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26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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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26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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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身体权
(1)维护人身权的依据:
1.小王到商场选购文具,被商场保安怀疑偷窃而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并宣称这是商场的防窃规定。小王准备控告商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的依据是(  )
A.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B.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C.商场无权制定维护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D.商场的行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荣誉权
A
【解析】根据“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的信息可知此处侵犯了小王的人身自由权利,A符合题意。B、D材料未体现,C错误。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身权利
(自然人)
(2)、人身权利内容:
(3)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健康权:
(1)是什么: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为什么: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法律要求:
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P8“相关链接”)
杨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他在参加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其送医就诊,医生诊断结果是脾脏严重出血,并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了一个多年的秘密:自入该校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再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数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本案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侵犯了杨某的什么权利?他们应当承担哪些民事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探究案例一: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影响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破坏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区分:
黄药师与欧阳锋在华山论剑
1.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眉毛削掉
2.黄药师的一剑刺伤欧阳锋的右肩
3.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刺死
——侵犯身体权
——侵犯健康权
——侵犯生命权
检:
生命健康权 :
2.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解析】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是侵害了顾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表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B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
(2)特征(重要性):
(3)法律依据: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
(每个人至少有一个名字)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的个人相联系,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4)姓名的决定和更改: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材料中陈春秀的什么权利受到损害?法律是如何保护自然人的该权利的?侵权人陈某某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陈春秀与陈某某都是聊城冠县人,在2004年高考中,陈春秀的成绩达超过专科录取分数线27分,被山东理工大学专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邻居转交。陈燕平则因高考成绩不理想未被录取,但陈某某通过其父帮助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领走,又改名陈春秀,并以陈春秀名义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毕业后也一直以陈春秀的名义进入街道办事处的审计所工作。16年后当她在网上报名成人高考后,却发现自己已经在山东理工大学毕业了。经查,发现是陈某某冒名顶替获得毕业证书。
探究案例二: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根据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
已经被偷窃的人生再也回不来了
思考:“陈春秀”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属于盗用还是假冒?盗用与假冒有何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
盗用和假冒他人姓名的区别在于:
1.盗用他人姓名。这是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
例如:自称是某名演员的弟子,以吸引观众;擅自以某名教授的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以蒙惑读者等。盗用他人姓名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或牟取其他利益。
2.假冒他人姓名。这是冒名顶替,即使用他人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民事
活动或进行其他行为。
3.盗用他人姓名与假冒他人姓名的区别:
前者侵权人是用他人的名义进行一定的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
后者侵权人妄称自己即是某人,侵权人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评:
1.某校学生杜子腾今年刚年满18周岁,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搞笑,想换个名字,可以吗?如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2.某校学生想假冒南派三叔的笔名在某网站发表了一部探险小说,可以么?南派三叔作为笔名受到法律保护吗?
①可以。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②不可以。《姓名登记条例》规定,为了防止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不可以。笔名也受到法律保护。
3.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解析】A.根据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此处属于冒用他人姓名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故选A项。根据名誉权的定义,可知甲的行为不属于名誉侵权,排除B。我国法律没有信用权的规定,可排除C。根据获取的材料信息可知,丙银行存在工作疏漏,故承担法律责任,排除D。
A
2、肖像权
(1)含义: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要求: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特别提醒】: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4.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的是( )
①某减肥药厂家未经同意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照片用做产品广告。
②在同学照片上写上“死胖子”文字在班级传播并嘲笑。
③某电视节目将市民闯红灯的照片曝光出来。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如事故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①②
注意一:(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注意二: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利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构成侵权。
侵犯肖像权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要求:
①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2)荣誉权: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易混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
2、隐私权
(1)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法律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易混区分】: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1)名誉权: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
(2)隐私权: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2、隐私权
5.“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波澜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猛。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⑴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治理恶意“人肉搜索”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⑵结合“人肉搜索”现象说明在网络空间中怎样做一个懂得尊重他人隐私的文明网民。
⑴《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治理恶意“人肉搜索”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⑵结合“人肉搜索”现象说明在网络空间中怎样做一个懂得尊重他人隐私的文明网民。
恶意“人肉搜索”行为侵害民事主体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尊重他人隐私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尊重别人的隐私就是尊重自己。培养尊重他人隐私的意识,树立相互尊重的思想。
6.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陈某刻意隐瞒个人病情,导致与其密切接触的多人被隔离观察。被隔离的邻居李某非常恼怒,将陈某的照片发布到网上并添加许多辱骂之词,引发众多网友评论和转发。李某此举涉嫌侵犯陈某的(  )
①姓名权 ②肖像权 ③名誉权 ④隐私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B 李某将陈某的照片发布至微博,侵犯了陈某的肖像权,添加许多辱骂之词,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②③符合题意。
B
1.2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姓名权
是什么
为什么
法律要求
生命健康权
1.含义
2.特点(重要性)
3.法律要求
4.决定和更改
肖像权
1.含义
2.法律要求
名誉权
和荣誉权
1.含义
2.法律要求
隐私权
1.含义
2.法律要求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名誉隐私
不可侵
生命健康权
俱可贵
姓名肖像
受保护
人身权利:依法维护的依据、内容(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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