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文字与尺寸标注 课件(共72张PPT)- 《建筑CAD》同步教学(北京理工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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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字与尺寸标注 课件(共72张PPT)- 《建筑CAD》同步教学(北京理工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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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字与尺寸标注
 5.1 创建文字样式
 5.2 标注单行文字
 5.3 标注多行文字
 5.4 表格
 5.5 标注建筑图形
 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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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字与尺寸标注
 5.7 长度型尺寸标注
 5.8 半径、直径和圆心标注
 5.9 角度标注与其他类型的标注
 5.10 编辑标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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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创建文字样式
在AutoCAD中,所有文字都有与之相关联的文字样式.在创建文字注释和尺寸标注时,AutoCAD通常使用当前的文字样式.也可以根据具体要求重新设置文字样式或创建新的样式.文字样式包括文字“字体”“字型”“高度”“宽度系数”“倾斜角”“反向”“倒置”以及“垂直”等参数.
新建文字样式的命令主要有以下几种启动方式:
(1)命令:“Style”或“ST”.
(2)工具栏:“标注”工具栏中的“文字样式”按钮.
(3)下拉菜单:“格式”→“文字样式”.
执行以上任意一项命令,弹出“文字样式”对话框,如图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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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创建文字样式
5.1.1 设置样式名
在“文字样式”对话框中,可以显示文字样式的名称、创建新的文字样式、为已有的文字样式重命名以及删除文字样式.在“文字样式”对话框中单击“新建”按钮,弹出“新建文字样式”对话框,如图5—2所示.在样式名文本框中输入样式名,单击“确定”按钮回到“文字样式”对话框,新建的样式的名称即出现在左侧的样式列表框中,此时即可对新建的样式进行设置.
5.1.2 设置字体
“文字样式”对话框的“字体”选项区域用于设置文字样式使用的字体属性.其中,“字体名”下拉列表框用于选择字体,如选择“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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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创建文字样式
“字体样式”下拉列表框用于选择字体格式,如斜体、粗体和常规字体等.在“大小”选项组的高度文本框中输入3.5,如图5—3所示.选中“使用大字体”复选框,“字体样式”下拉列表框变为“大字体”下拉列表框,用于选择大字体文件.大字体是系统默认不使用的字体.
5.1.3 设置文字效果
在“文字样式”对话框中的“效果”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文字的显示效果.如颠倒、反向、垂直和倾斜等.如图5—4所示的效果分别为正常、颠倒、反向、增加宽度因子、倾斜、垂直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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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创建文字样式
5.1.4 预览与应用文字样式
在“文字样式”对话框的“预览”选项区域中,可以预览所选择或所设置的文字样式效果.设置完文字样式后,单击“应用”按钮即可应用文字样式.然后单击“关闭”按钮,即关闭“文字样式”对话框.
新建文字样式后,单击“置为当前”按钮可以应用文字样式,除了这种方法外,在Auto—CAD中还可以打开“文字样式”对话框,在左边的“样式”列表中在要设置为当前的文字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置为当前”命令.还可以在“文字”选项板的第一个下拉列表框中选择要置为当前的文字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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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创建文字样式
如图5—5所示为“文字样式”对话框,用户应分别创建符合国际标准的汉字样式、字母和数字样式.汉字“字体名”为仿宋_GB2312,如图5—5(a)所示;字母、数字“字体名”为“isocp.shx”,如图5—5(b)所示;“宽度因子”均为0.7.
5.1.5 修改和重命名文字样式
若不满意所设置的文字样式,可以对其进行修改.打开“文字样式”对话框,在其中进行修改即可.打开“文字样式”对话框,在“样式”列表框中需要重命名的文字样式上单击鼠标左键,在弹出的快捷键菜单中选择“重命名”命令,此时该文字样式名称呈可编辑状态,直接输入需要的文本后按下回车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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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标注单行文字
在AutoCAD2008中,使用图5—7所示的“文字”工具栏可以创建和编辑文字.对于单行文字来说,每一行都是一个文字对象,因此可以用来创建文字内容比较简短的文字对象,并且可以进行单独编辑.
