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题 第12课 认识互联网广告和垃圾邮件相关法律法规课时 2课时(90 min)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了解互联网广告的管辖权、主体与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广告的违规表现 (2)了解垃圾邮件的构成及电子邮件营销相关法律法规 思政育人目标: 通过互联网从事广告宣传等工作时,能够避免法律纠纷,并为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互联网广告的管辖权、主体与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广告的违规表现 教学难点:垃圾邮件的构成及电子邮件营销相关法律法规教学方法 讲授法、情景模拟法、问答法、讨论法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 案例导入(5 min)→ 传授新知(28min)→ 课堂拓展(7min)→ 任务评价(3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 传授新知(27 min)→ 案例分析(5min)→活动评价(3 min)→ 课堂小结(3 min)→ 作业布置(2 min)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第一节课考勤 (2 min) 【教师】清点上课人数,记录好考勤 【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案例导入 (5 min) 【教师】导入案例:“市监局: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详见教材),提出问题,板书 互联网广告有哪些表现形式?为什么要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 【学生】阅读案例、思考、自由讨论 【教师】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并板书 互联网广告 通过案例导入,引导学生联系生活思考哪些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意义有哪些,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传授新知 (28 min) 【教师】讲解新知:认识互联网广告相关法律法规 一、互联网广告概述 1.互联网广告的定义 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介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多媒体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广告的投放平台和投放方式多种多样,如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微博、电子邮件等。 互联网广告具有快捷性、广泛性、开放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工作会更加复杂。 2.互联网广告的形式 互联网广告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第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第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第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广告。 第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二、互联网广告的管辖权 (一)广告管辖权的内容 1.广告的级别管辖权 我国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2.广告的地域管辖权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做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广告的具体监管权限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的职权(详见教材)。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二)广告投诉、举报的受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广告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项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互联网广告管辖权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对互联网广告的管辖权进行了规定。(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教师】拓展阅读“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启用 互联网监管更上一层楼” 【学生】聆听、记录 【教师】提出问题: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设立的意义变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聆听、思考、自由讨论 【教师】总结并讲解新知:互联网广告主体相关法律法规 广告主体,是指参与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等。 互联网广告主体,是指参与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互联网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互联网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等。 根据《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主体相关法律法规有以下内容。 1.订立书面合同 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互联网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2.互联网广告主的职责 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主发布互联网广告需具备的主体身份、行政许可、引证内容等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3.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的职责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配备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有条件的还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广告的审查。 4.互联网广告的程序化购买 互联网广告可以以程序化购买广告的方式,通过广告需求方平台、媒介方平台,以及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等所提供的信息整合、数据分析等服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发布。 (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教师】提出问题: 你在使用智能手机时,有没有留意过手机App的“开屏”广告?简单谈谈这类互联网广告中有哪些主体的参与,并思考广告中应当有哪些禁止出现的内容。 【学生】聆听、思考、自由讨论 【教师】总结并讲解新知:互联网广告内容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互联网广告的内容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广告中不得有的情形 第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第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第三----第十一(详见教材)。 2.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的行为 第一,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第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第三,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3.行政许可与知识产权等事项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4.互联网广告的识别性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详见教材) 5.