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三篇法治观念专题一《全面依法治国》知识点1.法律的特征有哪些?(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是法律的最主要特征。(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2.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3.诉讼去人民法院诉讼。诉讼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4.依法维权的途径?①诉讼:民事诉讼(民告民)(被告人、原告)、行政诉讼(民告官)、刑事诉讼(被害人、犯罪嫌疑人)。②非诉讼:和解、调解、仲裁。③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④法律援助中心。⑤去公检法控告、举报。5.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 相对轻微 相对轻微 严重触犯法律 如民法典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刑法法律后果 赔偿道歉、支付违约金等 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 刑罚(主刑、附加刑)处罚机关 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典型表现 民事侵权、合同违约、欠债不还等 扰乱社会秩序、谎报险情、车辆违章等 抢劫等法庭 民事法庭:原告被告 一般不进行法庭审理 刑事法庭:被害人、犯罪嫌疑人6.犯罪的基本特征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②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③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7.刑罚的种类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8.青少年怎样预防犯罪?①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杜绝不良行为。②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9.法治与自由的关系?①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自由是有限制的、相对的。②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③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10.法治的要求是什么?(1)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良法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良法在于立法过程充分征集民意)(2)法治还要求实行善治。法治过赋予公民更多的参与公共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善治在于除政府外,公民能够参与治理)10.厉行法治的要求有哪些?(1)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公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3)社会:加强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4)党和政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5)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道德与法律共同发挥作用。11.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是什么?(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2)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3)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12.某一法律出台的原因和意义。(1)从法律出台角度:为某一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体现良法之治,完善法律体系,有利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从法律内容角度:从本法律涉及内容进行思考。(3)从法律作用角度:从法律的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度进行思考。专题二《坚持宪法至上》知识点1.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相关知识点 )(1)(中国共产党的成就)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3)(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4)(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5)(中国共产党的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领导一切的。(6)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7)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8)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9)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2.认识宪法?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的核心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宪法地位:公民权利保障书、治国安邦总章程、根本活动准则、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是其他法律的总和。 国家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权利的主体公民。3.宪法规范权力运行:①法无授权不可为。②法定职责必须为。③法定程序严格为。④行使权力不任性。宪法共一百四十三条。宪法修改了5次4.我国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1)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3)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4)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5)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5.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进行宪法宣誓反映出什么)?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地位)②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性质、地位)③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6.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联系与区别/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①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②内容: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某一方面的规定。③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④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⑤基础和核心: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7.如何增强宪法意识?国家:①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②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建立宪法主题公园、组织宪法诵读活动等。公民:①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②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例如: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②参观宪法主题公园;参加宪法知识竞赛、学习道德与法治课;制作宪法宣传的海报。8.平等的含义:①同等情况同等对待。②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平等的意义①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9公平的内涵: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①正义的重要性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②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③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专题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等。3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给他人起绰号的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荣誉权:获得的表彰、荣誉、称号4.(1)财产权。内容:(公民对合法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房子】(2)劳动权。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3)物质帮助权。①的对象:(针对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②保障措施: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4)受教育权。(5)文化权利。国家表彰科学研究、组织艺术表演、修建阅览室、修建文化广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等。5.区别四种维权方式①和解:快速便捷的解决争议方式。②调解: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③仲裁:灵活性、快捷性、保密性、广泛适用性。④诉讼:最正规最权威最后屏障。 调解、仲裁、诉讼有第三方的介入。6.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权利?①行使权利有界限: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②维护权利手程序: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7.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1)遵守宪法法律。(2)维护国家利益。(3)依法服兵役。(4)依法纳税。(5)其他义务(了解)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8.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爱护文物和历史古迹。9.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③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注意: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也不相等。专题四人民当家作主(一)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④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权利的根本途径。(两个根本)5人大代表的职权:①审议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②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 ,③提案权:提出议案、建议。④质询权。6人大代表的义务是什么?①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②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③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7.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内容: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②坚持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中国共产党和多民族党派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2)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肝胆相照、荣辱与共。(3)意义: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②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③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④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注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方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提出建议)的职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自治权≠高度自治9.基层群众自治制度(1)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二者不是国家机关。(2)居委会和村委会都是由居民或村民直接选举产生。(3)意义: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市场经济中,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生产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专题四人民当家作主(二)1.总结:我国主要国家机关的性质和职权国家机关 性质 职权(工作内容)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务必注意区分人大与人大代表的职权;人大的监督权包括监督国家机关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元首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 为人民服务、行政管理、依法行政监察委员会 监察机关 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 检察和公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合称为司法机关2.为什么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本质属性和本质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特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真谛: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民主形式: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义?①有利于人民当家做主。 ②有利于增强基层民主的活力。③有利于让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④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4.公民参与民主生活的形式(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①民主选举: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②民主协商:保证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形式:提案、座谈会)③民主决策:保障人民利益得到充分实现的有效方式,集中民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决策途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④民主管理:人人都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机会和渠道,积极行使民主权利。⑤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民主生活、行使公民监督权的具体体现。(知道有哪五种,会区分即可,不需要背含义)公民权利、国家机关权力不能随便扩大或减少,可以说拓宽行使权利的途径。公民参与是一项权利。民主决策是事前,民主监督是事后。协商民主:推动人民内部各方面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5.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是什么?(九上P40)(1)对国家:有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防止滥用权力,预防腐败。(2)对政府:有利于政府机关依法行政,防止滥用权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3)对公民: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激发公民的参与热情。公民的 监督权 (监督权利) (1)对工作人员: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批评和建议) (2)对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申诉、控告和检举)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 (监督权力) (1)监督宪法和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人大常委会议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宪法监督 (1)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 (2)违宪行为审查和追究: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