选择“绘图”→“文字”→“单行文字”命令(Dtext),单击“文字”工具栏中的“单行文字”按钮,或在“面板”选项的“文字”选项区域中单击“单行文字”按钮,均可以在图形中创建单行文字对象.
编辑单行文字包括编辑文字的内容、对正方式及缩放比例,可以选择“修改”→“对象”→“文字”子菜单中的命令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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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标注单行文字
5.2.1 输入单行文字
启动该命令的方法:
(1)命令:“Dtext”或“DT”.
(2)下拉菜单:“绘图”→“文字”→“单行文字”.
(3)工具栏:“文字”工具栏中的“单行文字”按钮.
操作使用方式:
执行以上任意一项都能调用单行文字命令,执行命令后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指定文字的起点或[对正(J)/样式(S)]:(指定文字的起点或选项)
指定高度<0.000>:(指定文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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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标注单行文字
指定文字的旋转角度<0>:(指定文字的旋转角度值)
输入文字:(输入文字内容)
输入文字:(输入文字内容或按Enter键)
在“指定文字的起点或[对正(J)/样式(S)]:”提示信息后输入“J”,可以设置文字的排列方式.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输入选项[对齐(A)/调整(F)/中心(C)/中间(M)/右(R)/左上(TL)/中上(TC)/右上(TR)/左中(ML)/正中(MC)/右中(MR)/左下(BL)/中下(BC)/右下(BR)]:
在提示中的各选项含义如下:
对齐(A):要求确定所标注文字行基线的始点与终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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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标注单行文字
调整(F):此选项要求用户确定文字行基线的始点、终点位置以及文字的字高.
中心(C):此选项要求确定一点,AutoCAD把该点作为所标注文字行基线的中点,即所输入文字的基线将以该点居中对齐.
右(R):此选项要求确定一点,AutoCAD把该点作为文字行基线的右端点.
在与“对正(J)”选项对应的其他提示中,分别表示将以所确定点作为文字行底线的始点、中点和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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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标注单行文字
注意:在AutoCAD中,一些特殊的字符不能从键盘上直接输入,例如:在文字上方或下方添加划线、标注角度值、正负号等符号.可以使用控制符来实现.%%O表示打开或关闭文字上划线;%%U表示打开或关闭文字下划线;%%D表示标注度(°)符号;%%P表示标注正负号±;%%C表示标注直径 符号.
5.2.2 编辑单行文字
编辑单行文字包括编辑文字的内容、对正方式及缩放比例.
启动命令的方式:
选择下拉菜单“修改”→“对象”→“文字”子菜单中的编辑(E)、比例(S)、对正(J)命令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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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标注单行文字
操作使用方法:
编辑(E):选择该命令,然后在绘图窗口中单击需要编辑的单行文字,进入文字编辑状态,可以重新输入文本内容.该命令对应“文字”工具栏中按钮.
比例(S):选择该命令,然后在绘图窗口中单击需要编辑的单行文字,此时需要输入缩放的基点以及指定新高度、匹配对象和缩放比例.该命令对应“文字”工具栏中按钮.
对正(J):选择该命令,然后在绘图窗口中单击需要编辑的单行文字,此时可以重新设置文字的对正方式.该命令对应“文字”工具栏中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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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标注多行文字
“多行文字”又称为段落文字,是一种更易于管理的文字对象,可以由两行以上的文字组成,而且各行文字都是作为一个整体处理.
5.3.1 创建多行文字
选择“绘图”→“文字”→“多行文字”命令(Mtext),或在“绘图”工具栏中单击“多行文字”按钮,或在“面板”选项板的“文字”选项区域中单击“多行文字”按钮,然后在绘图窗口中指定一个用来放置多行文字的矩形区域,将打开“文字格式”工具栏和文字输入窗口.利用它们可以设置多行文字的样式、字体及大小等属性.其效果如图5—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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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标注多行文字
5.3.2 编辑多行文字
要编辑创建的多行文字,可选择“修改”→“对象”→“文字”→“编辑”命令(Ddedit),并单击创建的多行文字,打开“多行文字编辑器”对话框,然后参照多行文字的设置方法,修改并编辑文字.也可以在绘图窗口中双击输入的多行文字,或在输入的多行文字上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重复编辑多行文字”命令或“编辑多行文字”命令,打开“多行文字编辑器”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对多行文字进行编辑.总结为以下几种方法:
(1)双击文字打开“多行文字编辑器”对话框或“编辑文字”对话框进行编辑.
