正确。
②: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的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说法错误。
④: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上签名,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6.C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鉴定遗嘱签名确为老周本人,该遗嘱也无效,①错误。
②:遗嘱是否有效,与遗嘱签字时小周在不在现场无关,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武某照顾老周日常生活起居,小周应当体谅,与其协商处理遗产问题,③正确。
④:由于老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所立的遗嘱无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7.D
【详解】A: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A错误。
B: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本案中,刘某的遗嘱遗漏了因车祸丧失生活能力的女儿,违反了民法典关于“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规定,因此,在遗产份额重新分配的情况下,保姆不一定能获得郊区的房子,B错误。
C:刘某清醒时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注明了年月日,这份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无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生效,C不选。
D:刘某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因车祸丧失生活能力,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D正确。
故本题选D。
18.B
【详解】①③:小宋父母去世后,小宋和奶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小宋父母的房产享有继承权,而小宋的叔叔是小宋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奶奶去世后,叔叔对该房产也有部分继承权,因此小宋办理过户时,需要其叔叔到场并就房产过户问题进行协商,①正确,③错误。
②:小宋父母去世后,小宋和奶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小宋父母的房产都享有继承权,②错误。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如果小宋父母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该房产由小宋继承,小宋可以顺利过户该房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9.
甲的遗产由乙和丙均分。
理由:①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分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②在本案中,甲先与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生前由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赠与丙,后来甲又自书遗嘱,将全部遗产均分给乙和丙,可见乙仍然具有法定继承权,乙可以获得一半的遗产,丙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甲生前由丙照料,丙获得的一半遗产属于遗赠。
【分析】
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甲的遗产该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约定死后遗产全部赠与丙;后来甲又自书遗嘱→可联系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分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关键词②:约定甲生前由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赠与丙→可联系丙不是法定继承人,获得的一半遗产属于遗赠。
关键词③:甲自书遗嘱,将全部遗产均分给乙和丙→可联系结论:甲的遗产由乙和丙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0.小王需对老王的债务承担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因此,小王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其父亲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被继承人债务偿还问题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要求考生说明小王是否要对老王的债务承担责任?原因是什么?可结合材料并联系教材从遗产继承角度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老王向老刘借款用于家庭购房,一直未还”、“老王去世后,小王继承老王的遗产”→可联系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1.合法有效。自然人可通过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本案中,李某庆签署的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即陈某某向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李某庆将其相关财产指定由陈某某继承。案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法院依法确认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陈某某与李某庆签订遗嘱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重意愿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两处农村宅基地交由陈某某继承→可联系陈某某与李某庆签订的遗嘱合法有效,自然人可通过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本案中,李某庆签署的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案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法院依法确认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22.①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秦某与贾某各占一半。
②次子提供的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不符合打印遗嘱和自书遗嘱的要求,该遗嘱无效。
③李芳对二老尽主要赡养义务,对房子享有继承权,贾某、李芳和次子、秦花对秦某的遗产各获得房产的1/8。
④贾某所立代书遗嘱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房产的5/8归秦花。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案例
考点考查:继承权、遗嘱、遗嘱继承
能力考查: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继承权、遗嘱、遗嘱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秦某和贾某居住在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内→可联系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②:次子提供的遗嘱部分为打印文字,部分内容为手写→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该遗嘱无效;
关键词③:李芳提供的遗嘱有贾某和两位律师签名按手印为证→该遗嘱有效;
关键词④:长子去世后由长媳李芳悉心照料→李芳对房子享有继承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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