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共24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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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共24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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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议题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议学活动一:结合所学知识和视频,谈谈为什么要重视证据,证据在诉讼中发挥什么作用?
议题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议学活动二: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议题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议学活动二:
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议学活动一:
结合所学知识和视频,谈谈为什么要重视证据,证据在诉讼中发挥什么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对个人而言,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该收条存在的问题:
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抬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对个人而言,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相关链接: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①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②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③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2、证据的种类
(1)民事诉讼法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行政事诉讼法证据:有以上证据+现场笔录。
(3)刑事诉讼法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上证据+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知识拓展: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产品包装上的性能说明、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特别提示】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书、购物小票、收据等。
物证:是指通过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案件中被损坏的物品、现场留下的指纹等。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例如网页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子交易记录等。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例如伤残鉴定报告、笔迹鉴定报告等。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
名词解释
知识拓展: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视听资料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储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
电子数据,主要包括五方面: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3、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1)重要性: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体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
相关链接:收集证据小贴士
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
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议学活动三: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学以致用
某日晚小王下班走到家门口,忽听到隔壁张家传来呼救声急忙推门过去见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就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公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见张小妹尚未断气赶快将她送医院抢救同时在现场发现鞋印两个。张小妹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说是邻居李大龙在她身上连砍两刀并且抢去她的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公安人民提取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的鞋印一致。经批准公安人员将李大龙拘留,并在李家中搜出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以及三角刮刀菜刀各一把。经鉴定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菜刀与张小妹的伤口吻合。经辨认金项链一条确是张小妹的。审问过程中李大龙承认由于赌博输了钱而去张家抢劫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找出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
物证
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
物证
鉴定意见
当事人陈述/嫌疑犯供述
证人证言
议题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议学活动四:呼格吉勒图案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996年4月9日,在呼市一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呼市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5月23日,呼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呼市中级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呼格吉勒图不服,以没有杀人动机,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承认在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
2014年11月20日,呼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2019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呼格吉勒图案入选国家赔偿法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负责举证
议题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议学活动五:
呼格吉勒图案被判死刑的证据怎么来的?
再审此案给人们什么启示?
对呼格吉勒图所谓杀人取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强迫呼格吉勒图证实自己有罪,
二是为了达到一的目的,采取刑讯逼供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三是程序简单化加速不符合规定。
任何诉讼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才能维护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
在具体的民事诉讼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
主张“消极事实”: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
主张“积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1)举证原则: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相关链接: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举证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方举证)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3、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1)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知识拓展: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
罪刑法定,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应当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疑罪从无,这是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旨在实现司法公平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指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须依据确定、充分的证据。对于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不起诉或判处被告人无罪。
非法证据排除,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
知识拓展:正确把握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类别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 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
  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
  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撰
  中国书协理事刘俊京敬笔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4、诉讼举证的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灵魂: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3)规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依法收集
运用证据
主张权利
靠举证
证据
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处处留心
皆证据
民事诉讼举证
行政诉讼举证
含义
作用
种类
刑事诉讼举证
基本原则、
灵魂和规则
本框小结
1、某日下午,赵某与儿子(15岁)正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赵某为此花掉医疗费2 000元。后来赵某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主要应由 (  )
A.赵某负举证责任
B.李某负举证责任
C.赵、李共同负举证责任
D.赵某的儿子负举证责任
课堂练习
B
2、余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委托李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余某死刑。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省高院以证据不足宣判余某无罪释放。其后,余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 )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最重要的环节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课堂练习
B
3、李某在免费试用理疗床时,突然出现了脸色苍白等症状,被老板余某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脑梗。李某以试用理疗床致病为由将余某告上法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要求余某承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李某败诉的判决。李某败诉的原因在于(  )
①李某提供的病历和发票不属于证据 ②李某无法提供胜诉的法律事实 
③李某没有承担举证责任 ④李某的主张没有有力的证据作为支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课堂练习
C
4、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生产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销售存在未标明生产日期的产品为由,对甲公司作出罚没款148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若该公司对处罚不服,则( )
A.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应当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举证原则
D.应当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
课堂练习
A
5、李某从甲地乘车去乙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而让李某下车,李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李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但李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1)李某为什么会败诉?从中我们得到什么启示?
(2)本案中,为什么要由原告出示有力证据?李某需要什么证据?
课堂练习
①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本案中李某不能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败诉。
②启示:我们在起诉前必须收集对自己充分有利的证据,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处处留心,特别在乘车时应该索取车票。
①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本案中原告李某就有责任对其诉讼主张提供证据。
②当日乘车的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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