(2)用“对象特性管理器”对话框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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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标注多行文字
(3)选中对象后右击,弹出快捷菜单,选择“多行文本编辑器”或“编辑文字”选项,弹出对话框进行编辑.
(4)单击“文字”工具栏的“编辑文字”按钮.单击此按钮弹出“多行文本编辑器”或“编辑文字”对话框进行编辑.
(5)用“下拉式菜单”的方法,即打开“修改(M)”菜单,选择“文字”菜单项,或由键盘直接输入命令“DDEDIT”(大小写均可),其余的操作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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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标注多行文字
注意:多行文字命令与单行文字命令有所不同,多行文字输入的多行段落文本作为一个实体,只能对其进行整体选择、编辑;Text命令也可以输入多行文本,但每一行文本单独作为一个实体,可以分别对每一行进行选择、编辑.输入文本的过程中,可对单个或多个字符进行不同的字体、高度、加粗、倾斜、下划线等设置,这个功能与字处理软件相同.其操作方法是:按住并拖动鼠标左键,选中要编辑的文本,然后再设置相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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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表格
表格是由单元构成的矩形阵列,AutoCAD2008提供了表格功能,用户可以很方便地创建和编辑表格.
5.4.1 创建表格
表格的外观是由表格样式控制的.用户可以使用AutoCAD2008默认的表格样式,或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建新的表格样式.
启动命令的方式:
(1)命令:“Tablestyle”.
(2)工具栏:“绘图”工具栏中的“表格样式”按钮.
(3)下拉菜单:“格式”→“表格样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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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表格
5.4.2 插入表格
完成表格样式的定义后,即可用所定义的表格样式创建表格.创建表格对象时,首先创建一个空表格,然后在表格的单元中逐个添加内容.
启动命令的方式:
(1)命令:“Table”.
(2)工具栏:“绘图”工具栏中的“表格”按钮.
(3)下拉菜单:“绘图”→“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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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标注建筑图形
5.5.1 尺寸标注概述
建筑图形上标注的尺寸具有以下几种类型: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标注文字(尺寸数字)等,对于圆标注还有圆心标记和中心线.图5—16所示为各组元素的标注图.
尺寸界线:从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引出,有时也可以利用轮廓线代替,用以表示尺寸起始位置.一般情况下,尺寸界限应与尺寸线相互垂直.
尺寸线:通常与所标注对象平行,放在两尺寸界线之间;尺寸线不能用图形中已有图线代替,必须单独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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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标注建筑图形
尺寸箭头:在尺寸线两端,用以表明尺寸线的起始位置.可以设置成箭头也可以设置成短斜线.
尺寸文本:写在尺寸线上方或中断处,用以表示所选定图形的具体大小.AutoCAD2008自动生成所要标注图形的尺寸数值,用户可以接受、添加或修改此尺寸数值.
旁注线标注:用多重线段(折线或曲线)、箭头和注释文本对一些特殊结构,或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的一种标注方式.
中心标记:指示圆或圆弧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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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标注建筑图形
5.5.2 尺寸界线、尺寸线及尺寸起止符号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端应超出尺寸线2~3mm.图样轮廓线可用作尺寸界线.如图5—17所示.
5.5.3 尺寸数字
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但建议按比例绘图,这样可以减少绘图错误.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米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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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标注建筑图形
5.5.4 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尺寸应该标注在图样轮廓以外,不应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及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较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远;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线与图样最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不应该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应为7~10mm,并应保持一致;总尺寸的尺寸界线应靠近所指部位,中间的分尺寸的尺寸界线可稍短,但其长度应相等.
