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掌握公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教案(表格式)《物流法律与法规》(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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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掌握公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教案(表格式)《物流法律与法规》(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课题 掌握公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我国公路货物运输的发展概况和与其有关的法律规范 (2)了解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3)掌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4)掌握公路货物运输中的法律责任 技能目标: 能够分析出公路货物运输案件中托运人、承运人与收货人的责任和责任界定的依据 素质目标: 了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强化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意识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难点:公路货物运输中的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课前任务 【教师】布置课前任务,和学生负责人取得联系,让其提醒同学通过文旌课堂APP或其他学习软件,了解公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思考以下问题并在学习平台上留言讨论: 货物运输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学生】登录学习平台查找资料,思考并留言讨论
考勤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案例导入 【教师】讲述“任务导入”的案例(详见教材),并提出以下问题 思考:本案中,豆角霉变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导入本节课课题:掌握公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传授新知 【教师】讲解公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 一、公路货物运输概述 公路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在公路上运送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于公路货物运输以汽车运输为主,因此又称其为汽车货物运输。 【师生互动】 【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请简述公路货物运输的主要优缺点。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公路货物运输的主要优点是运输速度较快、效率高、机动灵活,近距离运输成本较低;缺点是运输量小,并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一)我国公路货物运输发展概况 公路货物运输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我国公路货运业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历经30多年的发展,公路货运已经具备相当的产业规模和供给能力。据调查,截至2019年末,我国公路载货汽车共计13 587万吨位,同比增长5.5%。 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对公路货物运输的新需求,公路货物运输生产方式和经营内容不断扩展。 (二)与公路货物运输有关的法律规范 公路货物运输法律规范是指用于调整公路货物运输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运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民法典》(总则编与合同编)、《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 【法律快车】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关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了解相关规则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曾是我国公路货物运输的基础性法律,为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及其他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了统一规定。由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已不适应交通运输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交通运输部在2016年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该规则已废止。 ……(详见教材) 【学生】阅读、思考、理解、记忆 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是指汽车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的合同可分为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和运单。 (一)定期运输合同 定期运输合同是指汽车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用汽车将货物分批由起运地运至目的地的合同,适用于商定的时期内的批量货物运输。定期运输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电话、邮政编码。 (2)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及包装标准等。 (3)货物的运输周期及每期运输量。 (4)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 (5)合同期限。 (6)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 (7)装卸责任和方法。 (8)货物的价值,是否保价、保险。 (9)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10)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一次性运输合同 一次性运输合同是指汽车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一次性将货物由起运地运至目的地的合同,适用于每次货物运输。一次性运输合同的内容与定期运输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但还应包括运距、承运日期、运到日期等内容。 (三)运单 运单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填写的单据。托运人填写好运单,并将运单与托运的货物交由承运人,要求其接受货物托运,这一过程为托运人向承运人发出要约的过程。如果承运人接受货物并在运单上签字,就表示承运人承诺托运。承运人和托运人签订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时,运单视为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在每车次或短途每日多次货物运输中,运单视为合同。 【教师】多媒体展示公路货物运单示例(详见教材),让学生了解运单的具体内容 托运人在使用运单时,除了需要准确填写运单中各项条款的内容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不能使用同一张运单。 (2)托运人要求自行装卸的货物经承运人确认后,应在运单中注明。 (3)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运单,需要更改所填内容时,必须在更改处签字盖章。 (4)若托运的货物品种不能在一张运单中逐一填写,应另行填写“货物清单”作为该运单的附件。 (5)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属于同一托运人、收货人。 (6)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质量、体积、包装方式等,应与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师生互动】 【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试简述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学生】观看、思考、回答 (一)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民法典》(合同编)第829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返还。 2.托运人的义务 (1)如实申报货物情况。 (2)妥善包装货物。 (3)交付托运货物并提交有关文件。 (4)支付运费。 ……(详见教材) (二)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师生互动】 【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承运人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学生】观看、思考、回答 1.承运人的权利 (1)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收取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有关费用,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存权。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如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等)而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依法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期间,货物的保管费用、毁损及其他灭失的风险均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收益也由其享有。 2.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备合适的运输工具来承运货物。 (2)承运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货物,并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指定的地点。 (4)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详见教材) (三)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收货人有凭证领取货物、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的权利。 2.收货人的义务 (1)收货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提货。 (2)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3)合同约定由收货人支付运费的,收货人应当按约支付。 【课堂活动】 【教师】讲述案例(详见教材),组织学生围绕以下问题开展讨论 2~3人一组,讨论下列问题: (1)快递公司加收送货费的要求是否合理? (2)B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合理?