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2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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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2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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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被害的中国女生江歌1992年出生于山东青岛。2015年,江歌到日本语言学校开始留学生涯,2016年入读日本法政大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遇害时年仅24岁。案发前,江歌与刘鑫共同租房居住,两人租住的公寓位于东京中野区中野6丁目。两名女孩的共同朋友曾称,江歌与刘鑫两人感情亲近要好,2016年11月2日两人还曾一起外出,案发之前也是一起回的家 。
嫌犯陈世峰25岁,是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在日本大东文化大学就读硕士一年级 ,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在案发数月前,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曾与刘鑫共同居住在板桥区的一所公寓。由于两人之间发生矛盾,刘鑫搬至位于中野的江歌住处 。
事情还没结束,事后刘鑫不但没有主动协助和安抚江母,表示自己对江歌的感谢和对江母的同情,反而做出了令人愤怒的举动。多次在江母的伤口上撒盐,甚至出现了“血馄炖”“江歌短命”等不堪入目的过分字眼。还在节日给江母发送“阖家欢乐,节日快乐”的短信,彻底惹怒了当事人和公众,江母最终决定向法庭提起诉讼。
2021年4月15日,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就江母诉刘鑫生命纠纷案开庭审理,当时还没有结果。2022年1月10日,法庭做出了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母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议一议
1.结合信息,刘鑫(现名刘暖曦)侵犯了江歌的哪些民事权利?
2.从一审判决结果看,刘鑫需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③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如果严重需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P32-1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方式(9):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最常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 物权(相邻权)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和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不存在赔钱 财产所有权
(1)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考法注意及解读
(2)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考法注意及解读
(3)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考法注意及解读
(4)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法注意及解读
易混易错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变形 财产损害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人身损害的情形
(5)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考法注意及解读
(6)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考法注意及解读
(7)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考法注意及解读
易混易错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赔偿损失)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P33相关链接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例题1:某化工厂的有毒废水排放到了王某的鱼塘,致使鱼塘中有部分鱼死亡,王某在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可向该化工厂提出的承担民事责任方式为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赔偿损失 4.恢复原状
例题2: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房屋漏水纠纷时,对因相邻关系人使用不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方,应该责令其( )
A.排除妨碍、赔礼道歉 B.消除危险、排除妨碍
C.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D.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C
123
例题1: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解析】“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说明唐某自身也有告知消费者防止损坏风险的义务。“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表明了姚某的真实意思在不同意这项交易。“不慎将手镯摔断”,表明姚某侵犯了唐某的财产权。 A混淆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B恢复原状要注意被损害的物是否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性。C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D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违背了民法公平原则。
C
回顾“江歌案”这五年:案发近三年后立案,5年后审判
议一议:
为何事发近三年,江歌母亲仍能起诉刘鑫并成功立案?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3、诉讼时效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注意: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所以,诉讼时效不意味着超过规定时间,权利人就不能向法院起诉了。
1.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2.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怎么算?
家住新邵县的李某夫妇经营一家加工厂,2006年至2012年期间,李某夫妇多次借钱给方某。截至2013年2月20日,方某共欠李某夫妇10万元整。方某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到期后,方某未偿还债务,李某夫妇也未向方某催还该借款。2017年11月,李某夫妇忽然想起方某还欠他们10万元钱呢,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某偿还10万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李某的钱还能够要回来吗?
案例分析:
基本不能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案例分析: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014.5.8日,小B借给小A借款3万元,约定2015年5月8日还,小A指定日期到达后,未还款。
小B由于急着结婚,急需用钱,于是小B在2015年3月8日,催小A还款。
小B由于急着买车,需用钱,于是小B在2016年4月8日,催小A还款。
即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假如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呢?
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3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
议一议:
江歌并非刘鑫(现名刘暖曦)杀害,刘鑫在庭审过程中辩称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为何最终判决要求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结论:
江歌的合法权益(生命、身体、健康权)受到了损害:
刘鑫主观上存在过错;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1.一般侵权责任P33末段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生活中,有些案例,很难举证责任人是否有过错。比如:动物园的动物咬了人,动物园要承担责任吗?饲养员又如何判定责任?
又或者,你养的狗咬了人,但是又不是你咬的人,你要不要负责呢?……
思考:这样的案子怎么判呢?主人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高楼悬挂物坠落致人损害
除了一般侵权责任的认定,是否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责任认定呢?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难点) P34-1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推定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教育机构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堆放人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行为人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施工人
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医疗机构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所有人、管理人
2017年1月29日,大年初二下午2点,张某觉得130元的票价不值当,遂动起了歪心思,从动物园的围墙翻进去结果翻到了老虎院。动物园要担责吗?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
属于过错推定的情形,即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如果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不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难点) P34-1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
区分开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接受劳务一方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生产者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一方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污染者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经营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知识拓展
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比较项 特点 举例
过错 责任 一般过错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 人格受辱、财产毁损等
我就来说说你错哪儿了,你这儿错了那儿错了哪哪儿错了…
过错推定 责任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你说你没错?你哪儿没错?证据在哪儿说明你没错?
无过错 责任 无过错 责任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别说了你,千错万错都是你的错,这锅你甩不掉了…
知识拓展: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侵权: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我的员工,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 ,建筑物倒塌。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动物园/果树/建筑物(除了倒塌))、医疗机构的法定情形。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重点) P34末段
议一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何意义?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解析】D: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D
3.(2022·辽宁葫芦岛二模)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采蜜。乙因家里孩子结婚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猪逃出猪圈、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丙被蜇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甲无过错,不应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民事责任
②乙疏于管理导致猪撞翻蜂箱,与丙的受伤存在因果联系,丙可向乙提出赔偿要求
③甲侵犯了丙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④乙应该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不论其有无过错均有责任,①错误。②:乙饲养动物过失致人损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③:甲饲养蜜蜂,丙来甲家串门被蜇伤,甲侵犯了丙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③正确。④:甲与乙饲养动物与丙受伤有因果关系,均负有法律责任,而不是乙承担全部民事责任,④错误。
典例精练
3.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 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 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 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 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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