5.5.5 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
半径的尺寸线应一端从圆心开始,另一端画箭头指向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注半径符号“R”;标注圆的直径尺寸时,直径数字前应加直径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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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标注建筑图形
在圆内标注的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画箭头指至圆弧;标注球的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前加注符号“SR”.标注球的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S ”.
5.5.6 角度、弧度、弧长的标注
角度的尺寸线应以圆弧表示,该圆弧的圆心应是角的顶点,角的两条边为尺寸界线,起止符号应以箭头表示,如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可用圆点代替,角度数字应按水平方向注写;标注圆弧的弧度时,尺寸线应以与该圆弧同心的圆弧线表示,尺寸界线应垂直于该圆弧的弦,起止符号用箭头表示,弧长数字上方应加注圆弧符号“⌒”;标注圆弧的弦长时,尺寸线应以平行于该弦的直线表示,尺寸界线应垂直于该弦,起止符号用中粗斜短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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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标注建筑图形
5.5.7 尺寸的简化标注
标注连续排列的等长尺寸可用“个数×等长尺寸=总长”的形式标注,如图5—18所示.构配件内的构造因素(如孔、槽等)如果相同,可仅标注其中一个要素的尺寸.
对称构配件采用对称省略画法时,该对称构配件的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符号,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尺寸起止符号,尺寸数字应按整体全尺寸注写,其注写位置应与对称符号对齐.
两个构配件如个别尺寸数字不同,可在同一图样中将其中一个构配件的不同尺寸数字注写在括号内,该构配件的名称也应注写在相应的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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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标注建筑图形
数个构配件如只有某些尺寸不同,这些有变化的尺寸数字可用拉丁字母注写在同一图样中,另列表格写明其具体尺寸.
5.5.8 标高
标高符号应以等腰直角三角形表示,用细实线绘制.标高符号的具体画法有多种,L取适当长度标注标高数字,h根据需要取适当高度.如图5—1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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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在AutoCAD中,使用标注样式可以控制标注的格式和外观,建立强制执行的绘图标准,并有利于对标注格式及用途进行修改.本节将着重介绍使用“标注样式管理器”对话框创建标注样式的方法.
5.6.1 新建标注样式
选择“格式”→“标注样式”命令,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对话框,如图5—19所示.单击“新建”按钮,在打开的“创建新标注样式”对话框中创建新标注样式,如图5—20所示.设置了新样式的名称、基础样式和适用范围后,单击该对话框中的“继续”按钮,将打开“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可以创建标注中的直线、符号和箭头、文字、单位等内容,如图5—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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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5.6.2 设置直线格式
在“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中,可以使用“线”选项卡设置尺寸线、尺寸界线的格式和位置.
(1)尺寸线:在尺寸线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尺寸线的颜色、线型、线宽、超出标记以及基线间距等属性.
“颜色”下拉列表框:用于设置尺寸线的颜色,默认情况下,尺寸线的颜色随块.也可以使用变量Dimclrd设置.
“线型”下拉列表框:用于设置尺寸界线的线型,该选项没有对应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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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线宽”下拉列表框:用于设置尺寸线的宽度,默认情况下,尺寸线的线宽随块.也可以使用变量Dimlwd设置.
“超出标记”文本框:当尺寸线的箭头采用倾斜、建筑标记、小点、积分或无标记等样式时,使用该文本框可以设置尺寸线超出尺寸界限的长度.
“基线间距”文本框:进行基线尺寸标注时可以设置各尺寸线之间的距离.
“隐藏”选项:通过选择“尺寸线1”“尺寸线2”复选框,可以隐藏第1段或第2段尺寸线及其相应的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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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2)尺寸界线:在“尺寸界线”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尺寸界线的颜色、线型、线宽、超出尺寸线的长度和起点偏移量、隐藏控制等属性.
“颜色”下拉列表框:用于设置尺寸界线的颜色,也可以用变量Dimclre设置.
“线宽”下拉列表框:用于设置尺寸界限的宽度,也可以用变量Dimlwd设置.