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回答 四、公路货物运输中的法律责任 (一)普通货物公路运输中的法律责任 1.托运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若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的条件,或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无人领取货物,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则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因托运人的以下过错,造成承运人、站场(提供运输服务的车站、库场及其附属设施)经营人、搬运装卸经营人的车辆、机具、设备等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第三方的损失,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① 在托运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和其他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 ② 错报或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③ 货物包装不符合标准,包装、容器不良,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④ 错用包装和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未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货物的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未能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承运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师生互动】 【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普通货物公路运输中,承运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1)承运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运输期限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运人将货物错送或错交的,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将货物无偿运至指定地点。 【小提示】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未约定运输期限的,从起运日起,可以200 km为每日运距,用运输运距除以每日运距,就可得出运输期限。 (2)如果承运人未遵守合同约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承运人自接受货物起到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时间)发生毁损或灭失,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知识拓展】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车辆挂靠经营与租用汽车进行货物运输”,了解这些法律规范 车辆挂靠经营是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我国法律对车辆挂靠经营没有明文规定,挂靠车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依赖双方之间的挂靠经营协议进行约定,但是双方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是因为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三人之所以与挂靠人进行交易,往往是基于对被挂靠单位商誉的信赖。为了保护第三人的这种信赖利益,司法实践中,一般把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视为一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详见教材) 【学生】阅读、思考、理解、记忆 (二)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中的法律责任 【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违法运输危险货物的危害”视频(详见教材),帮助学生了解相关内容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运、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1.托运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① 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②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 如果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托运人改正,属于非经营性的,处1 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性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妥善包装危险货物,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货物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托运人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小提示】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规定,危险货物按其危险性或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性分为9个类别:① 爆炸性物质和物品;② 气体;③ 易燃液体;④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⑤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⑥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⑦ 放射性物质;⑧ 腐蚀性物质;⑨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其中,第1类、第2类、第4类、第5类、第6类可再分为项别。例如,第2类气体包括3项,分别为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和毒性气体。 2.承运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承运人必须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设备进行运输,不得超载。否则,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承运人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承运人若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应当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若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应当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同时,承运人应当按照要求制作并妥善保存危险货物运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并且在运输前,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承运人改正,并处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 (3)承运人应按要求,在车辆运行期间通过定位系统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监控管理,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其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4)承运人应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上的明显位置处安装、粘贴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2018)要求的安全标示牌,并派专人押运,且押运人员必须持有危化品特种作业操作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不可在人员密集地区停留等。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该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政策引领】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关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了解相关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0章、79条,内容包括总则,危险货物托运,例外数量与有限数量危险货物运输的特别规定,危险货物承运,危险货物装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详见教材) 【学生】阅读、思考、理解、记忆 【课堂讨论】 【教师】讲述案例(详见教材),组织学生2~3人一组,围绕以下问题开展讨论 案例中,A危化品生产企业、B配货站、车辆出租人各自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回答 【案例解析】 【教师】对“任务导入”中所述案例进行解析 《民法典》(合同编)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承运人如果能证明豆角霉变是托运前受雨淋所致,就可以认定货损是由货物固有缺陷引起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李某私自扣留货车是违法行为,应赔偿扣留货车给汽车运输公司造成的损失。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 【学生】聆听、理解、记忆
探索活动 【教师】讲述“实战演练”中的案例(详见教材),并组织学生分组讨论以下问题 (1)案例一中,原告与被告存在哪些违约行为?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2)案例二中,汽车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应如何判决? 要求:2~3人一组,借助网络和书籍查找上述案例涉及的法律规范,然后将问题的答案进行汇总并形成Word文件,在课堂上进行分享。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整理答案 【教师】让各小组分别展示答案,并阐述理由 【学生】阐述、聆听
课堂小结 【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 我国公路货物运输的发展概况和与其有关的法律规范,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运输中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
作业布置 【教师】布置课后作业 请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项目考核”中综合分析【题一】。 【学生】完成课后任务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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