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电子商务税收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 教案(表格式)《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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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电子商务税收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 教案(表格式)《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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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第9课 电子商务税收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电子商务税收的定义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2)理解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选择及实施策略 (3)熟悉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模式 (4)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通关、零售进出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思政育人目标: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纳税,不逃税、骗税,面对跨境电子商务在市场准入、通关、税收等方面出现问题时能够提出解决方案,增强学生职业道德观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电子商务税收的定义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选择及实施策略 教学难点: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模式和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通关、零售进出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教学方法 讲授法、情景模拟法、问答法、讨论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 案例导入(8 min)→ 传授新知(20 min)→ 情景模拟(12 min)→ 活动评价(3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 传授新知(27 min)→ 分组讨论(5min)→活动评价(3 min)→ 课堂小结(3 min)→ 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教师】清点上课人数,记录好考勤 【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8 min) 【教师】导入案例:电子商务,究竟该如何缴税?(详见教材),提出问题,板书 电子商务是否需要缴税?电子商务税收会遇到哪些困难? 【学生】阅读案例、思考、自由讨论 【教师】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并板书 电子商务税收 通过互动导入,引导学生思考电子商务怎样缴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传授新知 (20min) 【教师】讲解新知: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一、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一)电子商务税收的定义 税收,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电子商务税收,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中创造的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二)电子商务税收中的主要税种 第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第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第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包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电子商务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主体难以判定 纳税的主体是纳税人。在电子商务中,纳税人的身份是虚拟的,交易地点也随时会发生变化,有时难以查证纳税人与交易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正是由于身份和经营地的不确定性,会出现双重征税或多征税的问题,损害纳税人的利益。 2.课税依据难以确认 电子商务的无纸化操作使得纳税人很难留下能够用于确认税额的依据,谈判协商、电子支付环节产生的电子记录也容易被篡改,从而为税务稽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3.数字产品的监管难度高 数字产品的产品形态比较特殊。与实体商品需要通过物流配送到达消费者手中不同,数字产品的交付是在线上进行的,具有隐蔽性。即使电子商务经营者没有对经营状况进行如实申报,税务机关也无法查证真实的交易数据。 二、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选择 1.“不增加新税” 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应与传统商务活动以同样的方式缴税,即“不增加新税”。 2.“据情征税” 现阶段我国选择了不增加新税的政策,但也应着眼未来,据情对现有政策进行适度调整或为推出新的政策做好准备。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教师】提出问题 你认为电子商务应当如何征税?请为电子商务税收的实施提出一些小建议。 【学生】思考、讨论、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讲解新知:电子商务税收的实施策略 1.保证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依法纳税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经营者,都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 2.建立更加合理的电商征税机制 按照传统的税务登记方式,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或由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成本高,效率低。根据时代的发展,应当考虑建立起更加合理的电商征税机制,提高征管效率。例如,建立一个能够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消费者等主体的交易行为记录下来的系统,据此进行征税。 3.电子商务税收代理制度 以代扣代缴方式进行征税,是非常适合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的。由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电子支付平台根据一定的税收代理制度实施代扣代缴,不仅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便利,还便于税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4.税务部门牵头协调 为实现有效征管,应当给予税务部门牵头协调的权限,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网络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财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海关、司法部门,甚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统一起来,以实现对电子商务税收全环节的监管。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通过讲解,让学生了解什么是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税收中的主要税种有哪些以及电子商务税收中存在哪些问题;了解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选择是什么
课堂讨论 (12min) 【教师】模拟情景,提出问题,并进行分组 一位电子商务企业的老板说:“由于没有实体店铺的成本,我们将商品售价压得很低。但如果开始纳税,必然会导致成本上涨,就无法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了。”另一位个人淘宝店的卖家说:“我只是在工作之余开了一家小店,收入不算高,为什么也需要纳税?” 如果你是一名税务人员,你该如何说服这两位电子商务经营者,让他们正确认识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 【学生】聆听、收集材料、思考、讨论 【教师】每组派代表回答问题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依法纳税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经营者,都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 通过课堂讨论,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加深学生对电子商务税法的了解,正确认识电子商务从业要遵守的法律法规
活动评价 (3 min) 【教师】对结果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分值自评分小组评分教师评分实得分能够理解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40能够掌握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规定40发表自己的观点时表达清晰,观点明确20
【学生】聆听、记录、思考 通过评价环节,可以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可以通过评价进行对比学习,取长补短
第二节课