“尺寸界线1的线型”和“尺寸界线2的线型”下拉列表框:用于设置尺寸界线的线型.
“超出尺寸线”文本框:用于设置尺寸界线超出尺寸线的距离,也可以用变量DIMEXE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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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隐藏”选项:通过选中“尺寸界线1”或“尺寸界线2”复选框,可以隐藏尺寸界线.
“固定长度的尺寸界线”复选框:选中该复选框,可以使用具有特定长度的尺寸界线标注图形,其中,在“长度”文本框中可以输入尺寸界线的数值.
5.6.3 设置符号和箭头
在“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中,使用“符号和箭头”选项卡可以设置箭头、圆心标记、弧长符号和半径折弯标注的格式与位置,如图5—2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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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1)箭头:在“箭头”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尺寸线和引线箭头的类型及尺寸大小等.通常情况下,尺寸线的两个箭头应一致.
(2)圆心标记:在“圆心标记”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圆或圆弧的圆心标记类型,如“标记”“直线”和“无”.其中,选择“标记”单选按钮可对圆或圆弧绘制圆心标记;选择“直线”单选按钮可对圆或圆弧绘制中心线;选择“无”单选按钮,则没有任何标记.
(3)弧长符号:在“弧长符号”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弧长符号显示的位置,包括“标注文字的前缀”“标注文字的上方”和“无”三种方式.
(4)半径折弯标注:在“半径折弯标注”选项区域的“折弯角度”文本框中,可以设置标注圆弧半径时标注线的折弯角度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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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5)标注打断:在“标注打断”选项区域的“打断大小”文本框中,可以设置标注打断时标注线的长度大小.
(6)线性折弯标注:在“线性折弯标注”选项区域的“折弯高度因子”文本框中,可以设置折弯标注打断时折弯线的高度大小.
5.6.4 设置文字
在“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中,可以使用“文字”选项卡设置标注文字的外观、位置和对齐方式,如图5—23所示.
(1)文字外观:在“文字外观”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文字的样式、颜色、高度和分数高度比例,以及控制是否绘制文字边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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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2)文字位置:在“文字位置”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文字的垂直、水平位置以及尺寸线的偏移量.
(3)文字对齐:在“文字对齐”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标注文字是保持水平还是与尺寸线平行.其中,三个选项的意义如图5—23所示.
5.6.5 设置调整
在“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中,可以使用“调整”选项卡设置标注文字、尺寸线、尺寸箭头的位置,如图5—24所示.
(1)调整选项:在“调整选项”选项区域中,可以确定当尺寸界线之间没有足够的空间同时放置标注文字和箭头时,应从尺寸界线之间移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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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2)文字位置:在“文字位置”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当文字不在默认位置时的位置.其中,各选项意义为尺寸线旁边;尺寸线上方,带引线;尺寸线上方,不带引线.
5.6.6 设置主单位
在“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中,可以使用“主单位”选项卡设置主单位的格式与精度等属性,如图5—25所示.
(1)线性标注:在“线性标注”选项区域中,可以设置线性标注的单位格式与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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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创建与设置标注样式
(2)角度标注:在“角度标注”选项区域中,可以使用“单位格式”下拉列表框设置标注角度时的单位,使用“精度”下拉列表框设置标注角度的尺寸精度,使用“消零”选项区域设置是否消除角度尺寸的前导和后续零.
5.6.7 设置单位换算
在“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中,可以使用“换算单位”选项卡设置换算单位的格式,如图5—26所示.
5.6.8 设置公差
在“新建标注样式”对话框中,可以使用“公差”选项卡设置是否标注公差,以及以何种方式进行标注,如图5—2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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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长度型尺寸标注
长度型尺寸标注用于标注图形中两点间的长度,可以是端点、交点、圆弧弦的端点或能够识别的任意两个点.在AutoCAD2008中,长度型尺寸标注包括多种类型,如线性标注、对齐标注、弧长标注、基线标注和连续标注等.
