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题 了解保税货物仓储法律制度课时 2课时(90 min)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保税仓库的类型和可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2)了解保税仓库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3)了解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 技能目标: 能够分析出保税货物仓储案件中收发货人、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的责任和责任界定的依据 素质目标: 培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务实态度和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保税仓库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教学难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课前任务 【教师】布置课前任务,和学生负责人取得联系,让其提醒同学通过文旌课堂APP或其他学习软件,了解仓储法律制度相关的知识,思考以下问题并在学习平台上留言讨论: 什么是保税仓库?保税仓库有哪些类型? 【学生】登录学习平台查找资料,思考并留言讨论考勤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案例导入 【教师】讲述“任务导入”的案例(详见教材),并提出以下问题 思考:本案的责任应如何界定?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导入本节课课题:了解保税货物仓储法律制度传授新知 【教师】讲解保税货物仓储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一、保税仓库概述 【师生互动】 【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保税仓库的概念及其功能”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什么是保税仓库?保税仓库具有哪些功能? 【学生】观看、思考、回答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理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它是口岸功能的延伸。 进口企业利用保税仓库可以享受进口货物“免税或缓税”等优惠政策。保税仓库对开放性经济发展能起到促进作用,并且能够支持扩大外贸出口。货物存入保税仓库后仍被认为处于境外,只有从保税仓库提出时,才会被当作进口货物对待。 (一)保税仓库的类型 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和专用型保税仓库。其中,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专用型保税仓库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的保税货物,主要有液体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和寄售维修保税仓库。 【小提示】 公用型保税仓库可以储存通关制度中规定存放的一切货物,自用型保税仓库仅能存放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货物,不得存放本企业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与加工生产无关的货物和其他企业的货物。 (二)可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货物一旦存入保税仓库,将由海关登记入册,并受所在国法律的约束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①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② 转口货物; ③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④ 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⑤ 外商暂存货物; ⑥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⑦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 6 条规定:“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课堂讨论】 【教师】讲述跨境电商面临的困难(详见教材),组织学生围绕以下问题开展讨论 案例中,保税仓库还有哪些优势?它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意义何在?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回答 二、保税仓库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师生互动】 【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保税仓库的有哪些设立条件?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保税仓库的设立条件如下: (1)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2)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② 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3)保税仓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②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③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④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⑤ 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 000平方米; ⑥ 液体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 000立方米; ⑦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 000平方米。 (二)审批程序 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保税仓库的审批程序如下: (1)提交申请。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保税仓库申请书》和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若申请设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还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 (2)主管海关受理。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主管海关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海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直属海关审批。 (3)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4)保税仓库验收。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由主管海关按照设立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和设立保税仓库的条件进行审核验收。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保税仓库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5)保税仓库注册登记。保税仓库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方可以开展有关业务。 【小提示】 《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海关在保税仓库设立、变更、注销后,发现原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应责令经营企业限期补正,发现企业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 (一)保税仓库的管理 【师生互动】 【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保税仓库的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1)保税仓库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2)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并可以随时派员进入保税仓库检查货物的收、付、存情况及有关账册。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会同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双方共同对保税仓库加锁或者直接派员驻库监管,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为海关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3)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4)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账册,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收、付、存情况表,并定期报送主管海关。 (5)保税仓库经营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向直属海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变更事项、事由和变更时间;变更后,海关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对其进行重新审核。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等事项的,主管海关受理企业申请后,报直属海关审批。 (6)保税仓库终止保税仓储业务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后,交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并办理注销手续。 (二)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 1.保税仓库货物的入库管理 《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保税仓储货物入库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入库手续,海关对报关入库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进行审核,并对入库货物进行核注登记。” 当保税仓储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报关单,报关单右上角应加盖“保税仓库货物”印章,并注明此货物系存入某保税仓库。当保税仓储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按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待保税仓储货物运抵保税仓库所在地后,再向当地主管海关办理申报及入库手续。货物经海关审核查验通过后,才能放行。 2.保税仓库货物的储存管理 (1)储存期限。《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22条规定:“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保税仓储货物在保税仓库内存储期满后,应及时向海关申请延期或复运出境或转为进口。既不复运出境也不转为进口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提存。 (2)货物加工和其他处理。保税仓储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3)储存责任。《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毁损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毁损、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保税仓储货物的出库管理 保税仓储货物存入保税仓库后,其出库流向有复运出口、转为加工贸易进口、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等。不同情形下,相关手续不同。 (1)复运出口。保税仓储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口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向保税仓库所在地的主管海关申报,填写出口报关单,并提交货物进口时经海关签章确认的进口报关单。有关货物经主管海关核实后予以验放,或按照转关运输管理办法运至出境地后验放出境。 (2)转为加工贸易进口。从保税仓库提取货物用于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项目的,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应持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保税仓库提货手续,填写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专用进口报关单。需确认其贸易性质为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时,应补填进口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 (3)转入国内市场销售。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转入国内市场销售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海关递交进口货物许可证件、进口报关单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并缴纳关税和产品税或工商统税后,由海关签印放行,将原进口报关单注销。 【小提示】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1)未经海关批准,在保税仓库擅自存放非保税货物的。 (2)私自设立保税仓库分库的。 (3)保税货物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4)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未按《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17条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 【案例解析】 【教师】对“任务导入”中所述案例进行解析 本案中,A公司与B物流公司未约定货物储存期限,A公司有权随时提取货物,B公司应当根据指示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但与普通货物仓储合同不同,B物流公司在涉案保税仓储合同下履行交货义务,需以A公司自行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进口清关事务并取得海关批准为条件。B物流公司不能交付未完成清关的保税仓储货物。 A公司虽主张其同时委托B物流公司办理相关货物的进口清关事务,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审理过程中,A公司亦明确因2018年起自澳大利亚进口的葡萄酒关税下降,其将于2018年1月再办理货物清关。因货物交付不能履行(即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不可归责于B物流公司,B物流公司在此情形下不存在违约行为,故A公司无权请求违约损害赔偿。但是在涉案货物完成进口报关并取得海关批准后,B物流公司应当根据A公司指示及时交付货物。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 【学生】聆听、理解、记忆探索活动 【教师】讲述“实战演练”中的案例(详见教材),并组织学生分组讨论以下问题 思考:本案的责任应如何界定? 要求:2~3人一组,借助网络和书籍查找上述案例涉及的法律规范,然后将问题的答案进行汇总并形成Word文件,在课堂上进行分享。 【学生】聆听、思考、查找资料、整理答案 【教师】让各小组分别展示答案,并阐述理由 【学生】阐述、聆听课堂小结 【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 保税仓库的概念、类型及可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保税仓库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等内容 【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作业布置 【教师】布置课后作业 请学生认真完成课后“项目考核”中的剩余习题。 【学生】完成课后任务教学反思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