案例导入 (5 min) 【教师】引入案例:2019年上半年全国跨境电商进口货值超450亿元(详见教材) 提出问题 什么是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学生】阅读案例、思考、讨论 【教师】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并板书 跨境电子商务 用问题导入,让学生主动思考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传授新知 (30 min) 【教师】讲解新知: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 一、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它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和支付,借助跨境物流完成商品的送达,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商业活动。(详见教材)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模式 1.海外代购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海外代购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中,由符合相关规定的第三方卖家开设店铺,通过转运或直邮等方式将商品运往国内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如淘宝全球购、易趣网等。 2.直发/直运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直发/直运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是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厂商、经销商等海外供应商直接签订跨境零售供货协议,由海外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发货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如天猫国际、洋码头等。 3.自营B2C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自营B2C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是指企业建立电子商务B2C平台,在平台上向消费者提供自营商品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自营B2C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分为综合型和垂直型两种模式。 综合型自营B2C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品种类繁多,规模较大,如亚马逊、1号海淘等。 垂直型自营B2C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通常是针对某一垂直领域进行的,如主营母婴用品的蜜芽宝贝、奢侈品平台寺库网等。 4.导购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导购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是指以导购的形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完成交易,从而取得提成的中介式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如小红书、什么值得买等。 二、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相关法律法规 (一)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主体,是指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海外商家、国内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详见教材) (二)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的注册登记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以下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详见教材) (三)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 1.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的确定 根据《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分为三类: ① 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② 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③ 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2.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 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 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 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 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 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 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记录、思考 【教师】拓展内容: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六体系两平台”(详见教材) 【学生】阅读、理解、思考、记录 【教师】讲解新知: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及《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在通关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包含如下内容。 1.电子信息传输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进出口报关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进口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3.消费者身份核实 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应对交易真实性和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身份信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 4.出口统计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5日前(当月15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休息日的,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结关的《申报清单》依据清单表头同一收发货人、同一运输方式、同一生产销售单位、同一运抵国、同一出境关别,以及清单表体同一最终目的国、同一10位海关商品编码、同一币制的规则进行归并,汇总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教师】提出问题 结合自己的网购经历,谈谈你经历的跨境消费时遇到过哪些问题? 【学生】思考、讨论 【教师】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并讲解新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税种与完税价格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征税范围。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详见教材) 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纳税人与代收代缴人 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消费者(订购人)为纳税义务人。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税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税收申报与担保 海关对符合监管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时段汇总计征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 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 5.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减免税 根据2018年《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 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 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 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 1.退(免)税的纳税人 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适用相关规定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2.退(免)税的条件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第二,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第三,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第四,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3.免税的条件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第二,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第三,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4.退(免)税的申报 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学生】聆听、记录、思考、记忆 通过讲解,让学生了解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有几种模式;了解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包含哪些内容
分组讨论 (5 min) 【教师】提出问题,让大家参与讨论 阅读“扩展阅读”中关于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六体系两平台”的内容,以小组为单位通过互联网收集更多详细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六体系两平台”中体现了哪些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 (2)杭州综试区在跨境通关信息传输和进出口报关方面的具体做法是怎样的?。 【学生】聆听、阅读、记录、思考 【教师】自由分组 【学生】讨论、思考、总结、派代表回答问题 【教师】播放视频:跨境电商新政实惠多在哪? 【学生】观看视频、理解内容 利用模拟法,让学生们主动参与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了解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有哪些,从而加深对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
活动评价 (3 min) 【教师】对结果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分值自评分小组评分教师评分实得分能够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相关的法律法规40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杭州综试区的具体实践30能够借助互联网搜集所需信息10小组成员间协作良好20
【学生】聆听、记录、思考 通过评价环节,可以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可以通过评价进行对比学习,取长补短
课堂小结 (3 min) 【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 本节课学习了电子商务税收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使学生 能够在工作中做到依法纳税,不逃税、骗税。对跨境电子商务在市场准入、通关、税收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能够提出解决方案。 【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 总结知识点,巩固印象
作业布置 (2 min) 【教师】布置课后作业 完成项目自测的习题 【学生】完成课后任务 延展知识面,加深学习内容
教学反思 本节课环节完整,但学生主动性不高。教学按老办法、老观念去教,还是那样刻板,教学手段单一,学生的学习动机定会下降。让学习动机成为推动学生参与学习活动心理动因。教师应创设情境,开成连动的整体情境,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在引入情境后被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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