5.7.1 线性标注
选择“标注”→“直线”命令(Dimlinear),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线性”按钮,可创建用于标注用户坐标系XY平面中的两个点之间的距离测量值,并通过指定点或选择一个对象来实现,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指定第一条尺寸界线原点或<选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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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长度型尺寸标注
(1)指定起点:默认情况下,在命令行提示下直接指定第一条尺寸界限的原点,并在“指定第二条尺寸界限原点:”提示下指定第二条尺寸界线原点.
(2)选择对象:如果在线性标注的命令行提示下直接按Enter键,则要求选择要标注尺寸的对象.当选择了对象以后,AutoCAD将该对象的两个端点作为两条尺寸界线的起点.
注意:当两个尺寸界线的起点不位于同一水平线、同一垂直线上时,可以通过拖动来确定是创建水平标注还是垂直标注.使光标位于两尺寸界线的起始点之间,上下拖动可引出水平尺寸线;使光标位于两尺寸界线的起始点之间,左右拖动则可引出垂直尺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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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长度型尺寸标注
5.7.2 对齐标注
选择“标注”→“对齐”命令(Dimaigned),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对齐”按钮,对齐标注命令用于标注与任意两点平行的尺寸,主要用于标注倾斜的尺寸.选择该命令,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指定第一条尺寸界线原点或<选择对象>:
由此可见,对齐标注是线性标注尺寸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对直线段进行标注时,如果该直线的倾斜角度未知,那么使用线性标注方法将无法得到准确的测量结果,这时可以使用对齐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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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长度型尺寸标注
5.7.3 弧长标注
选择“标注”→“弧长”命令(Dimarc),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弧长”按钮,可以标注圆弧线段或多段线圆弧线段部分的弧长.当选择需要的标注对象后,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指定弧长标注位置或[多行文字(M)/文字(T)/角度(A)/部分(P)/]:
当指定了尺寸线的位置后,系统将按实际测量值标注出圆弧的长度.也可以利用“多行文字(M)”“文字(T)”或“角度(A)”选项,确定尺寸文字或尺寸文字的旋转角度.另外,如果选择“部分(P)”选项,可以标注选定圆弧某一部分的弧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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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长度型尺寸标注
5.7.4 基线标注
选择“标注”→“基线”命令(Dimbaseline),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基线”按钮,可以创建一系列由相同的标注原点测量出来的标注.
在标注基线尺寸之前,要先标注一个水平尺寸、垂直尺寸或角度尺寸,然后才能使用基线尺寸命令.在标注时以第一个尺寸的第一条尺寸界线为基准,只选第二个尺寸的终点,连续标注同一方向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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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长度型尺寸标注
5.7.5 连续标注
选择“标注”→“连续”命令(Dimcontinue),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连续”按钮,可以创建一系列端点对端点的标注,每个连续标注都从前一个标注的第二个尺寸界线处开始.在进行连续标注之前,与标注基线尺寸类似,要先标注一个水平尺寸、垂直尺寸或角度尺寸,然后才能使用连续尺寸命令,即以第一个尺寸的第二条尺寸界线为基准,每次只选终点,从而连续地标注出同一方向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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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半径、直径和圆心标注
在AutoCAD中,可以使用“半径”“直径”与“圆心”标注命令,标注圆或圆弧的半径尺寸、直径尺寸及圆心位置.
5.8.1 半径标注
选择“标注”→“半径”命令(Dimradius),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半径”按钮,可以标注圆和圆弧的半径.执行该命令,并选择要标注半径的圆弧或圆,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指定尺寸线位置或[多行文字(M)/文字(T)/角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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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半径、直径和圆心标注
5.8.2 折弯标注
选择“标注”→“折弯”命令(Dimjogged),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折弯”按钮,可以折弯标注圆和圆弧的半径.该标注方式与半径标注方法基本相同,但需要指定一个位置代替圆或圆弧的圆心.
5.8.3 直径标注
选择“标注”→“直径”命令(Dimdiameter),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直径标注”按钮,可以标注圆和圆弧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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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半径、直径和圆心标注
直径标注的方法与半径标注的方法相同.当选择了需要标注直径的圆或圆弧后,直接确定尺寸线的位置,系统将按实际测量值标注出圆或圆弧的直径.
