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题 第6课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时 2课时(90 min)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设置的要求以及制度 (2)掌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会计工作交接 (3)了解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素质目标: (1)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承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光荣使命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设置的要求以及制度;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会计工作交接;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正确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课堂实践法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文旌课堂APP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案例导入(8 min)→传授新知(25 min)→课堂讨论(10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传授新知(20 min)→课堂实训(15 min)→课堂小结(3 min)→作业布置(2 min)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第一节课考勤 (2 min)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案例导入 (8 min) 【教师】讲解案例“违规的会计”(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1)邓某的主张是否成立? (2)出纳王某是否可以兼任会计主管的工作? (3)担任会计主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4)邓某将李某调离会计岗位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5)假如王某在事发前已经离职,由谢某担任出纳,事发后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思考、举手回答 通过案例导入,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进而引出新知传授新知 (25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相关知识 【教师】利用多媒体扫码播放视频“代理记账”,并讲解新知 一、会计机构 【教师】提出问题: 你知道哪些会计机构?他们主要从事哪些业务?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会计机构是指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二、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岗位的设置要求 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教师】提出问题: 管理会计档案的人,其岗位属于会计岗吗?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档案管理机构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私营企业不需要)。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敲黑板】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祖父母等)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等)以及配偶亲(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等)关系。 【教师】提出问题: 假如是家族企业,会计岗位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吗?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三、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项项目内容一一般要求①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师(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禁禁入规定①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② 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③ 会计人员具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教师】提出问题: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是( )。 A.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1年零6个月的张某 B.中专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零6个月的刘某 C.研究生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1年的李某 D.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的王某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二)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通过教师讲解、课堂讨论和多媒体演示等方式,使学生了解会计机构、会计岗位设置要求、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以及会计人员的相关内容课堂讨论 (10 min) 【教师】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做总会计师吗?为什么?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代表发表讨论结果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范围如图。 通过课堂讨论,巩固所学知识,加深学生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的理解第二节课问题导入 (5 min) 【教师】提出问题 如果会计人员离职,会计档案怎样处理?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问题 通过提问的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传授新知 (20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会计工作交接和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四、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教师】提出问题: 如果遇到私自销毁会计档案的人员,应该怎么处理?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讲解新知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①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②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③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④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敲黑板】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教师】提出问题: 如果新从业的会计人员另立新账,会产生哪些问题?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讲解新知 五、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1)违反《会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5)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录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故事“会计挪用公款930余万元打赏女主播”(详见教材) 【学生】阅读、理解 通过教师讲解和课堂讨论,使学生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责任、准备工作,以及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等内容;了解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课堂实训 (15 min) 【教师】扫码播放“案例”,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结合案例开展实训 一、实训要求 (1)提交案例讨论记录:学生以3~5人为一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每组必须有小组讨论、工作分工的详细记录,以此作为评定考核成绩的依据。 (2)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讨论,撰写文字小结。 二、实训流程 第一步:由教师介绍实训的目标、内容、要求,调动学生实训的积极性。 第二步:学生自由分组,确定各小组的组长和人员分工,制订小组实施计划,明确团队要做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 第三步:由教师介绍相关案例及讨论的话题。 第四步:各小组对教师布置的问题展开讨论,并记录小组成员的发言。 第五步:根据小组讨论记录撰写讨论小结。 第六步:各小组相互评议,教师点评、总结。 【学生】观看、聆听、结组、思考、讨论、记录、撰写小结,组长上台发表小组结论 【教师】与学生一起评价各组的表现 通过课堂实训,强化学生对会计工作与会计人员相关知识的理解,使学生明确会计职业道德及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课堂小结 (3 min) 【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 本节课学习了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设置的要求以及制度,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会计工作交接,以及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希望大家在课下多加复习,巩固所学知识,能够正确进行会计交接工作,并明确会计职业道德。 【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 总结知识点,巩固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印象作业布置 (2 min) 【教师】布置课后作业 完成课后“过关检测”的习题。 【学生】完成课后任务 通过课后作业复习巩固学到的知识教学反思 这节课整体节奏较好,但学生主动提问较少。根据新课程的要求,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教师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引导者,而不再是主导者;教师应从“师道尊严”的架子中走出来,成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师生合作学习,共同进步。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