互联网广告发布的禁止和审查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教师】提出问题: 你在使用智能手机时,有没有留意过手机App的“开屏”广告?简单谈谈这类互联网广告中有哪些主体的参与,并思考广告中应当有哪些禁止出现的内容。 【学生】聆听、思考、自由讨论 【教师】总结并讲解新知:互联网广告的违规表现 1.隐性广告 隐性广告,是指用巧妙、隐蔽的方式宣传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受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广告信息的广告形式。 2.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是指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详见教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不正当竞争广告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在互联网广告中,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一,加框链接。 第二,模仿知名网站。 第三,关键字技术。(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通过讲解,让学生了解互联网广告的定义是什么以及互联网广告的形式有哪些;互联网广告的管辖权包含哪些内容;互联网广告管辖权、互联网广告主体、互联网广告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包含哪些内容课堂拓展 (7 min) 【教师】提出问题、随机分组 以小组为单位,搜集若干不同形式的互联网广告实例,向同学们介绍这些广告的发布平台、发布方式、广告内容、宣传亮点等,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有哪些异同点? (2)与传统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在法律上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学生】聆听、阅读、思考、讨论 【教师】请每组派代表回答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通过课堂拓展,使学生了解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的区别,以及互联网广告的法律相关知识,增加学生的知识储备任务评价 (3 min) 【教师】对结果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分值自评分小组评分教师评分实得分能够分析出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的异同30能够掌握互联网广告相关法律法规40能够借助互联网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10小组成员间协作良好20【学生】聆听、记录、思考第二节课案例导入 (5 min) 【教师】引入案例:“垃圾邮件暗藏诈骗信息 大学生被骗两万元”(详见教材) 提出问题 【学生】阅读案例 【教师】提出问题 你收到过垃圾邮件吗?什么样的电子邮件属于垃圾邮件? 【学生】思考、讨论 【教师】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并板书 电子邮件 用问题导入,让学生主动思考什么邮件属于垃圾邮件,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传授新知 (30 min) 【教师】讲解新知:垃圾邮件相关法律法规 一、垃圾邮件概述 1.垃圾邮件的定义 垃圾邮件,是指未经收件人同意发送的或不受收件人欢迎的电子邮件。 《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中规定,垃圾邮件为包括了以下属性的电子邮件(详见教材)。 2.垃圾邮件的类型 第一,商业广告垃圾邮件。 第二,欺诈邮件。 第三,病毒邮件。。 二、垃圾邮件的构成要件 (一)垃圾邮件的形式要件 1.盲目发送 垃圾邮件的发件人与收件人在发送邮件前并没有建立过联系,收件人从未同意过接收邮件。 2.身份虚假 垃圾邮件的发件人会故意隐藏自己的身份或使用虚假的身份。 3.大量发送 垃圾邮件的发件人通常会针对海量用户一次性发送大量邮件。(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教师】播放视频:垃圾邮件背后的利益链条 【学生】观看视频、思考 【教师】讲解新知:垃圾邮件的实质要件 1.目的非法 垃圾邮件的目的通常是不正当甚至非法的,如强行推销收件人并不需要的商品、传播不健康信息、窃取他人隐私信息等。 2.内容重复 垃圾邮件的内容通常是重复的。 3.后果有害 带有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等的垃圾邮件,会侵犯收件人的计算机安全,甚至导致电子邮件服务器崩溃。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 【教师】知识拓展:“美国《反垃圾邮件法》” 【学生】聆听、思考、记录 【教师】讲解新知:电子邮件营销相关法律法规 电子邮件营销,是在收件人许可的前提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消费者传递商品或服务信息的一种营销手段。 电子邮件营销的三个基本要素为:收件人许可,通过电子邮件,信息对于收件人具有价值。 与电子邮件营销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记录、思考、记忆 通过讲解,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垃圾邮件;垃圾邮件的类型和构成要件包含哪些内容;垃圾邮件的实质要件包含哪些内容;电子邮件营销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案例分析 (5 min) 【教师】讲述案例:“领英因滥发邮件遭起诉 赔偿1 300万美元”(详见教材),让大家参与讨论 【学生】聆听、阅读 【教师】提出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在电子邮件营销和垃圾邮件的区分上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Opt-in”,即选择性加入,用户主动将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加入邮件列表,如用户在网站的订阅框输入电子邮箱对某一类信息进行订阅。此时,消费者掌握主动权,只有消费者主动订阅信息,商家才被允许发送邮件,未经允许发送的邮件为垃圾邮件。 第二,“Opt-out”,即选择性退出,网站未经用户允许向用户发送电子邮件,但用户可以选择继续接收或是退订。商家掌握主动权,消费者退订后才会停止收到邮件。 阅读以上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你认为垃圾邮件的定义应采取“Opt-in”还是“Opt-out”?为什么? (2)如果你是一个电子邮件营销从业者,发送广告邮件时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学生】讨论、思考、总结、派代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利用案例分析法,让学生们主动参与课堂,在活动的过程中掌握什么是垃圾邮件及广告邮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从而进一步巩固课堂知识活动评价 (3 min) 【教师】对结果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分值自评分小组评分教师评分实得分能够掌握垃圾邮件的定义及表现形式40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行业具体实践作出指导40小组成员间协作良好20【学生】聆听、记录、思考 通过评价环节,可以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可以通过评价进行对比学习,取长补短课堂小结 (3 min) 【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 本节课学习了互联网广告的管辖权、主体与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广告的违规表现以及了解垃圾邮件的构成及电子邮件营销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 【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 总结知识点,巩固印象作业布置 (2 min) 【教师】布置课后作业 1.简述互联网广告的形式 2.简述电子邮件营销相关法律法规 【学生】完成课后任务 延展知识面,加深学习内容教学反思 本节课效果不错,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发挥了自己的价值。教学中注意分析学生的特点,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极力营造一种平等和谐、活跃有序的课堂氛围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