5.8.4 圆心标记
选择“标注”→“圆心标记”命令(Dimcenter),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圆心标记”按钮,即可标注圆和圆弧的圆心.此时只需要选择待标注其圆心的圆弧或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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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角度标注与其他类型的标注
在AutoCAD2008中,除了前面介绍的几种常用尺寸标注外,还可以使用角度标注及其他类型的标注功能,对图形中的角度、坐标等元素进行标注.
5.9.1 角度标注
选择“标注”→“角度”命令(Dimangular),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角度”按钮,都可以测量圆和圆弧的角度、两条直线间的角度,或者三点间的角度.执行Dimangular命令,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
选择圆弧、圆、直线或<指定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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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角度标注与其他类型的标注
注意:通过“多行文字(M)”和“文字(T)”选项重新确定尺寸文字时,只有给新输入的尺寸文字加后缀%%D,才能使标注出的角度值带有度(°)符号,否则没有该符号.
5.9.2 多重引线标注
选择“标注”→“多重引线”命令(Mleader),或在“多重引线”工具栏中单击“多重引线”按钮,都可以创建引线和注释,而且可以设置引线和注释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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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角度标注与其他类型的标注
5.9.3 坐标标注
选择“标注”→“坐标”命令,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坐标标注”按钮,都可以标注相对于用户坐标原点的坐标,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指定点坐标:
坐标尺寸标注命令用于标注任意点的坐标尺寸,可用于标注标高.
5.9.4 快速标注
选择“标注”→“快速标注”命令,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快速标注”按钮,都可以快速创建成组的基线、连续、阶梯和坐标标注,快速标注多个圆、圆弧,以及编辑现有标注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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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角度标注与其他类型的标注
5.9.5 标注间距和标注打断
选择“标注”→“标注间距”命令,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标注间距”按钮,可以修改已经标注的图形中的标注线的位置间距大小.
选择“标注”→“标注打断”命令,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标注打断”按钮,可以在标注线和图形之间产生一个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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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 编辑标注对象
在AutoCAD2008中,可以对已标注对象的文字、位置及样式等内容进行修改,而不必删除所标注的尺寸对象再重新进行标注.
5.10.1 编辑标注
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编辑标注”按钮,即可编辑已有标注的标注文字内容和放置位置,此时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输入标注编辑类型[默认(H)/新建(N)/旋转(R)/倾斜(O)]<默认>:
5.10.2 编辑标注文字的位置
选择“标注”→“对齐文字”子菜单中的命令,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编辑标注文字按钮,都可以修改尺寸的文字位置.选择需要修改的尺寸对象后,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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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 编辑标注对象
指定标注文字的新位置或[左(L)/右(R)/中心(C)/默认(H)/角度(A)]:
默认情况下,可以通过拖动光标来确定尺寸文字的新位置.也可以输入相应的选项指定标注文字的新位置.
5.10.3 替代标注
选择“标注”→“替代”命令(Dimoverride),可以临时修改尺寸标注的系统变量设置,并按该设置修改尺寸标注.该操作只对指定的尺寸对象做修改,并且修改后不影响原系统的变量设置.执行该命令时,命令行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输入要替代的标注变量名或[清除替代(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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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 编辑标注对象
5.10.4 更新标注
选择“标注”→“更新”命令,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标注更新”按钮,都可以更新标注,使其采用当前的标注样式,此时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输入标注样式选项[保存(S)/恢复(R)/状态(ST)/变量(V)/应用(A)/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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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 编辑标注对象
5.10.5 尺寸关联
尺寸关联是指所标注尺寸与被标注对象有关联关系.如果标注的尺寸值是按自动测量值标注,且尺寸标注是按尺寸关联模式标注的,那么改变被标注对象的大小后相应的标注尺寸也将发生改变,即尺寸界线、尺寸线的位置都将改变成相应的新位置,尺寸值也改变成新测量值.反之,改变尺寸界线起始点的位置,尺寸值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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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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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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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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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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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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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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